*Q中學檔案管理制度
一、歸檔要求制度
1、歸檔的文件材料要齊全、完整、準確地反映各項活動真實面貌和歷史過程。
2、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字跡端正,線條清楚,圖樣清晰,簽署完備。
3、本單位產生的文件材料歸檔時必須是原件,文件底稿必須用碳素墨水或藍黑墨水書寫。
4、歸檔的文件材料應按照檔案形成的特點和規律,加以系統整理。
5、和類文件材料歸檔一式一份,比較重要的和利用頻繁的文件材料要適當增加份數。
6、歸檔的材料必須編制移交目錄,交接雙方根據移交目錄清點核對后簽字。
二、檔案利用制度
1、凡本單位人員因工作需要均可利用本單位檔案,外單位人員須憑單位介紹信并經分管領導批準,然后限在檔案室內查閱,不得外借。
2、凡利用檔案須自覺辦理登記手續,借閱時間不得超過一星期,如要繼續借閱,須辦續借手續。
3、復制檔案須經檔案員或有關領導同意。
4、利用者不得在卷內文件材料上涂改、劃圈、污損、撕頁或私自拆卷,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5、各部門應將利用效益,及時填表報檔案部門匯總。
6、檔案室人員要熱愛本職工作,鉆研業務,熟悉檔案,積極主動地開發、提供檔案信息資源。
三、檔案保密制度
1、保守機密是關系到黨和國家的一件大事,做好保密工作是每一個公民的職責。
2、保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要提高警惕,杜絕各種泄密、竊密現象。
3、凡涉及到本單位各類計劃(長遠規劃),各類需要保密的會議,有關經濟問題的調查,重大事故調查情況以及不宜公開的檢舉揭發信,職工處分材料等均屬保密內容。
4、檔案室工作人員嚴格執行保密條例,未經領導同意,不得擅自向外單位提供檔案、情報、資料。
5、檔案工作人員不在公共場所談論保密文件的內容。
6、對違反保密規定,泄漏秘密的要酌情給予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庫房管理制度
1、非檔案室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庫房。
2、做好庫內溫濕度記載。
3、庫內嚴禁帶入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
4、庫內保持整潔,不放雜物,嚴禁將蟲蛀材料帶入庫房。
5、定期檢查七防(防盜、防火、防光、防潮、防塵、防有害生物和污染物)措施,如有問題及時處理,并報有關領導。
篇2:客戶檔案管理制度
客戶檔案管理制度
1.0本部門的主要戶檔案管理任務
本部門的主要任務就是“服務”。只有健全客戶檔案才能準確、及時地為客戶服務。
2.0本部門客戶檔案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
2.1及時上行下達客戶與管理之間的知識、報告、通知、通報、傳送文件應及時、準確,認真地登記并制作各種表格。
2.2做好與客戶有關各類文件的檔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備隨時查詢跟進;
3.0客戶檔案管理
客戶檔案資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歸檔及使用四個環節。一般客戶檔案包括以下的資料:
3.1收集客戶資料
3.2客戶繳費記錄包括各樣應付押金
3.3客戶裝修工程文件
3.4客戶遷入時填具之資料
3.5客戶資料補充
3.5.1客戶證件資料
3.5.2客戶聯絡資料
3.5.3緊急事故聯絡人的資料
3.5.4管理人員在日常職務常與客戶人事變遷資料
3.6客戶與物業公司往來文件
3.7客戶違規事項與欠費記錄
3.8客戶報修記錄
篇3: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公司的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含備查帳簿)、財務報表、財務計劃、財務分析等會計核算專業的文字、圖表和電腦軟盤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資料和證據,必須切實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
2、會計檔案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管理,由主辦會計組織有關人員,嚴格按照《會計人員工作規則》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定期收集,審查核對,分類裝訂成冊或整理成卷、編制目錄及序號進行登記,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年度的會計資料歸檔時間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會計檔案由主辦會計負責保管,做到不丟失、不缺損、不爛、不被蟲蛀等,財務部定期不定期檢查會計檔案保管情況,及時處理檔案保管中存在的問題。
4、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應將歸檔的會計資料,按年、季、月順序立卷登記存放。
5、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時必須向檔案管理人員打招呼,閱后近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
6、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財務部負責人同意,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7、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及工作證,經公司領導批準,財務部負責人指定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要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事由。
8、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對外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須經公司領導或財務部負責人批準后方能外借或復印,并辦理有關手續,外借期間不得轉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冊,要限期歸還。
9、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其特點和使用價值,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定期保管期分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體保管期限詳見附表。
10、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由公司領導、財務部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共同簽定,嚴格審查,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上級方管部門批準后執行銷毀。銷毀時應派人監毀,并在銷毀清單上簽名或蓋章。應保存的資料,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11、由于單位人員的變動,會計檔案需要移交時,由移交人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12、撤銷、合并單位和建設單位完工后,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一并移交指定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13、公司分設新單位時,由老單位根據帳面數編制財務移交表,雙方簽字作為新建單位建立新帳冊的依據,原憑證、帳冊等會計資料必須留在老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