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打字、油印工作制度格式
第一條 凡以廠部或黨委名義上報下發的文件、報表工作計劃、總結、請示、報告、簡報、紀要通知、通報、通告、信函、規章制度、宣傳教育材料、任免決定、表彰或處理決定,以及廠領導批準翻印的文件、材料均屬打印范圍.
第二條 由歸口部門負責擬訂、編寫的帶有全局性指導意義的全廠性的月(季)生產、工作計劃和一個時期全廠性的工作安排以及重要專題會議的紀要等,也應安排打印.
第三條 不需上報的各部門的工作計劃,臨時性工作安排,非全廠性活動講課提綱,非上報的一般表格、一般技術資料和便函都不屬打印的范圍.
凡需打印的文件、資料慶將其底稿首頁附上“發文單”經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查同意并經××審核修改、統一編號,有關部門會簽,分管廠領導簽發,方能交付打印.
第五條 打字員接稿后,應認真檢查文件簽發手續是否完備,書寫是否工整,是滯符合文件歸檔要求等,對發文手續不全,書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打字員有權拒絕打印.
第六條 打字室要建立打字登記簿,對各類文件材料按規定內容和要求統一登記.并根據廠安排的輕重緩急次序,進行打字.打字時要做到快速、準確、排版合理美觀、用力均勻.
第七條 打字員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將打字的內容向外泄露,與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打字室、油印室.
第八條 打字員要愛護打字、油印設備和物品,按規定做好維護保養和物品領用登記費用統計工作.
第九條 文稿打完后,打字員要把原稿和打字清樣交給兩辦秘書或擬稿人校對.校對者校完后慶在原稿上簽字,以示負責.
第十條 凡是以黨委、廠部名義上報下發的文件材料(見第一條范圍)分別由兩辦或擬稿人負責校對,由廠辦打字室負責油印、裝訂,達到字跡清晰、版面清潔、裝訂整齊.由兩辦機要員上報下發.以部門名義下發的生產工作計劃安排,專題會議紀要,由歸口部門負責校對,油印、發送.
第十一條 兩辦秘書對文件的差錯情況,要進行登記考核.
第十二條 油印文件要嚴格按照審批份數印刷,油印者不得私自增加份數或私自留存,油印底板和廢頁、余頁應及時銷毀.
篇2:某學校打字、復?。ㄋ儆。┲贫?/strong>
學校打字、復印(速印)制度
一、學校打字室負責全校公文打印、教學資料復印及其他辦公資料復印、速印任務。
二、打印以學校名義發布的公文,需由校辦公室審稿,校領導批準。
三、打印、復印(速印)教學資料、管弦樂隊、民樂隊、舞蹈隊演出資料需經教務科長批準(教務科長不在由教學秘書代批);打印、復印(速印)其他資料需經辦公室主任批準。打印字數在3000字以上、復印(速印)資料數量在20張以上,需報校領導批準(期中、期末考試試卷不在此例)。
四、教師個人教學用資料需復印(速印),需經嚴格批準:數量在10張以內,由教務科長批準,超過10張由校領導批準;如果是整本復印,必須報圖書館,由圖書館報校領導批準,做為圖書館資料借給該教師用。
五、打印、復印(速印)均需提前填單、報批,打字室按先到先印原則予以安排。
六、因資源有限,學校打字室不為教職工個人提供服務。
七、打字室打印、復印(速印)資料均不得收費。如有特殊需要需收取費用,需請示主管副校長批準,由學校財務室收費。
篇3:(工廠)打字、油印工作制度
公司(工廠)打字、油印工作制度
第一條 凡以總部或黨委名義上報下發的文件、報表工作計劃、總結、請示、報告、簡報、紀要通知、通報、通告、信函、規章制度、宣傳教育材料、任免決定、表彰或處理決定,以及公司領導批準翻印的文件、材料均屬打印范圍。
第二條 由歸口部門負責擬訂、編寫的帶有全局性指導意義的全公司性的月(季)生產、工作計劃和一個時期全公司性的工作安排以及重要專題會議的紀要等,也應安排打印。
第三條 不需上報的各部門的工作計劃,臨時性工作安排,非全公司性活動講課提綱,非上報的一般表格、一般技術資料和便函都不屬打印的范圍。
第四條 凡需打印的文件、資料應將其底稿首頁附上“發文單”經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查同意并經主任審核修改、統一編號,有關部門會簽,分管公司領導簽發,方能交付打印。
第五條 打字員接稿后,應認真檢查文件簽發手續是否完備,書寫是否工整,是否符合文件歸檔要求等,對發文手續不全、書寫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打字員有權拒絕打印。
第六條 打字室要建立打字登記簿,對各類文件材料按規定內容和要求統一登記。并根據廠辦安排的輕重緩急次序,進行打字。打字時要做到快速、準確、排版合理美觀、用力均勻。
第七條 打字員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將打字的內容向外泄露,與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打字室 、油印室。
第八條 打字員要愛護打字、油印設備和物品,按規定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和物品領用登記費用統計工作。
第九條 文稿打完后,打字員要把原稿和打字清樣交給兩辦秘書或擬稿人校對。校對者校完后應在原稿上簽字,以示負責。
第十條 凡是以黨委、廠部名義上報下發的文件材料(見第一條范圍)分別由兩辦或擬稿人負責校對,由公司辦打字室負責油印、裝訂,達到字跡清晰、版面清潔、裝訂整齊。由兩辦機要員上報下發。以部門名義下發的生產工作計劃安排,專題會議紀要,由歸口部門負責校對,油印、發送。
第十一條 兩辦秘書對文件的差錯情況,要進行登記考核。
第十二條 油印文件要嚴格按照審批份數印刷,油印者不得私自增加份數或私自留存,油印底板和廢頁,余頁應及時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