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委員會涉刑案件移送制度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制定的《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犯罪案件的規定》 以及《人民檢察院辦理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案件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農業行政執法部門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發現違法事實涉及的金額、違法事實的情節、違法事實造成的后果等,根據刑法關于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的追訴標準等規定,涉嫌構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必須向公安機關移送。
第三條:農業行政執法部門在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必須妥善保存所收集的與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據。
農業行政執法部門對查獲的涉案物品,應當如實填寫涉案物品清單,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易腐爛、變質等不宜或者不易保管的涉案物品,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留取證據;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涉案物品,應當由法定檢驗、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并出具檢驗報告或者鑒定結論。
第四條:農業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向公安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應當由案件管理部門,核實情況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書面報告,報同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應當自接到報告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移送或者不批準移送的決定。決定批準移送的,應當在24小時內向同級公安機關移送,并辦理移送手續;決定不批準的,應當將不予批準的理由記錄在案。
第五條 農業行政執法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應當附有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況的調查報告;
(三)涉案物品清單;
(四)有關檢驗報告或者鑒定結論;
(五)其他有關涉嫌犯罪的材料。
第六條:農業行政執法部門在接到公安機關決定不予立案的案件,應當依法作出處理。
第七條:農業行政執法部門對應當向公安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移送。
第八條:農業行政執法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前已經作出的警告,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第九條:農業行政執法部門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發現貪污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瀆職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等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
篇2:再審審查案件被申請人答辯狀樣本
再審審查案件被申請人答辯狀樣本
過去,因為預告登記制度未確立等原因,開發商銷售房地產往往存在一房兩賣的情況。比如,開發商與購房者簽署商品房預售合同并收悉購房款后,往往會將房產出售或抵押給第三人,以致發生很多不必要的糾紛。**WW大廈系列案件就存在這樣的情況,最終開發商捐款而逃,業主與銀行扯皮。
答辯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住所:**市**區**北路
負責人:,行長
被答辯人:Q先生,自然人基本信息
住址:**市**區**里
答辯請求:
裁定駁回Q先生的再審申請。
事實與理由:
一、 Q先生并非址在**路28號WW大廈寫字樓單元房產(下稱“訴爭房產”)的購買者,與答辯人就訴爭房產之抵押權并無直接利害關系。
Q先生訴**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訴求撤銷本案訴爭房產的抵押登記20***行初字第 號案件,**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提供了號《商品房預售合同》,該份合同清楚體現Q先生向**WW大廈籌建處購買的房屋是“WW大廈”第 單元,而非第單元;同時,該案中Q先生自行提供的證據即 的購房合同號為 的商品房銷售專用發票也清楚地體現其僅購買“WW大廈”第單元,并且,該發票之金額與上述商品房預售合同中 單元的價款一致,均為 萬元,由此可見,Q先生僅購買了“WW大廈”第單元,并未購買本案訴爭房產,與答辯人就訴爭房產之抵押權并無直接利害關系。
反觀Q先生于本案中舉證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該合同文本之第一條所述“WW大廈寫字樓第單元”中的“E”與“F”相比較,不論從字體大小、空間位置等角度來看均極不協調,明顯是事后添加的,且與前述發票自相矛盾,文件的真實性不應被采信。該份文件不應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既然Q先生并非訴爭房產買受人,與答辯人就訴爭房產之抵押權并無直接利害關系,那么,其本案再審申請沒有任何事實與法律依據,應予駁回。
二、答辯人依法取得并享有就訴爭房產之抵押權,而不論Q先生于本案中舉證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是否真實。
首先,答辯人依法取得并享有就訴爭房產之抵押權。
20**年,答辯人與**HS集團有限公司、WW有限公司以及陳先生簽訂了閩興銀廈營抵字(20**)號抵押合同,抵押人以包括本案訴爭房產在內的房產為閩興銀廈營流字(20**)號短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HS集團有限公司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20**年3月, 20**廈民初字第號民事調解書確認了答辯人就訴爭房產之抵押權。
以上事實,均有答辯人于該案提供的證據以及庭審筆錄為證,前述短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以及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均系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依照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以及物權法第187條,答辯人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即取得并享有就本案訴爭房產之抵押權。
其次,即便Q先生于本案中舉證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是真實的,也不妨礙答辯人依法取得就訴爭房產之抵押權。
我國法律遵循不動產物權登記生效的法律原則,不論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概莫能外。即便Q先生于本案中舉證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真實的,買賣合同的簽訂也僅是交易雙方的債權負擔行為,不發生物權變更的效力,在未就訴爭房產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的情況下,Q先生就訴爭房產之權利也只能構成債權(過戶請求權)。
我國物權法第2條第三款規定“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明確確立了擔保物權具有排他性,物權法第170條進一步規定“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答辯人就訴爭房產之抵押權屬擔保物權,具有排他性,優先于普通債權。因此,即便Q先生于本案中舉證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真實的,也不妨礙答辯人依法取得就訴爭房產之抵押權。
基于以上兩點,答辯人認為:20**廈民初字第號民事調解書依法確認案件當事人之間達成的調解協議、確認答辯人就訴爭房產之抵押權并無不妥。
三、答辯人不具備申請再審的資格。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钡诙倭闼臈l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笨梢?,民事訴訟案件申請再審的主體為案件當事人,或者,對法院就執行異議作出的裁定不服的案外人或當事人,本案中Q先生并不滿足上述條件,因此不具備申請再審的資格。
綜上所述,Q先生并非本案訴爭房產的購買者,與答辯人就訴爭房產之抵押權并無直接利害關系,抵押權具有排他性,優先于普通債權。本案不存在撤銷20**廈民初字第號民事調解書的事實或法律依據,Q先生本人也不具備申請再審的資格,請貴院駁回Q先生的再審申請。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日期:20年月日
篇3:中止審理民事案件恢復訴訟申請書范文
中止審理民事案件恢復訴訟申請書范文
申請人:**房地產有限公司
住所:**市**區
法定代表人:zz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恢復審理20**集民初字第16**號訴訟案件。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中國V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國B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恢復原狀糾紛(20**)集民初字第16**號案件,貴院以其須以(20**)閩民終字第*86號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該案尚未審結為由裁定中止審理。
現**省高級人民法院已作出了(20**)閩民終字第86號民事判決書,該判決為終審判決。為此,申請人特具文提出恢復訴訟的申請,請予準許。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房地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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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