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表管理規范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報表統一管理,提高數據傳遞及時性、準確性、全面性,實現標準化作業,現對報表管理進行規范。
第二條 報表規范
(一)客戶直發報表
1.當日倉庫直發一般指采取換貨銷售方式,即鋼廠采購資源入庫,部分入庫,并換其他規格的資源。鋼廠采購25二級鋼60噸,入庫30噸,換18二級鋼25噸直發給客戶,報表記錄:鋼廠直發25二級鋼30噸,倉庫直發18二級鋼25噸,倉庫入庫25二級鋼30噸。
2.當日鋼廠直發通常有以下兩種情況:一是從鋼廠直發給客戶的資源,二指當日倉庫采購未完全入庫,部分實現直發,比如鋼廠采購60噸,入庫30噸,其余30噸直發給客戶,報表記錄為入庫30噸,鋼廠直發30噸。倉庫直發與鋼廠直發明顯的區別在于是否被倉儲方收取了勞務費。
3.每月最后一天為次月報表日的第一天。
4.報表重量數據原則上取采購結算數據為準,萍鄉庫進出均按磅重,瀏陽庫進出均按磅重,宜春庫進出均按理重。
(二)采購報表
當日入庫為當日資源采購入庫的實際數目.月累入庫=當日入庫+昨日月累入庫
當日中心庫直發指當日萍鄉庫賣給瀏陽庫(或宜春庫)的資源量。
當日鋼廠入庫指當日直接從鋼廠采購入各倉庫的資源。
客戶直發的數據直接取客戶直發報表各區域的小計數。
采購日計=各倉庫采購當日小計+客戶直發當日小計 采購月累=各倉庫采購月累+客戶直發月累
備注中須列明外購資源采購日期,件數,重量,外購價格。外購資源入庫暫列入中心庫2。
(三)銷售庫存表
昨日庫存取昨日報表實際庫存數。
直發銷售取客戶直發報表的當日小計和月累數。
當日銷售=當日直發銷售+當日倉庫銷售
今日庫存=昨日庫存+今日采購數(其中萍鄉采購包括中心1、中心2庫采購)-
當日倉庫銷售-當日中心庫直送
外圍當日銷量=采購表中對應區域的日計
當日銷量=萍鄉、瀏陽、宜春、湖南、訊通日銷量之和。
月累銷量=萍鄉、瀏陽、宜春、湖南、訊通月累銷量之和。
此表備注中須列明內容:非尺客戶提取非尺、高線、螺紋的日銷售及月累數據,利睿茶陵地區的日銷售及月累數據,中鐵華東公司每日采購量及月累數據、中鐵配送每日、月累及庫存數據。
(四)入庫明細表
入庫明細表至少包括磅單日期、省份、開票方向、客戶名稱、到貨地、票號、車號、品種、規格、件數、磅重、理重、結算重量、采購價、運費、購入金額、運費金額。其中中鐵入庫明細須以單獨表格列明。
(五)中鐵配送明細表
至少包括開票日期、磅單日期、到貨工地名稱、票號、車號、品種、規格、件數、磅重、理重、運費、運費金額、配送量等。
(六)銷售資金明細表(包括倉庫銷售、直發銷售)
銷售明細表至少包括磅單日期、省份、開票方向、客戶名稱、到貨地、票號、車號、品種、規格、件數、銷量(磅重、理重、結算重量)、運費、運費金額、購貨單位、付款單位、上期余額、貨款回籠、本期余額、銷售方式、備注(列明下掛單位)。其中銷售方式指倉庫銷售、倉庫直發銷售、鋼廠直發銷售等。
(七)直發資源客戶余額表 具體參照直發資源管理辦法。
(八)財務報表
具體由財務部根據公司財務制度及業務需要規范。
第三條 考核
(一)公司各部須嚴格按照公司統計報表及要求進行規范制作。
(二)客戶直發報表、采購報表、銷售庫存表、入庫明細表、中鐵配送明細表、銷售資金明細表不包括在途數據,直發資源客戶余額表包括在途數據;業務文員須分客戶明細做好資金余額情況,具體參照《直發資源管理辦法》
(三)分公司、駐外業務員須每日16:30將客戶直發報表、采購報表、銷售庫存表、入庫明細表、銷售資金明細表發至業務部文員、統計員、倉庫開票員、綜合管理部經理處,由統計員、倉庫開票員匯總。統計員須于次日上午8:25前將匯總后的客戶直發報表、采購報表、銷售庫存表提交綜合管理部經理、業務文員。
(四)凡未按本辦法做好報表管理(包括報表制作、傳遞等)的工作責任人每次考核100元、績效分數扣5分,部門領導負連帶責任每次考核50元、績效分數扣5分;連續兩次或者月累計三次被考核,本月扣發績效工資,如業務員被考核且提成減半。
(五)財務部各報表由財務部自行規范,統一按此辦法進行考核。
篇2:綠谷集團財務報表管理規范
綠谷集團財務報表管理規范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財務會計報告,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綠谷集團有限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集團公司 (包括母公司極其下屬的子公司,下同)編制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應當遵守本規范。
本規范所稱財務會計報告,是指集團公司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文件。
第三條 集團公司不得編制和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四條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集團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注冊會計師執業規則的規定進行,并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
第五條 集團公司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除編制母公司個別會計報表外,還應當編制集團公司的合并會計報表。
企業集團合并會計報表,是指反映企業集團整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會計報表。
二、財務會計報告的構成
第六條 財務會計報告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
第七條 年度、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
(一)會計報表;
(二)會計報表附注;
(三)財務情況說明書。
會計報表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
第八條 資產負債表是反映集團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報表。資產負債應當按照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分類分項列示。其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定義及列示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一)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集團公司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集團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在資產負債表上,資產應當按照其流動性分類分項列示,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它資產。
(二)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集團公司。在資產負債表上,負債應當按照其流動性分類分項列示,包括流動負債、長期負債等。
(三)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集團公司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在資產負債表上,所有者權益應當按照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等項目分項列示。
第九條 利潤表是反映集團公司在一定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的報表。利潤表應當按照各項收入、費用以及構成利潤的各個項目分類分項列示。其中,收入、費用和利潤的定義及列示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一)收人,是指集團公司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顒又兴纬傻慕洕娴目偭魅?。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在利潤表上,收入應當按照其重要性分項列示。
(二)費用,是指集團公司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顒铀l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在利潤表上,費用應當按照其性質分項列示。
(三)利潤,是指集團公司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在利潤表上,利潤應當按照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等利潤的構成分類分項列示。
第十條 現金流量表是反映集團公司一定會計期間現金和現金等價物(以下簡稱現金)流入和流出的報表?,F金流量表應當按照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分類分項列示。其中,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定義及列示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一)經營活動,是指集團公司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項。在現金流量表上,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應當按照其經營活動的現金流人和流出的性質分項列示;
(二)投資活動,是指集團公司長期資產的購建和不包括在現金等價物范圍內的投資及其處理活動。在現金流量表上,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應當按照其投資活動的現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質分項列示。
(三)籌資活動,是指導致集團公司資本及債務規模和構成發生變化的活動。在現金流量表上,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應當按照其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質分項列示。
第十一條 相關附表是反映集團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補充報表,主要包括利潤分配表以及集團公司會計制度規定的其它附表。
利潤分配表是反映集團公司一定會計期間對實現凈利潤以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的分配或者虧損彌補的報表。利潤分配表應當按照利潤分配各個項目分類分項列示。
三、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要求
第十二條 集團公司應當按照<綠谷集團財務體系文件>中的規定編報日度、月度、季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三條 集團公司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整、準確的賬簿記錄等資料,并按照集團公司財務體系文件統一規定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執行。
第十四條 集團公司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的結賬日進行結賬,不得提前或者延遲。年度結賬日為公歷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結賬日分別為公歷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十五條 集團公司應當按照集團財務體系文件中的財務報表格式和內容,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它有關資料編制會計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者任意取數。
第十六條 財務報表之間,財務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財務報表中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字應當相互銜接。
第十七條 財務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應當按照本規范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會計報表中需要說明的事項作出真實、完整、清楚的說明。
第十八條 集團公司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
(一)結算款項、包括應收款項、應付款項、應交稅金等是否存在,與債務、債權單位的相應債務、債權金額是否一致;
(二)原材料、在產品、自制半成品、庫存商品等各項存貨的實存數量與賬面數量是否一致。是否有報廢損失和積壓物資等;
(三)各項投資是否存在,投資收益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
(四)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各項固定資產的實存數量與賬面數量是否一致;
(五)在建工程的實際發生額與賬面記錄是否一致;
(六)需要清查、核實的其它內容。
集團公司清查、核實后,應當將清查、核實的結果及其處理辦法向企業的董事會報告,并根據集團公司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第十九條 集團公司在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前,除應當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外,還應當完成下列工作:
(一)核對各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的內容、金額等是否一致,記賬方向是否相符;
(二)依照本條例規定的結賬日進行結賬,結出有關會計賬簿的余額和發生額,并核對各會計賬簿之間的余額;
(三)檢查相關的會計核算是否按照集團公司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
(四)對于集團公司會計制度沒有規定統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項,檢查其是否按照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進行確認和計量,以及相關賬務處理是否合理;
(五)檢查是否存在因會計差錯、會計政策變更等原因需要調整前期或者本期相關項目。
若在核對工作中中發現問題的,應當按照集團公司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四、財務會計報告的分析
第二十條 財務分析是指對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評價 ,并對企業未來經濟前景進行預測的一種方法。
第二十一條 財務分析的方法主要有趨勢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比率分析法,集團公司能夠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方法進行分析,也能夠綜合采用。
第二十二條 財務分析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要剔除偶然性因素的影響 ,以使分析的數據能表述正常的經營情況。
(二)分析的項目應適合分析的目的。
(三)分析時需要突出經營管理上的重大特殊問題。
(四)比較數據不限于連續幾期的財務報表數據 ,也能夠將實際與計劃數或其它標準相比較。
(五)編制報表時 ,能夠用絕對數進行比較 ,也能夠用相對數進行比較。
第二十三條 財務分析比率見相關附表
五、財務會計報告的報送
第二十四條 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反映的會計信息應當真實、完整。
第二十五條 集團公司財務報表上報時間、上報格式參照集團財務體系文件執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有關財務會計報告提供期限的規定報送。
第二十六條 集團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注明:企業名稱、企業統一代碼、組織形式、地址、報表所屆年度或者月份、報出日期,并由集團公司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名并蓋章。
第二十七條 非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的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要求集團公司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財務會計報告及其有關數據。
違反本條例規定要求集團公司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財務會計報告及其有關數據的,集團公司有權拒絕。
第二十八條 接受集團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財務會計報告未正式對外披露前,應當對其內容保密。
六、財務會計報告的考評
第二十九條 為了更好的貫徹執行<綠谷集團財務體系文件>,規范集團公司財務報表的編報方法,集團財務部將對集團公司財務報表編報情況進行考核。
第三十條 集團財務部每月對集團公司上報的財務報表,按照財務考核指標進行考評,經考評連續三次不合格者(80分為合格),財務部有權報財務總監申請調換工作崗位。
第三十一條 財務報表考評結果也將作為集團公司年終獎懲的依據。
集團公司財務報表考核指標見附表
七、合并會計報表
第三十二條 合并會計報表又稱合并財務報表。它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組成的企業集團為一會計主體,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單獨編制的個別會計報表為基礎,由母公司編制的綜合反映企業集團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現金流量的會計報表 。
第三十三條 合并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是指納入合并會計報表編報的子公司的范圍,凡是能夠為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資企業都屬于合并范圍,根據該規定,集團公司合并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具體見附表
第三十四條.集團公司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下列子公司能夠不包括在合并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之內:
1.已關停并轉的子公司;
2.按照破產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頓的子公司;
3.已宣告破產的子公司;
4.準備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數以上的權益性資本的子公司;
5.非持續經營的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
6.受所在國外匯管制及其它管制,資金調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
第三十五條.集團公司編制的合并會計報表內容包括:
1.合并資產負債表;
2.合并損益表;
3.合并現金流量表;
4.合并利潤分配表
5.合并稅金表;
6.合并期間費用表
7.合并制造費用表。
8.合并會計報表財務分析
第三十六條.合并會計報表是以母公司和納入合并范圍的子公司的會計報表以及其它有關資料為依據,合并各項目數額編制。具體編制方法如下:
(一)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子公司須向母公司提供的有關資料包括:
1.子公司所采用的與母公司不同的相關會計政策;
2.與母公司及其它子公司內部銷售、內部采購、債權債務、投資等資料;
3.子公司利潤分配有關資料;
4.子公司所有者權益變動的明細資料;
5.其它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所需要的資料。
(二)公司為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對子公司進行的權益性資本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并以此編制個別會計報表,為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提供基礎數據。權益法核算處理具體參照<投資準則>執行。
(三)合并會計報表抵消內容
1.長期股權投資項目與子公司所有者權益項目的抵消
2.內部債權債務的抵消
3.存貨中包含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抵消
4.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中包含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抵消
5.盈余公積的抵消
各抵消內容的會計處理具體參照<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執行第三十七條.合并會計報表除附注會計報表應附注的事項外,還應當附注如下事項:
1.納入合并會計報表合并范圍的子公司名稱、業務性質、母公司所持有的各類股權的比例;
2.納入合并會計報表的子公司增減變動情況;
3.未納入合并會計報表合并范圍的子公司
4.納入合并會計報表合并范圍的非子公司
5.子公司與母公司會計政策不一致時,在合并會計報表中的處理方法。
6.需要在合并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的其它事項。
八、附則
第四十條 本規范由上海綠谷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規范報經批準后自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