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一醫院患者退藥制度
(1)患者從藥房取藥離開醫院后,藥品不得退換。
(2)醫師開具處方前應詳細詢問患者用藥史、藥物過敏史和目前擁有的藥物情況等,并告知患者藥物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及處理辦法,需要使用貴重藥品時,要告知患者,并在病歷上做好相應記錄,提高患者用藥的依從性。
(3)如有下列情況需退藥者,按以下程序執行:
?、俜惨蛩幤肥褂弥谐霈F的不良反應、藥品質量問題引起的退藥,由處方醫師到藥劑科辦公室領取并填寫《退藥申請表》,當發生藥品不良反應時除填寫《退藥申請表》必須同時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在病歷上做好相關記錄,藥劑科負責審核、收回《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和簽字后,可執行退藥。
?、卺t生違反《處方管理辦法》致使患者因病情發展、治療改變或對藥品有禁忌癥等情況需退藥的,由處方醫生到門診部或醫務科領取并填寫《退藥申請表》,交門診部或醫務科負責人簽字,報主管院領導同意后方可退藥。所退藥品的全部費用由當事醫生承擔,藥劑人員未能認真審核以阻止錯誤發生的,視情節給予處罰。
(4)特殊藥品如:麻醉藥品、第一類和第二類精神藥品、血液制品、拆零包裝的口服藥、包裝破損污染、批號不符、缺少說明書等的藥品,一律不得退換。
(5)門診患者退藥時,藥房藥師應根據所退藥品的處方逐一核對藥品名稱、規格、批號、包裝,并進行金額統計,做好相關記錄,于每月十五日前匯總報醫務科,在綜合目標考核時予以扣除。所退藥品由藥房收回保管,統一處理。
篇2:醫院患者退藥操作規程
醫院患者退藥操作規程
目的:
建立患者退藥程序,保證患者所退藥品數量準確,并確保藥品質量和數量。
責任人:
調劑室工作人員。
內容:
1.將符合醫院退藥管理制度要求的藥品,由開方醫師用紅筆開具退藥處方并簽字,到藥房簽字確認后,方可到收款處進行退藥。
2.藥房人員需同時確認退藥條件:藥品包裝完好;所退藥品批號與在庫藥品一致;所退藥品與處方數量一致;醫師簽字;發票;過敏患者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表》等。如相符則收下藥品,并做退藥處理。
3.患者拿處方及發票到收款處退還藥品金額。
篇3:中醫院門診患者退藥規定
中醫院門診患者退藥的規定
一、藥品管理原則:藥品為特殊商品,藥房一經發出的不予退藥,過敏及藥品不良反應除外。
二、退藥程序
1、凡要求退藥者,應持病歷、處方底方到門診辦公室確認。由處方醫師寫明退藥原因,并在處方及收據上簽名。
2、屬于可退藥范圍者,持藥品到門診藥房確認藥品的質量及是否是由我院藥房發出的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