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醫院手術、麻醉科管理工作制度(2)
術中會診工作制度
(1)、術中因病情復雜、劇變或發生緊急意外需會診者,應按急診會診處理。
(2)、由巡回護士及麻醉醫師設法盡快傳呼有關會診人員。情況緊急者,應同時報告有關領導。
(3)、術中會診由在場有關領導或職位高的醫師負責組織,指定有關人員做好記錄或術后補記
護理人員手術后訪視制度
(1)、回訪時間:手術后1-3天,避開治療,就餐時間進行訪視。
(2)、護士到病區后查看病歷,了解病人術后恢復情況。
(3)、自我介紹。
(4)、查看患者傷口愈合情況,有無意外損傷。
(5)、對手術時間長,特殊體位,身體瘦弱者,重點觀察局部皮膚是否受損,壓傷等。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緩慢與其交談,了解患者的不適,解釋患者提出的護理問題,如術后鎮痛對運動影響,留置管道對局部的刺激等。進行健康指導。
(6)、了解患者對手術護理工作的滿意情況,并收集患者對手術室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麻醉術后訪視制度
(1)、主麻醫師必須執行術后訪視制度,作到麻醉后100%病人訪視率。
(2)、病人返回病房或ICU時,應詳細交待病情,以便病房醫生、護士了解在麻醉期間病人的病理生理變化,用藥情況、失血量、輸血輸液總量、手術方式、部位及麻醉后注意事項;重在病人安全。
(3)、術后72小時要求麻醉醫師隨訪病人,檢查是否有麻醉后并發癥或后遺癥,并作出相應處理。
(4)、取得患者理解,宣傳麻醉工作的重要性,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減少醫療糾紛
篇2:醫院麻醉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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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責麻醉者,在術前一天到科室熟悉手術病員的病歷、各項檢查結果,詳細檢查病員,了解思想情況,確定麻醉方式。開好術前醫囑。重大手術,與術者一起參加術前討論,共同制訂麻醉方案。
2.麻醉前,應認真檢查麻醉藥品、器械是否完備,嚴格執行技術操作常規和查對制度,保證安全。
3.麻醉者在麻醉期間要堅守崗位,密切觀察,認真記錄。如有異常情況,及時與術者聯系,共同研究,妥善處理。對實習、進修人員,要嚴格要求,具體指導。
4.手術完畢,麻醉終止,麻醉者要把麻醉記錄單各項填寫清楚。危重和全麻的病員,麻醉者應親自護送,并向值班人員交待手術麻醉的經過及注意事項。
5.麻醉后應進行術后隨訪。對全麻及其他重危病員,新開展的針刺、中藥等麻醉,應于二十四小時內隨訪,將有關情況寫入麻醉記錄單。遇有并發癥,應協同處理,嚴重并發癥向上級匯報。
6.術后應及時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檢修,麻醉藥品應及時補充。
7.為隨時參加搶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應從人員值班、操作技術、急救器械等方面做好準備。
篇3:醫療管理:麻醉科工作制度
醫療管理-35 項十七、麻醉科工作制度
1. 麻醉應由麻醉專業的執業醫師擔任,實施授權范圍內的臨床麻醉、痛疼治療及心肺復蘇。
2. 擔任麻醉的醫師在術前均應訪視患者,對全身情況進行麻醉前評估(ASA風險評估),確定麻醉方式,開好麻醉前醫囑;復雜特殊的患者應進行科內或多科參與的術前討論,共同制訂麻醉方案,對手術和麻醉中可能發生的困難和意外做出估計,便于做好麻醉前的準備工作;并在術前訪視和討論的基礎上完成麻醉前小結。
3. 麻醉醫師應按規范向患者及家屬進行充分的告知與說明,簽署麻醉知情同意書,并認真檢查麻醉藥品、器械是否完備。
4. 麻醉醫師按計劃實施麻醉,嚴格執行技術操作常規和查對制度,在麻醉期間要堅守崗位,術中密切監測患者的病情變化,及時作出判斷和處理,嚴格三級醫師(或二線)負責制,遇有不能處理的困難情況應及時請示上級醫師。術中認真填寫麻醉記錄
5. 實習、進修人員要在帶教醫師指導下工作,不得獨立執業。
6. 術畢待患者基本恢復后,護送患者回病房或麻醉恢復室,麻醉者要把麻醉記錄單各項填寫清楚。并向值班醫師交待手術麻醉的經過及注意事項。術后應及時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檢修,麻醉藥品應及時補充。
7. 術后72 小時內要隨訪患者,檢查有無麻醉后并發癥或后遺癥,并作相應處理。
8. 急診手術前的準備時間較短,但也應盡可能完善手術前的準備工作,術中、術后的管理同擇期手術。
9. 麻醉工作質量及效率指標的統計分析制度。如麻醉工作量、麻醉效果評定,麻醉缺陷發生情況、麻醉死亡率及嚴重并發癥發生率等,應有記錄。
10.有突發緊急事件的應急預案,為隨時參加搶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的復蘇,應從人員值班、操作技術、急救器械、通訊等方面做好準備。
附:麻醉恢復室管理制度(新增)。
1. 為確保麻醉恢復期病人的安全性,對麻醉工作量較大的醫院及三級甲等醫院根據情況設置麻醉恢復室。
2. 麻醉恢復室是臨床麻醉工作的一部分,應由麻醉醫師和麻醉護士進行管理。
3. 凡麻醉結束后尚未清醒,或雖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復不滿意的患者均應進入麻醉恢復室。
4. 待患者清醒,肌力及呼吸恢復的情況可參照Steward 蘇醒評分,必須達到4 分才能離開麻醉恢復室。
5. 如遇到患者蘇醒意外延長,或呼吸循環等功能不穩定者,應積極查找原因,及時處理,并考慮轉ICU,以免延誤病情。
6. 患者收入或轉出麻醉恢復室,均應由麻醉醫師決定,麻醉專業護士協助麻醉醫師負責病情監測與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