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學院教研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為規范我院教研、科研項目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保證教研、科研項目的順利實施,促進學院教研、科研工作的健康發展,調動廣大教師開展教科研工作的積極性,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原有教研、科研項目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規定的運行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經費來源
第一條 教研、科研經費的來源
1、學院劃撥的教研、科研經費:指學院用于資助院級教研、科研立項研究項目;補助國家、省指導性項目和配套資助各級各類教研、科研項目的經費。
2、外來教研、科研經費:包括縱向項目經費和橫向項目經費。指各級政府部門批準立項并撥款的項目經費和各類科學基金;我院作為合作(協作)單位承擔上述來源的項目,由項目主持單位轉撥到我院的經費;各級各類協會、企事業單位以項目撥款或專項基金補助等方式資助的科技開發、技術咨詢和服務經費。
第三章 經費資助
第二條 經費資助
1、凡學院批準立項的院級教研、科研課題,根據課題的實際需要和學院的財力,適當撥給一定的研究經費加以資助,保證其研究。經費金額視學院財力而定,院級重點項目可適當提高。
2、凡上級行政或業務主管部門批準立項的縱向教研、科研課題,學院根據項目需要和學院的財力決定是否給予配套資助。其中各級教研、科研項目有明確經費配套要求的,原則上按配套要求執行;沒有明確經費配套要求的,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和學院財力,一般給予外來經費:學院配套經費≤1:0.5的配套資助;無資金補助或項目撥款的,按立項級別分別給予資助:國家級15000元,省部級10000元,市廳級5000元。
3、凡與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簽訂合同的橫向技術或管理項目(如為企業進行產品開發、技術攻關、技改、管理創新、軟件開發等),學院原則上不予資助。自選課題的項目,學院原則上不資助,但可視其成果獲獎情況給予適當獎勵。
4、凡要求學院給予配套經費資助的項目,由課題組長提出申請,說明需要經費資助的理由、經費資助額并列出經費開支項目,報教務處初審后送學院教研科研項目評審委員會審批(附批準立項課題復印件)。
5、教研、科研項目經費的使用應按項目計劃或有關合同執行,項目經費使用應符合上級有關規定。
第四章 經費的使用范圍
第三條 教研、科研經費的使用范圍
1、教研、科研業務費
(1)國內調研費:指為完成研究工作而必須進行國內社會調研活動開支的差旅費。其標準依照學院出差補助有關規定執行。調研差旅費不得用于課題組以外的人員。非本院課題組成員的調研費不能從學院配套經費中支付。參加學術會議須有正式會議通知。
(2)小型會議費:指為完成研究工作而舉行的小型會議所開支的費用。會議參加者一般應為課題組成員。若必須吸收課題組以外人員參加會議時,事先應向主管副院長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能讓其參加會議,否則不能支付其會務費。小型會議費盡量節儉,根據會議需要事先作初步預算并報主管副院長審批,根據批復意見執行。
(3)圖書資料費:指研究工作所需要的報刊、檔案、文獻等的征訂、打印、復印、翻譯以及購買必要的圖書等費用。
2、協作費:指外單位協作承擔項目研究工作且需開支的教研、科研經費。若項目確需要外單位協作完成的,事先應報主管副院長審批,經同意方能作此項開支。
3、出版物/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指出版費、資料印刷費、文獻檢索費等各項費用。
4、成果鑒定費:指由課題主管部門直接組織或委托我院組織的成果鑒定活動所需的費用,包括會務費和鑒定專家的勞務費。鑒定會各項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鑒定工作的組織和會務人員不得領取勞務費。
5、業務接待費:嚴格控制接待費的使用??v向課題:經費總額在2萬元以內的(含2萬元),控制在12%以內,經費總額在2萬元以上的,控制在10%以內。橫向課題的接待費用比例由項目負責人制定。
6、勞務費:用于教研、科研項目研究所需的勞務性費用(包括經批準的臨時用工的酬金)??v向課題的勞務費額度一般不超過總經費的15%,橫向課題的勞務費比例由項目負責人制定。
7、各類立項課題,根據課題研究內容的需要,允許列支以下開支項目:
(1)實驗、材料費:指原材料等消耗性物品購置費;樣品的采集加工費和包裝運輸費。
(2)儀器設備費:專用儀器設備購置、運輸、安裝費;自制專用儀器設備的材料、配件購置費和加工費。但聲像錄放設備、復制打印設備、冷藏空調設備及行政辦公設備等費用不得列入開支。
(3)實驗室改裝費:為改善項目研究的實驗條件,對實驗室進行簡易改裝所開支的費用。
教研、科研業務費一律不得用于采購與課題研究無關的通訊設備、交通運輸工具、行政辦公設備、計算機等。確需購買的設備,必須列入經費使用計劃,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增加購買設備,須經主管副院長批準后方可購買。用教研、科研經費購買的儀器設備必須辦理驗收登記手續,列入學院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第五章 教研、科研經費的管理與報銷
第四條 經費的管理與報銷
1、教研、科研經費由學院教務處科研科和學院財務科協同管理。教研、科研經費是專項經費,應嚴格按財務制度管理,單獨核算、??顚S?、超支不補。經費使用權歸項目組負責人,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財務科為每個項目建立項目經費帳卡,課題組成員持卡辦理報銷手續。
2、外來教研、科研經費由學院財務科統一接收,不得掛靠其它單位或部門的帳號接收。教研、科研經費到帳后,由財務科通知科研科,科研科通知項目負責人,財務科根據本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提取管理費后,按教研、科研經費配套資助比例,分撥到項目組。
3、學院自籌資金項目不預留管理費;外來經費項目學院按照下列比例一次性從到??偨涃M中提取管理費:縱向教研、科研項目為5%;橫向項目為6%(其中學院教研、科研基金2%,教研、科研管理費2%,項目組所在單位2%)。
4、教研、科研經費核定后,項目負責人應在兩周內編制經費使用計劃明細表,報教務處審批。審批合格后,填寫到“教研、科研經費帳卡”中。逾期沒有填寫經費額使用計劃明細表并報教務處審批的,作放棄資助處理。使用時非經批準原則上不得更改經費使用計劃明細表。
5、學院全額自籌資金的項目,在開題時可預支30%的現金作為啟動資金,中期檢查、結題后以報銷形式發放;學院配套資助的各類項目經費分兩次發放,在教研、科研項目通過中期檢查和結題鑒定后,以報銷形式發放??v向項目經費的使用方式與學院全額自籌資金項目經費使用方式相同。橫向項目經費由項目負責人負責制定計劃,并按計劃使用。
6、教研、科研項目經費報銷程序為:各類教研、科研經費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經費支出由項目負責人簽字后到財務科審核,按照學院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分別由教務處、分管院長、院長審簽后報銷。
7、項目研究過程中,經檢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學院將視情況追回部分或全部配套經費。
(1)無故不完成研究任務或自行中止研究工作的項目;
(2)經費開支不符合規定的項目;
(3)未通過中期檢查的項目;
(4)未按要求及時結題的項目;
(5)經項目主管部門批準中止、撤銷的項目。
8、教研、科研項目經費決算必須在結題之前完成。結題之后,未使用的經費全部劃入學院教研、科研基金。決算后,課題負責人須將經費卡交回學院科研管理部門存檔,財務科將根據有關規定撤消項目賬號。
9、結余經費的分配:縱向項目結余經費的60%作為課題組勞務酬金,40%用于相關后備研究或留作學院教研、科研基金。橫向項目結余經費的60%用于課題組勞務酬金,20%作為學院的教研、科研基金,20%作為學院創收收入。課題組勞務酬金分配方案由項目負責人制定,涉及到的稅費由項目負責人統一報學院財務科代扣代繳。
10、對于弄虛作假、挪用、擠占、截留教研、科研經費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五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試行期一年,原《z職業學院教研科研經費管理暫行規定》(茂職院〔20*〕8號)自行廢止。
篇2:學院后勤管理處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學院后勤管理處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1、經費預算必須經處務會議討論通過后才能執行。
2、各類費用嚴格按預算項目開支,沒有預算項目的費用必須經處務會議討論通過后才能開支。
3、各類經費各科室包干使用,原則上不得超支。若不夠則必須經處務會議討論通過后才能追加預算。
4、各類經費務必“節約使用,合理使用”。
5、審批程序:科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
6、經費日常管理、審批由部門分管負責人負責。
7、經費使用情況在“處務會議”范圍內公開,接受監督。
篇3:體育技術學院黨組織活動經費使用和管理辦法
體育技術學院黨組織活動經費使用和管理辦法
為切實加強學院基層黨組織的建設,保證基層黨組織活動的正常開展,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基層黨組織活動經費來源
一、院黨委每年安排一定數額的經費作為黨建活動專項經費,由黨委辦公室和財務科共同管理,黨委辦公室根據上年度統計的黨員總數,通知財務科做好經費預算。
二、基層黨組織專項活動經費的使用,由黨委辦公室統酬安排并指導各黨支部組織開展有意義的活動,通過活動增強黨支部的活力和戰斗力。
第二條基層黨組織活動經費的使用范圍
一、黨支部活動經費
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活動經費按在職黨員300元/年/人;學生黨員100元/年/人;離退休黨員100元/年/人安排,用于各黨支部開展主題鮮明、思想先進、內容積極的組織活動。
二、經費的使用范圍
召開黨內研討、考察和交流活動,開展黨日紀念活動,組織其它有政治影響力的紀念活動。
三、全院性大型黨組織活動的經費由學院另行安排。
第三條 基層黨組織活動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一、基層黨組織活動經費的使用原則上由學院各黨支部(總支)提出申請(填報基層黨組織活動項目申報表),經黨委辦公室審核、登記,黨辦主任審批,單項經費超過5000元由分管領導審批。
二、各黨支部開展活動前,應將計劃(基層組織活動申請表)和經費預算報院黨委辦公室審批,由黨支部書記(總支)或委派宣傳委員按財務管理制度領取經費;活動結束后,經辦人員應及時報銷活動經費手續,報銷時需書面提交活動小結,各黨支部活動結束后應在學院網站上及時報道活動開展情況。
三、基層黨組織活動經費的使用情況,要納入黨務公開的內容,通過網絡、宣傳欄、會議等形式向廣大黨員公布?;鶎狱h組織換屆時,應向黨員大會報告活動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
四、學年結束后,黨委辦公室將年度黨組織活動經費管理和使用情況書面報學院黨委。
第四條 本辦法由學院黨委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