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校資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科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街道辦事處,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財政局分管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人民政府、財政局和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篇2:商務大酒店廚房日常安全工作制度
商務酒店廚房日常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條.用火用電不離人,并做到先檢查后使用。不按要求用火用電的,每次罰款50元,造成事故和損失的責任自負。
第二條.換氣罐時做到無火源,不按要求操作的每次罰款50元。
第三條.刀具、刃具放置好,做到無事故隱患。
第四條.各種原料要放置穩固,不按要求堆放的,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承擔。
第五條.熱湯、熱油盛裝不得超過8分滿,并放置穩,端取時必須加墊隔熱。第六條.通道、過道必須隨時保持暢通無阻。
第七條.清潔設備時必須關機操作,違者每次罰款50元。
第八條.廚房禁止吸煙,地面發現煙頭1次罰款50元。
篇3:某小學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小學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1、把各班級的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評優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
2、對于安全工作思想上重視、措施得力、工作有成效的班級和個人,在評優、考核等方面優先考慮,對成績特別突出的要進行表彰獎勵。
3、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教育不利、措施不當,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級或個人取消本年度的一切評優資格,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4、安全工作優勝獎享受校優秀工作者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