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公司產品合格證管理規定
(文件編號:BT/Z1603-20**)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產品合格證管理,明確合格證管理程序,及時向顧客提供合格的質量憑證,防止不合格產品出廠,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產品合格證的管理。
第三條 質檢科是產品合格證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產品合格證的式樣、內容、發放、吊銷程序等進行規范管理。
第四條 產品合格證書的管理,產品完工、包裝完備、檢驗合格、具備發運條件后,由生產科填寫產品完工單,經質檢科審核后,按規定開具檢驗合格產品的合格證,報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加蓋“質量專用章”、 公章和經理名章,并按規定交付用戶。
第五條 《產品合格證書》一式兩份,一份由質檢科存檔,另一份在產品發運后交用戶。用戶對產品合格證份數及交付方式、程序有特殊要求時,按合同規定執行。出口產品、壓力容器的合格證管理按專用規定執行。
第六條 產品合格證的補制,產品合格證在發放、傳遞、保存過程發生遺失時,應在落實原因、責任后,由遺失部門提出申請,報經質檢科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補制,原遺失的產品合格證應向有關單位聲明作廢。
第七條 原則上,不合格產品不得銷售。若用戶愿意購買后降級使用時,應簽訂供貨合同,但不得向用戶提供產品合格證書。特殊情況需出具證明時,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處理。
第八條 本規定由質檢科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規定自實施之日起執行。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規定
(文件編號:)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產品質量檢驗工作的監督抽查,保證產品質量檢驗過程始終得到有效監督、控制,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為了強化對產品質量檢驗工作質量的有效控制,應遵循“嚴肅認真、實事求是”的原則,定期或不定期對產品質量檢驗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抽查。發現弄虛作假行為時,將依據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個人給予經濟處罰。
第三條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是指對各單位已經檢驗合格或已轉序的外購、外協件、產品進行監督復查的工作。主要目的是通過監督抽查與考核,提高各單位質量控制能力。
第四條 本規定適用于對產品質量檢驗工作進行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實施和考核。
第五條 質檢科是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實施與考核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質量檢驗工作進行質量監督抽查,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進行質量考核和否決,并在經濟責任制考核中兌現。
第六條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采取兩種方法進行,即計劃抽查,由質檢科作出計劃,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隨機抽查由質檢科按產品圖紙要求自行安排。
1、計劃抽查是指質檢科根據生產計劃進行監督抽查。
2、隨機抽查是指質檢科根據產品質量情況進行的隨機性抽查。
第七條 質量監督抽查的范圍:
1、外協件、外購件、備料、鑄鍛件、熱處理件、產品零部件和產成品的實物質量。
2、檢驗和試驗的質量記錄。
3、質量檢驗和試驗有關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等。
第八條 質量監督抽查的依據是產品設計圖樣及技術文件、技術標準、工藝文件及有關制度。
第九條 鑄件抽查項目及判定規則:
1、抽查項目:
(1)尺寸,即鑄件設計尺寸、工藝尺寸、鑄件尺寸公差、鑄件彎曲、翹曲變形量、錯箱量等。重點抽查鑄件的主要尺寸,非重點抽查一般尺寸。
(2)化學成分,鑄鐵件重點抽查耐熱鑄鐵、耐磨鑄鐵的化學成分;鑄鋼件重點抽查ZG270-500、ZG35CrMo、ZGMn13(ZGMn13Mo)、ZGCr25Ni20Si2及12G、12S的化學成分。
(3)力學性能:鑄鐵件重點抽查HT200以下牌號的大型單件以及HT250以上牌號的蠕鐵、球鐵等鑄件的力學性能;鑄鋼件重點抽查的牌號與化學成分重點抽查的牌號相同。
(4)表面質量:芯骨清除、澆冒口余量、皮縫切除、多肉、結巴、粘砂、夾砂等缺陷及殘留范圍。包括允許存在的缺陷、允許修補的缺陷、不允許存在的缺陷的處理。
(5)是否符合工藝要求。
2、判定的規則,鑄件在上述抽查項目中有一項不合格,即判定為不合格。判定的主要依據是TZS8326《鑄鐵件通用技術條件》、TZS836《鑄鋼件通用技術條件》、TZL901《自制金屬材料標準》等技術標準。
(1)尺寸:鑄件主要尺寸有一處不符合規定,判定為不合格件。一般尺寸有兩處不符合規定,判定為不合格件。
(2)化學成分:有一種元素不符合規定,判定為不合格件。
(3)力學性能:有一項不符合規定,判定為不合格件。
(4)表面質量:有一處較大或嚴重缺陷不符合規定,判定為不合格件。一般缺陷有兩處不符合規定,判定為不合格件。
(5)鑄件因不符合工藝要求而影響鑄件質量時,判定不合格件。
第十條 鍛件抽查項目及判定原則
1、抽查項目:
(2)外觀質量;
(3)表面缺陷;
(4)標記;
(5)尺寸。
2、判定的規則:鍛件在下述抽查項目中,有一項不符合規定,判定為不合格件。
(1)化學成分:標準規定中的各種元素均應符合規定的為合格品;有一種或一種以上元素不符合規定判定為不合格品。
(2)外觀質量:鍛件表面平整、規矩為合格項,鍛件凸凹不平、圓截面為不規則多角形、卡臺不齊、偏心、彎扭、角棱等為不合格件。
(3)表面缺陷:鍛件表面無折疊、裂紋等缺陷,或有較小的缺陷并按規定清除者為合格件,鍛件表面缺陷嚴重為不合格件。
(4)剁頭:平整符合規定的為合格項,剁頭凸凹不平或帶有毛刺者為不合格件。
(5)標記:鍛件打標記應清晰正確且符合規定的為合格件,不標記或標記不清、不全、不符合規定的為不合格件。
(6)尺寸:鍛件實測尺寸小于負公差且不夠加工的,實測尺寸大于正公差且肥頭大耳的均為不合格件。
第十一條 冷加工件質量監督抽查的具體內容:
1、對進貨檢驗合格的外協件、外購件進行隨機抽查的內容包括:
(1)外協、外購廠家是否列入合格分供方名冊的合格分供方;
(2)外協、外購廠家提供的軟件資料是否齊全;
(3)按規定要求檢驗或試驗項目是否經檢驗、試驗合格,標識是否正確;
(4)進貨檢驗是否按規定要求進行記錄;
(5)不合格品的處置是否符合程序的規定。
2、對經過程序合格的零、部件進行隨機抽查的內容包括:
(1)各工序是否按規定經檢驗合格;
(2)按規定要求的材質證明、合格證、理化試驗報告、檢驗記錄及其他軟件資料是否齊全,有關數據是否經驗證合格;
(3)要求檢驗的項目是否合格;
(4)表面質量(包括“四不帶”)是否符合要求;
(5)檢驗和試驗狀態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標識;
(6)批量件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檢驗,是否有檢驗記錄;
(7)不合格品的處置是否符合規定程序的要求,不合格品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標識。
第十二條 對產品最終檢驗進行的監督抽查內容包括:
1、裝配和試車過程的關鍵基礎上的檢驗;
2、對產品表面質量、涂裝質量及包裝質量等進行抽查;
3、對軟件資料進行檢查,驗證主機產品是否已按產品檢驗試驗大綱的要求進行了檢驗,所要求的質量記錄是否齊全。
4、產品質量記錄的填寫是否規范,產品質量檔案資料是否齊全。
5、主機產品最終合格的認可:
(1)主機產品裝配、試車和主要項目經監督抽查合格,且經驗證“產品檢驗試驗大綱”所規定的項目均經檢驗合格,不合格項已按程序進行了處置,有關檢驗記錄齊全,質量檢驗人員在產品繳庫單上蓋章后,方可報完工。
(2)質檢科應在產品完工后的一個月內,將收集、整理好的產品質量檔案歸檔保存。
第十三條 質檢科應根據產品生產進度信息、必要的資料(包括設計文件、工藝文件、檢驗和試驗記錄、報告等)、計量器具,派員實施質量監督抽查。
第十四條 質量監督抽查應嚴格按照本規定的專業質量監督抽查內容實施。若在監督抽查過程中發現其他質量問題時,可按質量問題提出反饋,但不計為考核項數據。
第十五條 質量監督抽查過程中不合格品的處理,凡在質量監督抽查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均由質量監督抽查人員以書面形式通知所在部門,由其對不合格品進行判定,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進行處理。同時,還應對同類型產品、零部件安排質量檢驗人員進行必要的復檢。
第十六條 在質量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一般質量問題,由抽查人員口頭向陪檢人員反饋,對于重大的問題必須填寫反饋單,向所在車間(科)和技術科反饋,特別重大的質量問題,應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第十七條 在質量監督抽查過程中,質量監督抽查人員應做好記錄,及時填寫統計報表并存檔保管。
第十八條 質檢科按月對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進行統計匯總,按《質量處罰、獎勵和否決管理規定》提出書面考核意見報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在經濟責任制考核中兌現。辦公室應將監督抽查考核涉及的款項落實到責任班級和個人。
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質檢科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實施之日起執行。
篇2:公司(企業)合格證商標管理規定
公司(企業)合格證及商標的管理規定
1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產品合格證及商標管理。
2產品合格證及商標的管理內容。
2.1商標合格證的設計、印制程序。
2.1.1產品合格證及商標試樣由質量部負責設計,并提出印制計劃報企管辦審批后方可印制。
2.1.2新商標和合格證入庫后,由現場質量主管、企法辦審核后方可領用,并做好登記臺帳。
2.2商標合格證的管理、發放。
2.2.1商標合格證由質量部統一管理發放,并建立發放登記臺帳,按月盤存,將統計報表上交企法辦審核備查。
2.2.2商標合格證每月必須按“業務計劃”所規定的商品計劃及增補商品計劃發放,按需要數領發,做好記錄。
2.2.3商標合格證由質管員填寫領用單,現場質量主管審批發放。
2.3商標、合格證的補辦程序
2.3.1產品在售中出現合格證和商標損壞或遺失后,由營銷公司提出產品合格證及商標的補發申請,現場質量主管、企法辦審批后方可領用。并做好補發記錄。
2.3.2服務組對領用合格證和商標由服務統計員填寫好產品型號、名稱及數量,由服務組組長、企法辦審核后方可發放,并做好領用記錄。
3質管員發給成品庫的合格證,其數量、產品名稱、型號應文實相符,且合格證上的內容應完整真實。
4包裝工在包裝產品時,裝入的合格證應與所裝的產品型號和名稱相符,不能張冠李戴,成品庫所有人員對所有總成上配掛的商標及合格證應進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