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顧問公司財產管理規定
1.公司所有分到部門的物品(非消耗品)一律列入《部門資產列報表》,由部門主管及部門每個人負責到底。
2.未經公司批準,員工不得拿取公司財產或產品。
3.偷竊公司、個人財物者,一經發現,將立即開除,甚至受到有關刑事起訴。
4.對貪污偷竊行為,知情不報將受到立即開除的處分,甚至受到有關刑事起訴。
5.公司的任何財產搬出公司,必須持有公司總經辦負責人簽發的《出門條》。
6.及時報告偷竊行為而促成被偷竊物品收回的,視情節有獎賞。
7.設備正常使用損壞向財務申報。
8、每季由財務組織盤點一次,任何人損壞公司的財產,均照價賠償。
篇2:中學辦公室財產管理規定
E中學辦公室財產管理規定
(1)為了合理使用教育經費,各部門及員工除領取正常的辦公用品外,其余一切物品由總務處嚴格保管,確實需要的物品必須經總務處批準,金額較大的物品必須請示學校主管校長批準。
(2)一切屬于個人經管的辦公桌,椅,櫥,柜等物品必須一一登記在冊,一式兩份,本人與總務處各一份物品的增減要到總務簽字登記,物品丟失損壞照價賠償.
(3) 各部門(辦公室)物品(空調,電腦,電話,電扇,門,窗等),采取集體承包原則,做到妥善保管和使用,正常損耗無法修復的要辦理報廢手續,經主管校長批準備案,如因保管或使用不妥造成損失的由直接責任人或集體承擔.
(4) 學校每學期利用期末考試前要清查盤點一次,學校物資的收發、領退、消耗都要有記錄,做到帳物相符.
篇3:E中學教室財產管理規定
中學教室財產管理規定
(1)開學前由總務處將各教室的必需物品配齊,班主任按《教室財產登記表》驗收簽字,登記表存放總務處。
(2)新配置的課桌椅編號,班主任把學生對號入座。
(3)班主任將課桌椅交學生保管使用,并配合學校經常檢查如有損壞班主任填寫維修單后交總務處先付款后修理,費用由學生支付。
(4)教室其它財產由班主任指派專人管理,負責同學要經常檢查有無損壞或遺失,有則及時報告班主任,追查責任,學生個人損壞的由學生本人賠償,無法追查責任由班級集體賠償,先付款后修理。
(5)屬自然損耗的物品由學校負責修理,對故意破壞教室財產者,加倍賠償并給予必要的批評和紀律處分。
(6)教室門鎖必須由總務處統一發給,不得任意更換,否則造成的財產損失由換鎖者負責。
(7)學校每學期結束,對教室財產進行檢查,管理好的班主任學校將給予一定的考核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