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連鎖公司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退市制度。
第二條 本企業食品退市制度是指按照規定程序,對某一批次貨類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或其他的問題食品,通過核貨、退貨、召回、銷毀、補救措施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維護消費者利益的活動。
第三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本企業入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立即停止經營,并通知相關生產 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第五條 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市場:
(一)食品的供貨商未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證照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的;
(二)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三)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四)超過安全使用期或保質期的;
(五)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七)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八)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 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燈質量標志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九)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 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十)經食品安全專家評估認為具有潛在嚴重危害的;
(十一)接到上級和本部門下架通知的。
第六條 發現已經銷售或存儲待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 單獨存放,通知食品供貨商生產廠家,并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第七條 加強日常檢查工作,對有過退市記錄的食品供應商、生產廠家的依照和食品合格證 明等文件進行特別標準,及時清點下架退市食品的數量。
第八條 本企業會加強和公司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反饋食品動態信息,積極協助工商部門 對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
第九條 建立退市食品臺賬,記錄退市食品的名稱、規格、庫存數量和銷售數量、生產批號、 保存期、生產廠家或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銷售日期、處理情況,且保存期限不低于五年。
篇2: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經營單位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 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ㄒ唬└癄€變質、污穢不潔的;
?。ǘ┌b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ㄈ┏^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ㄋ模敊z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ㄎ澹诫s、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褂梅鞘秤蒙鼗蚱渌鞘秤梦镔|加工的;
?。ㄆ撸﹤卧飚a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質量標志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ò耍┘倜八说淖陨虡?,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ň牛┬姓O管機關公布屬于不合格食品的;
?。ㄊ┢渌`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第四條 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ㄒ唬┝⒓辞妩c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
?。ǘ⒉缓细袷称烦烦鍪袌?,并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ㄈτ卸居泻?、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ㄋ模┛赡茉斐砂踩l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五條 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第六條 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對本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退出超市。
第七條 本經營單位應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單位名稱(蓋章):
擬任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
篇3:食品退市制度范本
食品退市制度范本
第一條 為加強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維護消費安全,根據《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國境內對已經進入銷售領域的食品,發現其質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違法問題,采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整改、銷毀、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場的行為。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不合格食品是指經檢測不符合《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食品。
下列食品屬于不合格食品:
?。ㄒ唬┐嬖谖<叭松戆踩牟缓侠砦kU或者不符合國家、行業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標準的(包括:農藥殘留超過國家規定容許量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未經批準使用的添加劑或者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
?。ǘ┎痪邆鋺斁邆涞氖秤眯阅艿?;
?。ㄈ┎环显谑称坊蛘咂浒b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標準的;
?。ㄋ模┎环弦援a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第四條下列食品應當退出市場:
?。ㄒ唬儆诒巨k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食品;
?。ǘ┪丛陲@著位置清晰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凈含量和固型物含量、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保存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衛生許可證號、質量等級的;
?。ㄈ┹椪帐称?、轉基因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特殊營養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ㄋ模┻M口食品無中文標明的原產國的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的;
?。ㄎ澹┏^保質期或者保存期的;
?。┙浉泄勹b別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ㄆ撸┤萜靼b污穢不潔、嚴重破損,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ò耍敊z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ň牛诫s、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ㄊ┣址杆俗陨虡藢S脵?,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標志的;
?。ㄊ唬┢渌?、法規規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第五條 經營者對自查中發現的以及有關行政機關確認的屬于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清點已售出的食品,登記造冊,如實報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對僅是標示違法但可以食用的食品,可退回供貨方改正;對不能食用的食品,為防止退市的不合格食品二次流入市場,危害消費者健康,工商管理部門應監督銷毀不合格食品,不得令其再流入市場;對已經售出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應當采取公告等方式追回,并將情況及時報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第六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在工作中發現的、上級機關通報的、其他行政機關移送的,或者生產者、銷售者自報的屬于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退市食品,應當依法采取措施將該商品清除市場(或者:應當及時告知并監督經營者采取有效措施將該食品退出市場;告知后經營者未采取退市措施的,工商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七條 對監督檢查和上級機關監測中發現以及其他部門公布應當退出市場的食品,經營者自覺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沒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門可以依法免于處罰;對于在工商部門監督下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沒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門可以視其情節,依法給予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對于告知后仍不按照規定采取退市措施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第八條 已經被確認為質量不合格食品退市的,需重新入市,必須提供合法檢驗機構經檢驗合格的《檢驗報告》或者有效的復制件后方可入市銷售,否則發現地工商部門可以依法封存該食品,責令其限期提供《檢驗報告》;在期限內拒不提供的,工商部門可以視同不合格食品進行處理。
第九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查處食品案件情況、流通環節食品退市情況等信息,錄入企業信用監管系統,并通過一定形式向社會公布,進行消費警示,提供消費指導;對退市食品及其經營者,適時回訪,進行跟蹤監督管理。
第十條 嚴格執行信譽卡制度。經營者銷售食品必須給消費者出具銷售信譽卡,并在信譽卡上填寫銷售時間、經營者姓名、攤位號、商品相關消息等。消費者遇到消費安全問題,憑信譽卡,消費者和執法部門可從銷售追溯到運輸、生產環節,實現全程追溯,保證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食品檢查、存貯、運輸制度
食品衛生檢查制度
1、設立食品衛生宿命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和環境衛生檢查;
2、把好食品采購、進貨關,特別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采購霉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3、規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區、肉菜分開、生熟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墻,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范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匯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并追究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