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票證管理制度
第一條 票證(不包括銀行票據)是公司為開展經營業務,依法依規定購買或按照一定格式印制用于結算的憑證。票證既是公司與客戶結算各種款項的依據,也是客戶據以報銷費用的憑證。
第二條 公司確定專門管理人員,負責公司的票證管理工作;各分(子)公司亦應確定專門管理人員,負責所在公司的票證管理工作。
第三條 票證的種類及用途
1. 發票:銷售公司產品或服務后向客戶收取款項和客戶可據報銷的憑證。
2. 收據:用于非營業性款項往來結算的憑證。
3. 其它票據:指優惠券、餐券、消費券等內部印制的可以沖抵客戶部分或全部應付款額的憑證。
第四條 票證由公司或公司授權分(子)公司票證管理人員經直接領導審批同意后負責購買或印制,其它部門一律不得自行購買和印制。
第五條 票證印制或購買后,由票證管理人員按種類、編號進行登記、保管。領用時按順序發放,并做好領用登記銷號手續;票證管理人員應定期對庫存票證進行盤點;對不需要使用的票證進行銷毀時,按財務檔案管理規定辦理手續。
第六條 公司各部門、各分(子)公司及所屬各部門領用有關票證,應指定專人辦理;領用時要認真清點領用的票證是否連號、各聯是否齊全、印制是否準確,發現漏號、錯號、缺聯、錯版等情形要及時調換。
第七條 公司各部門、各分(子)公司及所屬各部門使用票證的人員要妥善保管其使用的票證;一個人同時只能使用一本同種票證;發生作廢票證時,不能撕毀或丟棄,應按領用程序返回管理人員。
第八條 票證管理人員應經常核查所經管的各項票證,了解掌握領用人使用票證的情況,督促領用人將用完的票證存根及時交回或以舊換新。
第九條 票證管理人、使用人若發現票證遺失,應及時逐級上報所在公司總經理,說明原因,并按所在稅務機關或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第十條 禁止擅自為其它單位或個人提供空白發票或虛開發票。
篇2:第一人民醫院現金票證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醫院現金、票證管理制度
1、各部門現金必須存放在保險箱內,嚴禁存放在辦公桌及更衣柜內。
2、現金存放過夜不得超過院規定的最高數額,超過部分須送銀行,特殊情況由院領導指定地點專人值班守衛。
3、保險箱鑰匙由保管員隨身攜帶,嚴禁存放在辦公桌內,保險箱密碼必須打亂。
4、支票和印鑒分開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須存放在保險箱內。
5、嚴禁空白支票蓋印待用,不準留存已蓋印鑒的支票過夜。
6、上班時未打開保險箱之前,首先查看保險箱是否有異常,有疑點立即通知院保衛部門。
7、收費處、掛號室等有現金進出的科室嚴禁非本科室工作人員入內,如有發現,后果由同意進入者及本人自負。
8、收費處、掛號室等部門應隨手關門,嚴禁外來人員入內。
9、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按制度辦事。
篇3:某集團公司票證管理制度
某集團公司票證管理制度
第一條 票證(不包括銀行票據)是公司為開展經營業務,依法依規定購買或按照一定格式印制用于結算的憑證。票證既是公司與客戶結算各種款項的依據,也是客戶據以報銷費用的憑證。
第二條 公司確定專門管理人員,負責公司的票證管理工作;各分(子)公司亦應確定專門管理人員,負責所在公司的票證管理工作。
第三條 票證的種類及用途
1. 發票:銷售公司產品或服務后向客戶收取款項和客戶可據報銷的憑證。
2. 收據:用于非營業性款項往來結算的憑證。
3. 其他票據:指優惠券、餐券、消費券等內部印制的可以沖抵客戶部分或全部應付款額的憑證。
第四條 票證由公司或公司授權分(子)公司票證管理人員經直接領導審批同意后負責購買或印制,其他部門一律不得自行購買和印制。
第五條 票證印制或購買后,由票證管理人員按種類、編號進行登記、保管。領用時按順序發放,并做好領用登記銷號手續;票證管理人員應定期對庫存票證進行盤點;對不需要使用的票證進行銷毀時,按財務檔案管理規定辦理手續。
第六條 公司各部門、各分(子)公司及所屬各部門領用有關票證,應指定專人辦理;領用時要認真清點領用的票證是否連號、各聯是否齊全、印制是否準確,發現漏號、錯號、缺聯、錯版等情形要及時調換。
第七條 公司各部門、各分(子)公司及所屬各部門使用票證的人員要妥善保管其使用的票證;一個人同時只能使用一本同種票證;發生作廢票證時,不能撕毀或丟棄,應按領用程序返回管理人員。
第八條 票證管理人員應經常核查所經管的各項票證,了解掌握領用人使用票證的情況,督促領用人將用完的票證存根及時交回或以舊換新。
第九條 票證管理人、使用人若發現票證遺失,應及時逐級上報所在公司總經理,說明原因,并按所在稅務機關或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第十條 禁止擅自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空白發票或虛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