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成本開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成本的控制,提高經濟效益,合理有序的安排資金的運用,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成本開支的范疇
本制度所指的成本開支的范疇是指除費用開支管理規定中所指的維持公司日常營運的費用以外的開支。(包括土地及拆遷費用、前期費用、建筑安裝費、基礎設施費、公建配套費、以及項目所承擔的貸款利息等)。
建立綜合開發核算體制,搞好經濟核算,降低開發建設費用。
第三條 成本開支的預算
根據公司成本分析會的制度,各項目公司按照集團公司的年度戰略,編制年度工作計劃和工程進度,報集團公司審批后執行。各地區公司總經理有權在整體預算不突破的情況下,合理安排各個月和季度的成本開支計劃。每月各公司工程部門編制“經營預算表”確定下個月的成本開支預算,于財務部匯總在每月初的成本分析會上確定,并報備集團公司財務部。
第四條 成本開支的帳戶管理
本制度所規定的成本開支原則上必須從大帳戶列支。如遇特殊情況,在總經理授權審批的額度以內的,可以從小帳戶臨時列支,但財務部應做相應的臺帳備查。
第五條 成本開支的審批權限
所有的成本開支審批實行一支筆制度,各公司的成本開支在該公司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的,由該公司總經理審批,或由總經理授權的被授權人審批;在授權范圍外的由集團公司審批。
第六條 成本開支審批的一般程序
1. 工程預付款的支付,必須有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據,付款前必須按合同取得施工承包單位履約預付款保函或保證金的手續依據,未辦理保函或保證金手續的不得支付預付款。
2. 所有成本開支的付款都應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執行,不得提前預付或超付款項;
3. 集團下屬各房地產開發公司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甲供料),要有驗收報告,并附有規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合約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a) 需驗收后支付的工程款,要附有驗收報告并有規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b) 支付精裝修項目工程尾款時,要有權威機構的環境衛生檢測報告
c) 支付最后一筆項目工程款時,應審查工程款發票是否包含保修金,未含保修金的不予支付。
d) 支付保修金時,應附有《保修服務情況征詢表》(見附表四)并由成本部、工程部、物業管理部門及項目總經理聯合簽名。
4. 合同項下的付款由經辦人填寫付款申請書,部門經理審核后送交財務部;
5. 財務部門參照合同核對后,送公司總經理審批,超出授權范圍的,再送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6. 出納人員憑審批后的付款申請書辦理支票,由經辦人員簽領;
7. 以上流程對于建筑安裝工程款項,除按照合同條款約定外,經辦人員還必須附有經會簽過的《工程款撥付簽證程序單》(見附表一)或工程決算單;如因原設計圖紙修改等原因導致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致使工程成本發生變化的應在該合同后另附《施工圖變更簽證表》(見附表二);
第七條 特殊事項的審批
1. 對于土地相關費用、前期的交易規費以及市政配套費用等向政府部門支付不全部具有合同的款項,可依照政府規定或相關文件辦理;
2. 對于應繳的營業稅金及附加稅及預征的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由各公司財務部主管會計精確計算后,將當月申報稅款填列付款申請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劃轉至納稅帳戶,稅務申報后自動轉帳。
3. 銀行貸款利息支出由所貸銀行每季度末按照貸款合同利率自動扣款,財務部應在每月末預提當月的利息支出。
第八條 超出預算外的成本開支應報集團公司追加預算額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審批,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該款項。
第九條 本制度之修改須經董事會討論、批準。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財務部。
篇2:集團成本開支管理制度
集團成本開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成本的控制,提高經濟效益,合理有序的安排資金的運用,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成本開支的范疇
本制度所指的成本開支的范疇是指除費用開支管理規定中所指的維持公司日常營運的費用以外的開支。(包括土地及拆遷費用、前期費用、建筑安裝費、基礎設施費、公建配套費、以及項目所承擔的貸款利息等)。
建立綜合開發核算體制,搞好經濟核算,降低開發建設費用。
第三條 成本開支的預算
根據公司成本分析會的制度,各項目公司按照集團公司的年度戰略,編制年度工作計劃和工程進度,報集團公司審批后執行。各地區公司總經理有權在整體預算不突破的情況下,合理安排各個月和季度的成本開支計劃。每月各公司工程部門編制“經營預算表”確定下個月的成本開支預算,于財務部匯總在每月初的成本分析會上確定,并報備集團公司財務部。
第四條 成本開支的帳戶管理
本制度所規定的成本開支原則上必須從大帳戶列支。如遇特殊情況,在總經理授權審批的額度以內的,可以從小帳戶臨時列支,但財務部應做相應的臺帳備查。
第五條 成本開支的審批權限
所有的成本開支審批實行一支筆制度,各公司的成本開支在該公司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的,由該公司總經理審批,或由總經理授權的被授權人審批;在授權范圍外的由集團公司審批。
第六條 成本開支審批的一般程序
1. 工程預付款的支付,必須有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據,付款前必須按合同取得施工承包單位履約預付款保函或保證金的手續依據,未辦理保函或保證金手續的不得支付預付款。
2. 所有成本開支的付款都應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執行,不得提前預付或超付款項;
3. 集團下屬各房地產開發公司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甲供料),要有驗收報告,并附有規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合約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a) 需驗收后支付的工程款,要附有驗收報告并有規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b) 支付精裝修項目工程尾款時,要有權威機構的環境衛生檢測報告
c) 支付最后一筆項目工程款時,應審查工程款發票是否包含保修金,未含保修金的不予支付。
d) 支付保修金時,應附有《保修服務情況征詢表》(見附表四)并由成本部、工程部、物業管理部門及項目總經理聯合簽名。
4. 合同項下的付款由經辦人填寫付款申請書,部門經理審核后送交財務部;
5. 財務部門參照合同核對后,送公司總經理審批,超出授權范圍的,再送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6. 出納人員憑審批后的付款申請書辦理支票,由經辦人員簽領;
7. 以上流程對于建筑安裝工程款項,除按照合同條款約定外,經辦人員還必須附有經會簽過的《工程款撥付簽證程序單》(見附表一)或工程決算單;如因原設計圖紙修改等原因導致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致使工程成本發生變化的應在該合同后另附《施工圖變更簽證表》(見附表二);
第七條 特殊事項的審批
1. 對于土地相關費用、前期的交易規費以及市政配套費用等向政府部門支付不全部具有合同的款項,可依照政府規定或相關文件辦理;
2. 對于應繳的營業稅金及附加稅及預征的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由各公司財務部主管會計精確計算后,將當月申報稅款填列付款申請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劃轉至納稅帳戶,稅務申報后自動轉帳。
3. 銀行貸款利息支出由所貸銀行每季度末按照貸款合同利率自動扣款,財務部應在每月末預提當月的利息支出。
第八條 超出預算外的成本開支應報集團公司追加預算額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審批,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該款項。
第九條 本制度之修改須經董事會討論、批準。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財務部。
篇3:Z地產集團成本開支管理制度
Z地產集團成本開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成本的控制,提高經濟效益,合理有序的安排資金的運用,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成本開支的范疇
本制度所指的成本開支的范疇是指除費用開支管理規定中所指的維持公司日常營運的費用以外的開支。(包括土地及拆遷費用、前期費用、建筑安裝費、基礎設施費、公建配套費、以及項目所承擔的貸款利息等)。
建立綜合開發核算體制,搞好經濟核算,降低開發建設費用。
第三條 成本開支的預算
根據公司成本分析會的制度,各項目公司按照集團公司的年度戰略,編制年度工作計劃和工程進度,報集團公司審批后執行。各地區公司總經理有權在整體預算不突破的情況下,合理安排各個月和季度的成本開支計劃。每月各公司工程部門編制“經營預算表”確定下個月的成本開支預算,于財務部匯總在每月初的成本分析會上確定,并報備集團公司財務部。
第四條 成本開支的帳戶管理
本制度所規定的成本開支原則上必須從大帳戶列支。如遇特殊情況,在總經理授權審批的額度以內的,可以從小帳戶臨時列支,但財務部應做相應的臺帳備查。
第五條 成本開支的審批權限
所有的成本開支審批實行一支筆制度,各公司的成本開支在該公司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的,由該公司總經理審批,或由總經理授權的被授權人審批;在授權范圍外的由集團公司審批。
第六條 成本開支審批的一般程序
1.工程預付款的支付,必須有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據,付款前必須按合同取得施工承包單位履約預付款保函或保證金的手續依據,未辦理保函或保證金手續的不得支付預付款。
2.所有成本開支的付款都應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執行,不得提前預付或超付款項;
3.集團下屬各房地產開發公司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甲供料),要有驗收報告,并附有規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合約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a)需驗收后支付的工程款,要附有驗收報告并有規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b)支付精裝修項目工程尾款時,要有權威機構的環境衛生檢測報告
c)支付最后一筆項目工程款時,應審查工程款發票是否包含保修金,未含保修金的不予支付。
d)支付保修金時,應附有《保修服務情況征詢表》(見附表四)并由成本部、工程部、物業管理部門及項目總經理聯合簽名。
4.合同項下的付款由經辦人填寫付款申請書,部門經理審核后送交財務部;
5.財務部門參照合同核對后,送公司總經理審批,超出授權范圍的,再送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6.出納人員憑審批后的付款申請書辦理支票,由經辦人員簽領;
7.以上流程對于建筑安裝工程款項,除按照合同條款約定外,經辦人員還必須附有經會簽過的《工程款撥付簽證程序單》(見附表一)或工程決算單;如因原設計圖紙修改等原因導致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致使工程成本發生變化的應在該合同后另附《施工圖變更簽證表》(見附表二);
第七條 特殊事項的審批
1.對于土地相關費用、前期的交易規費以及市政配套費用等向政府部門支付不全部具有合同的款項,可依照政府規定或相關文件辦理;
2.對于應繳的營業稅金及附加稅及預征的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由各公司財務部主管會計精確計算后,將當月申報稅款填列付款申請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劃轉至納稅帳戶,稅務申報后自動轉帳。
3.銀行貸款利息支出由所貸銀行每季度末按照貸款合同利率自動扣款,財務部應在每月末預提當月的利息支出。
第八條 超出預算外的成本開支應報集團公司追加預算額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審批,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該款項。
第九條 本制度之修改須經董事會討論、批準。
第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財務部。
附表:
1,工程款支付審批表;
2,工程變更審批表;
3,工程合同質保金/尾款支付保修服務情況征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