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ISO9000程序文件:
EJ-QP5.3 對物業分承包商管理的控制
1.目的:
強化管理,以優質的服務質量,熱誠地為住戶提供周到滿意的服務。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對物業分承包商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質量手冊第4.6、4.10、4.13章
3.2 ISO9002標準第4.6、4.10、4.13章
4.職責:
4.1由工程維修部、保安服務部共同負責物業分承包商的篩選,并由副總經理審核。
4.1.1經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工程維修部履行合同的簽定、工程驗收交付等職責。
4.2由工程維修部負責道路、綠化、日常維修、供暖、建筑、給排水、電梯維護等分承包項目分承包商選擇、評估及日常管理監督、竣工驗收。
4.3保安服務部負責保潔項目分承包商的選擇、控制及日常的監督。
5.工作程序:
5.1選擇分承包商的要求:
5.1.1具備承擔分承包業務的資質。
5.1.2與分承包業務專業對口,且有一定的實踐年限。
5.1.3對所分承包的業務,能達到質量要求與行業技術標準。
5.1.4對所承擔的分承包業務,質量達不到要求或技術水平達不到標準,要承擔經濟責任。
5.1.5工程維修部(或保安服務部)對分承包商進行選擇、評估,并填寫《分承包商評審報告》,報副總經理審批后,列入《合格分承包商名單》。
5.2項目分承包前,由工程維修部或保安服務部對分承包項目按合同文本規定的工作目標報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工程維修部或保安服務部從合格分承包商中選擇專業對口的單位簽約。
5.3對分承包業務的控制:
5.3.1對所要分承包的業務,必須與分承包商簽訂分承包合同,分承包合同應清楚地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分承包的范圍、工作內容、質量標準要求、應負的責任,有特殊要求的應注明。
5.3.2分承包合同中,應明確對分承包商不能履行合同條款或分承包質量達不到要求時處罰條例,乃至解除合同的條款。
5.3.3各類分承包業務,必須按一定比例分期付款,待檢查驗收符合質量技術要求后予以支付。
5.3.4對各類大型裝修、道路、綠化、建筑物、給排水分承包業務的分承包商開工前,要求分承包商提供施工方案、工程預算,經過工程維修部審核符合要求,領取施工許可證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必須按工程維修部合同要求及各項物業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公司保安服務部應向分承包商的每個施工人員統一發放施工卡。
5.3.5整個分承包過程由工程維修部、保安服務部進行監督,對于違反施工操作要求及影響整個物業范圍內物業狀況的,由工程維修部責令其停工,進行整改,發出《整改通知書》,并吊銷其《施工許可證》,整頓后方可開工。
5.3.6對承擔公司所管轄區內住戶日常維修、保潔項目的分承包商的日常工作由工程維修部和保安服務部進行監督、檢查,并形成記錄(參見各相關程序),對日常工作中影響公司企業形象的情況,有權對分包承商提出改進措施,并監督其實施,確保服務質量的提高。
5.4對不合格分承包商的控制:
5.4.1在執行分承包合同中,對不能履行合同條款或達不到合同要求的及影響小區物業服務質量的分承包商發出《整改通知書》,或者提出改進措施,并按實際情況從應付款中扣除一部分資金,情節嚴重的按合同有關規定予以解除,并從《合格分承包商名單》中剔除。
5. 4.2每年年底工程維修部和保安服務部組織對提供分承包服務的分承包商進行一次年度復審,復審內容包括:服務質量、服務態度、技術水平等,填寫《分承包商年度復審報告》,作出是否繼續保留其合格分承包商資格的建議,交副總經理批準,不合格者取消分承包商資格。
5.5對于ISO 9002質量體系運行前已承接分承包業務并正在進行工作的分包商 ,工程維修部填寫《分承包商年度復審報告》,經副總經理批準后直接列入《合格分承包商名單》。
6.支持性文件與質量記錄:
6.1《整改通知書》 EJ-QR-QP4.9-05
6.2《分承包商評審報告》 EJ-QR-QP5.3-01
6.3《合格分承包商名單》 EJ-QR-QP5.3-02
6.4《分承包商年度復審報告》 EJ-QR-QP5.3-03
6.5《施工卡》 EJ-QR-QP5.3-04
6.6《施工許可證》 EJ-QR-QP5.3-05
篇2:物業公司分承包商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物業公司程序文件版號: A
修改號: 0
EJ-QP5.3物業公司分承包商管理控制程序頁碼: 1/3
1.目的:
強化管理,以優質的服務質量,熱誠地為住戶提供周到滿意的服務。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對物業分承包商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質量手冊第4.6、4.10、4.13章
3.2 ISO9002標準第4.6、4.10、4.13章
4.職責:
4.1由工程維修部、保安服務部共同負責物業分承包商的篩選,并由副總經理審核。
4.1.1經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工程維修部履行合同的簽定、工程驗收交付等職責。
4.2由工程維修部負責道路、綠化、日常維修、供暖、建筑、給排水、電梯維護等分承包項目分承包商選擇、評估及日常管理監督、竣工驗收。
4.3保安服務部負責保潔項目分承包商的選擇、控制及日常的監督。
5.工作程序:
5.1選擇分承包商的要求:
5.1.1具備承擔分承包業務的資質。
5.1.2與分承包業務專業對口,且有一定的實踐年限。
5.1.3對所分承包的業務,能達到質量要求與行業技術標準。
5.1.4對所承擔的分承包業務,質量達不到要求或技術水平達不到標準,要承擔經濟責任。
5.1.5工程維修部(或保安服務部)對分承包商進行選擇、評估,并填寫《分承包商評審報告》,報副總經理審批后,列入《合格分承包商名單》。
5.2項目分承包前,由工程維修部或保安服務部對分承包項目按合同文本規定的工作目標報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工程維修部或保安服務部從合格分承包商中選擇專業對口的單位簽約。
5.3對分承包業務的控制:
5.3.1對所要分承包的業務,必須與分承包商簽
篇3:物業管理分承包方控制工作程序
物業管理分承包方的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規定了對本公司物業管理分承包方的要求,以有效控制分承包方的質量符合規定的要求。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外委的分承包方的評定。
3相關標準要素
GB/T19002--ISO90024.6
4相關文件
質量手冊4.6 采購控制
5責任
5.1機電工程部、物業管理部、沙河管理部、消防治安部負責對相關的分承包方進行資格審查,工作質量審查。
5.2管理者代表負責對分承包方進行質量評審。
5.3總經理負責批準分承包項目合同。
6實施程序
6.1分承包方的資格
6.1.1具備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資格證書。
6.1.2提供的服務能滿足本公司管理和質量的要求。
6.1.3在達到質量要求的情況下,價格適宜。
6.2對分承包方的評審、認定
6.2.1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機電工程部、物業管理部、沙河管理部、消防治安部等相關部門對分承包方的資格進行評審。
6.2.2按 6.1的要求進行評審。
6.2.3管理者代表依據評審結果建立分承包方資格評審表。經核準的分承包方納入合格分承包清單中。
6.2.4批準后合格分承包方清單是限制性文件,機電工程部、沙河管理部、物業管理部、消防治安部必須在清單所列名單中選擇分承包方,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要變更,增加新的分承包方則應按6.1、6.2執行。
6.3合格分承包方清單的發放
6.3.1批準后合格分承包方清單正本由經理部保存,副本加蓋"受控"印章發給總經理、副總經理、管理者代表及相關部門。
6.4對分承包方年度評審
6.4.1每年12月由管理者代表組織、機電部工程部、物業管理部、沙河管理部、消防治安部對分承包方進行年度評審,評審內容為分承包方過去一年的服務業績。評審結果寫入分承包方資格評審表中的"工作評價"欄內。
6.4.2凡在評審中沒有達到合同要求的取消合格分承包方的資格,并限期做出改進。
6.4.3對未能在限期內改進的分承包方,終止與其承包的項目。
6.4.4在作分承包方年度評審時,各部門可推薦新的分承包方,對新承包方應按6.1要求進行評審,結果寫入"分承包方資格評審表"中的"調查結果"欄內。
6.4.5根據評審結果,由管理者代表把合格的分承包方填寫在"分承包方清單"中。
6.4.6根據評審結果,如出現6.4.2中的問題,應在新的分承包方清單中刪除該分承包方。
6.4.7發放新的合格分承包方清單時,收回舊的合格分承包方清單,加蓋"作廢"章銷毀。
6.5合格分承包方質量檔案
6.5.1合格分承包方質量檔案,由經理部保管。
6.5.2合格分承包方檔案主要包括:
a.政府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批件、復印件;
b.分承包方資格評審表。
7支持性文件和質量記錄
7.1分承包方資格評審表
7.2合格分承包方清單
7.3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