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行政管理制度-30 項
二十.換藥室工作制度
1. 嚴格執行無菌操作原則,非換藥人員不得入內。
2. 除固定敷料外(繃帶等),一切換藥物品均需保持無菌,并注明滅菌有效日期,無菌溶液(生理鹽水、呋喃西林等)定期檢查,無過期物品。
3. 換藥時,先處理清潔傷口,后處理感染傷口。
4. 特殊感染用物不得在換藥室處理。
5. 污敷料放入黃色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內,按感染性廢物處理。
6. 換藥室每日紫外線照射消毒二次,記錄消毒時間及簽名,每周徹底掃除一次。
7. 換藥時,根據傷口情況,換藥物品依先后秩序一次備齊,保持臺面整潔。
8. 做到操作輕柔,程序規程,處置準確,包扎符合要求。
篇2:第五醫院換藥室工作制度
第五醫院換藥室工作制度
一、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進入換藥室要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洗手,戴口罩,工作態度嚴肅認真,動作輕柔,以減輕病人痛苦及恐懼感。
二、一切換藥物品需保持無菌,并注明消毒日期,超過1周者重新消毒。
三、對清潔和污染傷口,要分先后并在固定位置處理。布局要合理,有條件時感染傷口換藥室與無菌傷口換藥室要分開設置進行處理。
四、特殊感染病人不得在換藥室處理,應在隔離室處理,換下敷料焚燒處理。
五、保持室內整齊、清潔,桌椅每天擦拭消毒一次,紫外線照射一次。
六、換藥物品及各無菌包應每周按規定時間大清洗大消毒一次,器械消毒液每周更換二次。各類外用藥品,瓶簽標志要明顯,字跡要清晰。
七、嚴格執行管理制度,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篇3:區醫院換藥室制度
區醫院換藥室制度
1.嚴格執行無菌管理制度,非換藥人員不得入內。
2.除固定敷料外(繃帶等),一切換藥物品均需保持無菌,并注明滅菌日期,超過一周者重新滅菌。無菌溶液(生理鹽水、呋喃西林等)超過三天重新消毒。
3.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換兩次。
4.換藥時,先處理清潔傷口,后處理感染傷口。
5.特殊感染不得在換藥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