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科技股份公司考勤與請休假管理制度(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員工合法權益,保障陜西**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科技)正常工作秩序,規范考勤管理,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工作時間內的工作紀律和行為規范以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為準。
第二章 標準工作時間
第三條 **科技每周的標準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
第四條 **科技工作時間為上午9:00 至12:30,下午13:30 至18:00。作息時間如有變動,以公司通知為準。特殊崗位可申請彈性工作制,經部門負責人、行政人力部負責人、分管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同意并在行政人力部備案后方可實行。彈性工作制的日平均工時不得少于8 小時,按月度進行統計。
第五條 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及其他法定休假節日,依照國家《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六條 出勤
(一)員工依據**科技制度按時堅守本職崗位并履行崗位職責視為出勤,依每日指紋打卡記錄為實際出勤依據。員工上班9:00 前、下班18:00 后打卡,每天第一次刷卡和最后一次刷卡時間作為當日上下班考勤時間。
(二)如下情況可按出勤處理:
1.經公司批準,脫產參加與本專業有關的培訓活動;
2.經公司批準的其他情況;
3.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義務的各種情況。
第七條加班
(一)員工如因工作需要加班,需提前提交加班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審批,并報行政人力部存檔備案后可確認為加班。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期間,員工如因突發工作任務需要,經部門負責人申報、分管領導審批,報行政人力部的加班申請可確認為加班。由于工作進度、個人因素等產生的工作時間以外非指令性工作不計加班。
(二)經批準備案為加班情況的員工,需按時刷卡,不可出現刷卡后不在崗或偽造加班時長等情況,一旦發現此類舞弊情況,屬個人誠信問題,公司將從嚴處理,決不姑息。
(三)加班需提前申請,如有特殊緊急情況,需在兩個工作日內補齊手續,每月考勤截止日期過后,不再接受加班審批,下月不再進行核算。
(四)所有經批準備案的加班應首先安排換休。如不能安排換休的,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發放加班工資。法定節日期間,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第八條 遲到與早退
員工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每次扣50 元;大于30分鐘小于等于1 小時,扣100 元/次;大于一小時小于等于三小時扣半天日工資。三小時以上的,依據實際情況按照請假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曠工
(一)員工如遇以下情況按曠工處理:
1.員工未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離開本職崗位者;
2.事先不請假、事后補假,且無正當理由者;
3.請假期滿逾期不歸且未續假者;
4.不服從工作安排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二)處罰措施
1. 曠工半天,予以通報批評,扣發全日工資;
2. 曠工一天,予以警告處分,扣發3 日工資;
3. 在職期間連續曠工2 天或近一年內累計曠工3 天
者,視為自動辭職并停止發薪,公司有權視情況給予調崗、降職、降薪或解除勞動關系。
第十條 公出
(一)上班期間外出聯系業務或處理公務者視為公出。
(二)員工公出,應前提前半小時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公出事由,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公出,部門負責人公出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歸崗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內登陸OA系統補辦公出手續。
(三)對于遇有特殊情況時,經說明原因,得到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可按公出處理。
第十一條 出差
員工因工作需要出差,需登陸個人OA 系統提前申請,憑經批準的《業務會簽單》到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案。員工出差時間與前期計劃不符的,應及時與各環節相應審批人口頭報備,回來后應在2 個工作日內補辦相關手續。員工出差時間與前期計劃不符,并未履行相應的提前報備程序的,相應審批人有權拒絕補辦相關手續,無《業務會簽單》的出差按照無考勤處理。
第十二條 考勤的日常管理
(一)員工忘記刷卡,應登陸本人OA 辦公系統,進行提報審批,考勤結果依據審批結果核算。員工每月忘記刷卡次數不得超過2 次(含2 次),超過2 次者將處以每超過一次50 元的罰款,罰款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二)特殊考勤
因參加公司組織在外的集體活動會議、設備因故障及損壞、停電、極端天氣或不可抗力而無法刷卡時,由考勤管理員按實際情況統一處理。
(三)考勤管理員無特殊原因或突發工作的情況下,每半個月進行考勤統計,并進行異??记诠炯疤峤唤攸c時間,當月最后一周進行全月總考勤統計,并公示全月異??记趨R總及提交截點時間,超過截點時間,未提交的異??记趯⒉辉偈芾聿栏癜凑铡犊记诠芾碇贫取诽幚?,以此造成的考勤扣款將不在下月進行補款。
(四)考勤管理員的考勤數據處理應真實、準確、及時。經檢查發現有故意虛報之處,視情節輕重影響考勤員績效結果。
第十三條 員工請假實行事前逐級申請、逐級審批的請休假制度,填寫OA 系統,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第四章 請休假
第十四條 準假權限
(一)員工:1-2 天(含2 天):部門負責人審批;3天(含3 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二)部門負責人:由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
(三)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填寫OA《請假單》,需于上班前半小時向部門負責人進行電話請假并詳細說明請假事由,經批準后方可休假,請假期滿歸崗的第一個工作日內登陸OA 系統進行補假。
第十五條 病事假
(一)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正常出勤,需要治療或休息的,須持二甲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經審批后方可休假。遇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請假者,應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病假,歸崗后第一個工作日內登陸OA 系統進行補假。病假按自然日計,假期期間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2.員工因病住院,需持二級甲等醫院的住院通知到行政人力部辦理病休手續。員工因健康原因超過應享受的醫療期繼續請休病假的,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病愈后恢復工作的員工,必須持有定點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總辦會審議批準后方可上班,因身體原因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權對期進行調崗、調薪處理。
3.員工1 年內累計病假滿1 日至7 (含7)個自然日以內的,按工作日天數扣發日績效工資;累計病假滿7日至15(含15)個自然日,按工作日天數扣發日績效工資、各類補貼,只發放基本工資;累計病假超過15 個自然日至醫療期滿,只發放基本工資的50%,同時不低于當年社會最低工資標準,其他各項福利暫停發放。
(二)事假
1. 員工有事可以請事假,事假按工作日扣除全額工資。
2. 事假優先沖抵年假,當年年假沖抵完后,有調休假的,可沖抵調休假。
(三)一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三十天者,影響年度績效并影響相應激勵。
第十六條 工傷假
(一)員工上班期間內負傷,經相關部門認定符合為工傷條件的,經二甲以上醫院出具醫療休息證明可休工傷假,工傷假按自然日計,假期期間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二)工傷醫療期及工傷期間薪資發放標準參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件》執行。
第十七條 婚假
(一)員工入司以后結婚,且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 周歲)的,可享受3 天婚假。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結婚登記前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在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假期10 天。
(二)婚假申請有效期為結婚登記一年內,婚假按自然日計,假期期間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原則上不能分割使用。如因工作安排等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分割為兩次使用。
(三)婚假期間各項薪資福利補貼全額發放。
第十八條 喪假
(一)員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以請喪假,假期5 天;員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假期2 天。喪假按自然日計,假期期間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二)喪假不可分隔使用,期間各項薪資福利補貼全額發放。
第十九條 產假、陪產假
(一)女員工產假為98 天,其中產前假15 天,產后假83 天,產前假不足15 天的與產后假合并使用。職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60 天。女職工參加孕前檢查的,在法定基礎上增加產假10 天(需持相關孕前檢查證明)。
(二)女職工難產增加產假15 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 天。
(三)懷孕未滿4 個月流產者,享受15 天產假;懷孕滿4 個月流產者,享受42 天產假。
(四)配偶生產,男員工可享受15 天陪產假,需持出生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
(五)產假與陪產假均按自然日計算,假期期間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可分割使用。女員工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男員工陪產假期間各項薪資福利補貼全額發放。
第二十條 產檢假
(一)懷孕1-7 個月,每月可享受1 天的產檢假;懷孕8 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2 天的產檢假。提交產檢假申請需附二級甲等醫院產檢證明。
(二)產檢假期間各項薪資福利補貼全額發放。
第二十一條 哺乳假
(一)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天在工作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 分鐘,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
(二)哺乳假期間各項薪資福利補貼全額發放。
第二十二條 年休假
(一)凡連續工作12 個月的員工,均可享受年休假。累計工齡滿1 年不滿10 年,年休假5 天;累計工齡滿10年(含)不滿20 年,年休假10 天;滿20 年(含)以上的,年休假15 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 當年招聘至公司的新員工。
2. 當年累計事假/病假達到三十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年休假。
3. 曠工1 天以上的。
4. 一年內脫產參加各類學習培訓累計達1 個月以上的。
(三)年休假原則上不跨年享受,在當年內休完。當年已享受年假后發生上述情況的,將取消次年的年休假資格。
(四)年休假按工作日計,休假的最小單位為1 小時,假期期間各項薪資福利補貼全額發放,如已休完年假中途離職的則按實際在職天數扣除相應薪資。
第二十三條 換休假
員工加班的,可以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申請換休假,換休假按工作日計,假期期間各項薪資福利補貼全額發放。
第二十四條 帶薪事假
根據入職年限,員工轉正并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享受一定時間的帶薪事假:
(一)入職公司自然年滿1 年的員工,獎勵帶薪事假1天;入職公司自然年滿2 年的員工,獎勵帶薪事假2 天;入職公司自然年滿3 年及以上的員工,獎勵帶薪事假3 天。
(二)帶薪事假需在當年年休假與換休假均申請完畢后方可申請,當年未申請的,視同放棄,次年不予補休或累計。
(三)帶薪事假按工作日計,假期期間各項薪資福利補貼全額發放。
第二十五條 對請假理由不實或弄虛作假者,屬個人誠信問題,一經查出,公司做除名處理,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公司高管考勤管理根據陜文投集團《考勤、請休假及因公出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陜西**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人力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20** 年1 月1 日起施行。
篇2:項目售樓部考勤及請休假制度
售樓部考勤及請休假制度
1 工作時間規定:分早、晚兩班。
早班上班時間為9:00,其它上下班時間由項目部確定。
2 午休規定
中午12:00-下午1:00為午休及用餐時間,售樓部人員輪流用餐及休息,但前臺工作人員不得少于2人,午休時間不得外出。
3 輪休規定
銷售人員為每周6天工作制,銷售主管可根據銷售情況安排本部門人員輪流休息,每人每周安排一天(當月休息天數由銷管部提前通知)。休息日須以天計,不得休息半天。周六和周日須照常上班,遇節假日、展銷會、推廣促銷活動及發布廣告等特殊情況停止安排休息。
4 考勤管理制度
4.1 售樓部實行每天簽到、簽退制度,因公外出要注明外出事由及往返時間?!逗灥奖怼放c《考勤表》及《考勤統計表》于每月一號上交銷管部;
4.2 售樓人員休息須按《輪休表》安排當月休息,遇特殊情況需要調休或輪休無法安排的,提前一天填寫《輪休變更申請單》,售樓員報售樓主管審批,售樓主管報銷管部審批,未經批準擅自換休的按曠工處理(輪休日同時取消),售樓員《輪休變更申請單》每月一號提交銷管部;
4.3 遲到或早退在半小時以內者處以20元罰款,1小時以內者40元罰款,依次類推;
4.4 上班時間因私外出或未做登記且未征得主管同意的,處以黃牌。
5 請/休假管理制度
5.1 公司假分為事假、病假、產假、婚假、國假、年假、工傷假、生日假、喪假;
5.2 請假須提前申請,填寫《請/休假申請單》并征得相關部門領導同意,本人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由售樓部代為辦理辦理完手續后方可離開?!墩?休假申請單》提交銷管部,審批后由行政部備案。請假期間,若遇公休日,應除開公休日;
5.3 事假:員工私人原因請假屬于事假。事假為無薪假,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交由部門主管按照審批權限批準后方可生效,事假不得事后補假,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論處。事假以半天為最小計數單位。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5天者取消年終雙薪;
5.4 病假:病假為無薪假,須當天提出申請,假畢需附醫院證明,如本人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由售樓部主管代為辦理。若患重大疾病請假需超過一個月,須辦理停職手續,超過兩個月須辦理離職手續。
5.5 產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持有準生證的員工可享受帶薪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請假須提前15天申請,假畢需附醫院證明或出生證,如假期不夠需要補假按事假處理。請產假期間發基本工資;
5.6 婚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符合國家《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婚假8天。請假須提前7天申請,假畢附結婚證復印件,否則視為事假。請婚假期間發基本工資;
5.7 國假:元旦一天,五一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春節三天。國假為帶薪假;
5.8 年假:是指公司為了激勵員工,設立的帶薪探親假期。服務三年以內過年時設立5天的帶薪假,三年以上的,年假7天;
5.9 生日假:凡售樓部員工在過生日當天,公司給予帶薪假期一天,生日假于公司發放的《員工生日假條》日期當月安排,逾期不補休,鼓勵生日當天休息,請假須提前3天填寫《請/休假申請單》附《員工生日假條》報銷管部審批;
5.10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亡故,有帶薪假3天,喪假可電話或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請假手續,本人返回后補辦正式請假手續,假畢附死亡證明復印件;
5.11假期審批權限:一天內假期由售樓主管審批,2至3天內假期由銷管部審批,4至6天內假期由副總經理審批,6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方為有效;
5.12遲到、早退、擅離崗位超過60分鐘者均視為曠工,不滿半天按半天處理,超過半天不滿一天按1天處理。曠工按員工日工資總額的雙倍罰款,并扣發其當月當月全部銷售提成;當月曠工2天的員工,作自動離職處理;
5.13;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銷售主管同意后,上報副總經理批準。給予公假,薪金照發。
附表7、《簽到表》
附表7《考勤表》
附表9、《考勤統計表》
附表10、《員工午餐補貼單》
附表11、《輪休表》
附表12、《輪休變更申請單》
附表13、《請/休假申請單》
篇3:考勤管理制度之員工請休假管理辦法
考勤管理制度之員工請、休假管理辦法
第一條 事假:
1、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兩天以上事假須提前寫出書面申請,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人事行政部;部門經理因事請假需書面申請,由分管領導簽字后,報人事行政部。來不及請假,應電話通知,經同意后方可請假,事后立即補辦請假手續。
2、員工請假,返回工作崗位時,必須到人事部銷假,否則人事部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員工事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第二條 病假:
1、員工上班時因病需接受治療,應先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并按請假時間計扣工資。
2、員工請3天以上病假須開具縣(區)級以上證明,經人事行部審核批準方能有效。
3、員工因突發性疾病或病重無法上班,應在24小時內用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4、員工因?。ü?、產假除外)不能工作達一個月以上者,公司有權進行處理并解除勞動合同。
5、員工病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第三條 工傷假:
1、工傷是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非人為原因發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傷害。發生事故后,員工必須按有關程序迅速上報公司人事行政部,經公司認定后,方可作為工傷。
2、工傷假期內員工享受定額工資,因工受傷、致殘或死亡的,治療費用及撫恤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法定假:
國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日;員工如遇當值,可安排在假期結束后一月內補休或以加班計算。
第五條 喪假:
遇正式員工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辭世,公司批準員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內公司支付定額工資,不報并旅費,同時人事行政部有權要求員工出示與死者關系的證明,謊報者將予以嚴肅處理。
第六條 婚假:
員工婚假定為7天,如男女雙方晚婚(男方25歲,女方23歲)可延長假期為10天,同時員工享受定額工資。
第七條 產假:
公司正式員工申請分娩假時須呈交醫院證明書,經公司核準后,按有關規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內支付定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