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期間防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工作的通知
各單位/租戶:
根據國家和省、市、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有關領導批示精神,緊緊圍繞安全生產工作,全面開展排查防控,切實消除事故隱患,堅決防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確保中秋、國慶期間全區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結合物業實際情況,特通知如下。
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活動。有關運營、管理單位須進一步對重點場所、重點區域嚴格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完善巡查制度,及時有效的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并督促迅速整改,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及責任意識。開展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方面的宣傳和培訓活動,提高單位員工防災避險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加強消防、電力設施設備檢查。針對管理及使用物業的消防、電力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檢查,保障消防、電力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
四、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堆放雜物。
五、確保用電、用氣安全。不亂拉亂接電線,檢查用電線路及電氣設備,以防漏電觸電;嚴格按照消防安全規定,規范使用、儲存罐裝天然氣。
六、嚴禁在使用及租賃房屋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七、嚴禁擅自改變物業使用功能,嚴禁搭建違法建筑。
特此通知,請嚴格遵照執行。
Z區物業管理辦公室
20**年9月27日
篇2:學校安全防范及安全事故責任處理辦法(5)
學校安全防范及安全事故責任處理辦法(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強全體教職工對安全事故的預防意識和安全責任意識,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學校安全教育工作體系,有效防范校園安全事故發生,按章追究安全事故責任人責任,保障校園師生安全,創造文明祥和的安全校園環境,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等有關制度和文件精神,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章:安全防范工作內容
第二條:教育教學活動中的安全防范
1、安全教育。中小學校部、年級組、班級應在學期初、中、末重點集中進行安全教育,班主任(輔導員)要經常利用晨會、班會、*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各項安全教育,做到校園安全警鐘長鳴,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重視發揮家長和社會的作用,協助學校落實安全工作的相關措施。
2、自救自護教育。中小學校部、年級組、班級要加強對學生的自救自護教育,開展各類活動,培養學生的自救自護意識和能力。體育教師應對學生進行體育活動相關的救護知識的教學。
3、上課安全防范。班主任每日清點學生到校上課人數,了解學生身體、心理狀況,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并據實上報。任課教師每節課上課前先清點學生人數(或由班長報告實到人數),并做好登記,發現學生未來上課的,及時報告班主任。教師在上課時,對可預先悉知的危險,要做到事先提醒,并進行正確指導、監督,嚴禁教職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不履行職責,甚至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教師要妥善保管好教學用的安全儀器和物品,特別要保管好有毒、有腐蝕作用的化學物品。
4、社會實踐活動、勞動、體育運動的安全防范。中小學校部、年級組、班級組織安排的社會實踐活動、勞動、體育運動等體力活動,不能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有特異體質的學生,要予以必要照顧。課外活動期間要有專人負責指導管理。體育器材室的標槍、鉛球、壘球等的出借,必須征得體育教師的同意,保管員自行出借,追究保管員失職責任;標槍、鉛球、壘球等的訓練必須有體育教師在場。
5、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中小學校部、年級組、班級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必須將活動預案提前報送學校安全辦公室審查,學校安全辦公室報經校長室批準后方可組織學生外出?;顒宇A案應包括以下內容:⑴目的地的事先勘查情況;⑵行程、休息時間;⑶帶隊方法,明確何人領導、何人參與、乘何交通工具等;⑷目的地的活動內容等;(5)返回及解散方式等?;顒又笆孪葘W生進行活動指導(包括安全教育)?;顒咏Y束要及時報告情況。
6、校內休息、課余時間的安全防范。全校教職工要時刻提醒學生不做危險事情,已估計到危險的,必須對學生進行及時制止;對經常性欺負同學或者有粗魯行為的學生,教師應及時教育引導。
7、嚴禁教師在假期中擅自帶領學生外出活動、補課或有償家教。嚴禁使用“教師忌語”(如責罵、侮辱、譏笑)挫傷學生的心理自尊或人為給學生施加超常的心理壓力而導致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甚至出走、自殺等事故的發生。
8、做操、*、放學、清校等等,班主任、任課教師、值日教師要按規定履行職責;帶學生到異地上課的,誰上課、誰負責,誰帶班、誰負責,非班主任當班的,班主任積極做好配合工作,嚴防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第三條:校產、校舍安全防范
9、學??倓仗庬毎凑沼嘘P規章制度對校園和校舍進行嚴格的管理。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常規工作檢查,做好檔案。檢查內容包括:水電設施、體育設施、陰溝、窨井蓋、屋頂外墻、懸掛物、高處設施、樓道、樓梯、圍欄、路燈、路面等一切校園設施,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安全。在雨雪等災害天氣要堅持到崗巡查,如發現問題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對學校的其它設施,特別是貴重物品要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
10、總務處對校內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要有明顯標識,有效保證師生行路、教學、活動等安全。各班要進行經常性的防范教育。
第四條:消防安全防范
11、學??倓仗帒鶕W校實際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滅火器定期檢查,保證不失效;消防水管、消防栓定期檢查,保證不錯位。制訂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負責人。所有教職工離開辦公室和教室都要要及時切斷所有用電設施。
12、加強對學生消防安全教育,結合當地生活實際,加強與學生生活密切相關的防火知識教育。
13、嚴禁組織未成年人參加救火、滅火活動。
第五條:衛生和飲食安全防范
14、醫務室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有關學校衛生的規定,實施學校衛生和飲食安全的管理工作。
15、醫務室工作人員要確保學生學習、活動期間在崗,并科學、有效處理突發事件。
16、學校食堂、商店必須達到衛生標準,能夠隨時接受衛生部門的檢查,食堂人員定期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得從事食堂工作。
第六條:寄宿生安全防范
17、宿舍安全由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員嚴守崗位,嚴格管理。如發現失職現象,嚴肅處理。
18、上課時間,宿舍必須按時鎖門,關好窗戶,管理員定時巡查,以防發生事故,沒有班主任批條,學生不得擅自回宿舍。
19、宿舍內學生不準隨意接電,更換燈泡,修理開關插座,使用電器,以防觸電。
20、宿舍嚴禁吸煙,以防失火,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1、晚上熄燈前,值班領導、教師負責到宿舍檢查,是否按時作息,有無缺人,并到管理人員處簽字。
22、學生就寢后,管理人員負責巡查,保證學生宿舍安全,以防發生事故。發生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向值班領導回報。
第七條:交通安全防范
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納入整體安全教育工作之中,教育學生在離校、返校途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包括乘車);邀請有關部門專業人員來校舉辦交通安全教
育講座等活動。師生外出要乘坐安全車輛。校車管理要嚴格、規范,無安全隱患,不公車私用。
第八條:學校醫療、治安事件防范
23、學生到校(在校)期間,醫務室要確保有人值班,發現應急事項,能有序處理。
24、醫務室必須明確規定應急事項操作規程,并上墻公示。
25、平時積極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充分體現醫務室的保健職能。
26、將每年學生體檢結果整理歸檔,發現特異體質學生應及時通告班主任、體育組和學生家長。
27、相關部門或責任人要積極履行崗位職責,發生醫療、治安事件及時處理。學校保衛科具體負責檢查、督促,并健全安全管理檔案。
第三章:事故責任處理
第九條:事故責任人的確定
依據“誰主管、誰負責;誰當班、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責任人的對象為:
28、全校各崗位的崗位職責或崗位要求所針對的人員;
29、上述相關安全防范工作的實施(或參與)的部門或個人;
30、學校已發文的各類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能所涉及的人員;
31、學校領導分管職責內容相對的人員;
32、校長辦公會議確定的職責要求所涉及的人員;
33、其他依法、依規應承擔責任的人員。
第十條:責任事故分類等級的界定
因相關責任人嚴重失職造成人員死亡或財產損失特別巨大的,歸為一級責任事故;因相關責任人失職造成人員傷殘或財產損失巨大的,歸為二級責任事故;因相關責任人失職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較大的,歸為三級責任事故;一般損失并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歸為四級責任事故。
第十一條:處罰辦法
34、實行事故責任及時逐級上報制度,隱瞞事故或上報不及時的,事故上報人承擔由此引發的相應責任。
35、學生安全事故的損害賠償,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學生安全事故的原因、損害情況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方式、數額等,并由當事人在協議上簽名、蓋章。
36、一般情況下,發生一級責任事故的,學校解聘直接責任人或調離原工作學校,建議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發生二級責任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全校通報批評,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扣除當月全部結構工資和目標考勤獎。發生三級責任事故的,給予直接責任人戒免談話或全校通報批評,酌情扣除當月結構工資和目標考勤獎。發生四級責任事故的,給予直接責任人戒免談話或全校通報批評,扣除當目標考勤獎。發生安全事故,停發當事人安全獎。
37、校長室不定期對班主任、任課教師、各類值日教師等是否按規定履行學生做操、*、放學、清校時的職責進行抽查。對沒有履行好職責的,分別給予提示、談話、扣發部分安全獎或通報批評,造成后果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38、班級學生與學生之間發生安全傷害事件,班主任不積極主動調解或配合學校調解,導致事件跨學期、學年未調解的,造成不良影響的,取消當年評先、評優及文明班級資格。
39、電腦房、舞蹈房、會計室、保管室、儲藏室、階梯教室、多媒體教室等專用室,責任教師未按規定關好門窗的,造成失竊事故的,賠償全額經濟損失。
40、財會、后勤管理人員、財物借用人員應加強財物安全管理,違反錢物管理規定,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41、電工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定期檢查用電設施,若因用電管理不善,造成財物損失的,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42、宿舍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若因工作不力,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的賠償損失。
43、食堂、商店從業人員,食物采購必須做到安全采購,把好進貨關,以防食物中毒;餐具使用前必須消毒,以防流行性疾病傳染。如發生食物中毒或因餐具未消毒原因造成疾病傳染的,當事人和負責管理人員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4、造成安全責任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的,除對當事人追究責任外,根據責任大小,追究相關處室負責人、年級負責人責任。
45、特殊情況由校長辦公會議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確定處置辦法。
第十二條:學生發生傷害事故,依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相關規定認定處理。
第四章:獎勵辦法
第十三條:教職工安全應急處置得當,對避免安全事故發生起到明顯效果的,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十四條:學校設立年度安全獎,處室、年級組、班級等責任人一年度無責任事故,適當獎勵相應表現突出負責人。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第十六條:本辦法解釋權歸校長室。
篇3:中學校園安全事故防范制度
中學校園安全事故防范制度
學校的安全防范包括防火、防盜、防意外傷害事故。為確保校園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校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燒可燃物品和燃放煙花爆竹。
2、每日放學,教室、辦公室要切斷相關電源,消除火種。值勤人員要做好全面檢查。
3、消防設施、器材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檢查和維修,確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4、門衛對外來人員要作查詢和會客登記,以防不法人員混入校園。
5、學校機房、控制室,財務室等重要部門,除加固門窗外,管理人員須增強防范意識,閑雜人員拒絕入內。
6、辦公室老師要有防盜意識,妥善保管好貴重物品;節假日貴重物品不放在辦公室。養成隨手關抽屜、關房門的習慣。
7、實驗室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設施、器材、及時維修、保養,防止有毒氣體泄漏、有毒物品傷人。
8、學校領導、有關部門要經常對師生進行安全防范的宣傳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