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后勤變配電電工交接制度
1. 交班電工在交班前,必須做好變配電設備設施例行保養巡查工作,按要求認真填寫好《變配電設備運行日報》;
2. 交班電工在交班前,對設備運行中存在的問題,除在《變配電設備運行日報》中記錄外,還必須向接班人員或組長進行口頭詳細說明;
3. 接班電工在接班時,必須先仔細查閱《變配電設備運行日報》和《電工交接班簿》上的內容,對變配電設備運行情況,特別是當配電設備發生損壞或有異常情況時,必須要詳細了解,必要時交接班雙方到現場交底;
4. 交班人員交班前,必須按規定做好工作場地和值班室的清潔衛生工作;
5. 交接班雙方在《變配電設備運行日報》中的交接班一欄上簽字后,雙方即完成交接班工作。交接班工作必須嚴肅認真,確保供電安全可靠;
6. 在接班電工未按時接班時,交班電工不得離開,否則責任由交班電工承擔;
7. 《變配電設備運行日報》應按指定處擺放,不可遺失,領班負責每月裝訂、存檔備查;
8. 交接班工作納入個人月度責任考核范圍。
篇2:學校后勤物業電工交接班制度
學校后勤物業電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者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檢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和查看運行記錄。
2、交接班應交接清設備運行情況和工具、儀表、材料、各種運行記錄。
3、處理事故未完不應交接,如果維修時間較長,交班人員要將事故情況完整清楚地交于接班人員。
4、接班者未到時,交班者不得離開崗位,需連續值班,事后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并作記錄。
5、交班者在交班前30分鐘將室內外衛生搞好后,方可交班。
6、交接不清的后果由接班者負責。
7、不符合安全規定的不能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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