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中心員工廉潔工作制度
1、在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2、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嚴守法紀。
3、不以權謀私,不利用工作之便占公司和業主的便宜。
4、不在上班時間干私活,不用公司通訊設備進行私人活動和聊天等。
5、業余時間,不利用公司機具、材料向業主承攬私活。
6、不亂收費或收費不開收據。
7、不利用工作的特殊性質,對流動、外來人員進行敲詐勒索。
8、不以次充好,弄虛作假,欺騙業主,賺取物價差額。
9、維護公司利益,遵守公司機密。
10、不利用公款拉私人關系請、吃、喝。
11、不挪用、拖欠和侵吞公款。
12、不索取或收受賄賂、好處,要潔身自好。
13、節約用水、用電,不浪費公司用品,堅持勤儉節約。
1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要求享受商業網點提供優惠服務和物價。
15、不在報銷憑據中作假、謊報、多報。
16、不利用工作之便和業主對公司的信任,私下向業主推銷產品,賺取外快。
篇2:醫院醫務人員廉潔行醫制度(2)
> 醫院醫務人員廉潔行醫制度(二)一、遵守黨紀國法和醫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嚴格履行醫務人員工作職責,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
二、工作認真負責,技術精益求精,診斷一絲不茍。主動學習新理論、新技術,大膽創新。
三、尊重患者,關心體貼病人,視病人為親人,一視同仁,使病人感到溫暖和親切。
四、廉潔行醫,不徇私利。嚴格遵守醫德醫風規范,不以醫療為手段向病人勒索或暗示錢物,不收“紅包”、“回扣”,不亂開“檢查單”,不開“搭車處方”,謝絕患者請吃。
五、醫院各類人員在醫療活動中,杜絕藥、械采購等過程中的收受回扣或變相謀利。醫務人員不得收取醫藥代表任何巧立名目的“促銷費”,對違反者將嚴肅處理。
六、嚴格執行轉院規定,嚴禁將病人介紹到民營醫療機構從中謀利,一經查實,取消執業崗位。
七、嚴格執行收費標準,不得巧立名目;分解或提高收費標準。
篇3:公證處廉潔自律制度
公證處廉潔自律制度
為了嚴格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提高為民服務意識,樹立以處為家,加快公證事業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不準在公證活動中接受禮金、各種有價證券和各類禮品。
二、不準接受可能對辦證有影響的單位和個人的吃請。
三、不準經商辦企業搭“干股”(權力股)。
四、不準借用公款為個人和親友買房、建房或從事營利活動。
五、不準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員婚喪嫁娶以及過生日、遷新居等大操大辦,借機斂財。
六、不準參加用公款支付的營業性歌廳、舞廳、夜總會等娛樂活動。
七、不準參與賭博、涉毒、封建迷信活動。
八、不準接受全身性或其他色情性的異性按摩。
九、工作中要熱心、耐心,提高工作效率,能在當天出證的,不準放在第二天。
十、不準在辦證過程中有意或變相索要當事人財物。
十一、因工作態度差,辦事拖拉、工作效率低被當事人投訴的,經處務會議核實后在當月工資總額中扣除500元。
十二、因參與賭博、色情活動等被公安機關處罰的,在被處罰人當月工資總額中扣除500元。
十三、因辦證收受當事人財物,被投訴的,一經查實,除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外,在當月工資總額中扣除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