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制度手冊:維護公司整體形象的規定
為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加強公司轄區及公共區域的管理,制定本規定:
一、轄區及公共區域的整體形象由客務部宏觀管理和控制;保潔部負責公共衛生;安保部監督出入物品。
二、公司各部門因業務需要,擬在公司內外長期或臨時放置廣告、張貼標語、宣傳畫;懸掛氣球等,應事先報客務部審批??蛣詹繜o法審批的,轉交主管領導審批。對違反規定者,客務部有權對其提出區域或撤消其裝置。
三、各部門承擔的大型活動,凡有重要客人出席,承辦部門應提前報告客務部,以便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作好宣傳準備和安排公司主管領導出面接待。
四、公司轄區內租用戶業務需要張貼、懸掛、安放自制的宣傳畫、宣傳品(包括霓虹燈、燈箱)、公司字號、指示路標等,必須預先向客務部提出書面申請,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獲準后由客務部根據整體規劃按照統一規格、材質、顏色、字型等要求監督執行。
五、任何單位未得到客務部的許可,不得在公司轄區內外進行景觀或設施的攝影、攝像(含攝制廣告或電視劇)。
六、公司各部門在承接業務活動對外簽約時,必須將本規定的有關內容寫入合同條款,并按規定的標準收費。
篇2:企業標識形象維護管理條例
企業標識、形象維護管理條例
第一條 目的
有效維護公司形象及品牌,樹立企業良好聲譽,提高知名度;
第二條 企業標識(VI)由策劃部統一設計、完善,相關軟文、資料由人事行政部專人管理;
第三條 企業標識(VI)屬公司絕密資料,除特殊事宜需求外,嚴禁外傳,若發生泄密事件,將追究相關人員的管理責任;
第四條 公司員工需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嚴格遵守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從"言、談、舉、行"各方面由己做起,從小事做起,切實樹立"博美人"形象;
第五條 對于因個人言行嚴重損害公司形象者,將依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第六條 公司所有對外文檔、資料均需嚴格按規定格式草擬、制定,不得私自編改文號、文頭或其它相關式樣;
第七條 員工具體行為規范、公文管理及其它涉及企業形象維護事宜參見"管理大全"相關條例。
篇3:地產銷售部人員維護公司利益及形象的相關制度
地產銷售部人員維護公司利益及形象的相關制度
1、任何銷售部人員(銷售經理、外業、內業、置業顧問)未經允許不得進行項目抵帳房源銷售及相關的聯絡事宜,違者立即解聘;
2、銷售部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參與房源的炒賣,違者立即解聘;
3、無論上班時間還是下班時間,均不允許私自議論與公司有關的機密內容或惡意傳播有關公司員工的負面信息,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或解聘;
4、不許有收受客戶回扣或酬謝,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并罰款100-200元;
5、不允許私下與裝修公司等相關業務單位人員有任何方式的接觸和聯絡,違者 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或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