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發〔20**〕309號附件2
BF-20**-1206
合同備案編號:
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委 托 人 :
房地產經紀機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
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制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可以出租的房屋出租經紀服務。
2.簽訂本合同前,委托人應當向受托機構出示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原件;受托機構應當向委托人出示房地產經紀機構營業執照、提供服務的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信息卡。
3.根據《關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法〔20**〕13號)的規定,本市住房出租應當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應當以原規劃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變相分割出租。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系的除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廢止有關收費文件的通知》(京發改〔20**〕2617號)規定,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5.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尽 恐羞x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本合同文本中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內容,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在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7.委托人和受托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委托人和受托機構都應當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
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房屋出租經紀服務相關內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國籍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國籍: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房地產經紀機構(乙方):
【法定代表人】:
證件類型:【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一)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屋為【樓房】【平房】,坐落為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與房屋權屬證明或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記載的坐落一致),屬 街道辦事處(鄉鎮) 居民委員會(村委會)。該房屋所在樓棟建筑總層數為_______層,其中地上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______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電梯【有】【無】。
(二)出租房屋登記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工業】【 】。
(三)出租房屋【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 】證號為___________:,房屋【有】【無】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價值為:___________;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_。
(四)出租房屋【是】【否】為共有,共有權人共有________人。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出租要求
(一)甲方擬定房屋租金不低于: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月】【季】【半年】【年】【 】),租金按【月】【季】【半年】【年】【一次性】【 】收取;押金為【1個月租金】【 】。
收取方式: 。
(二)房屋擬出租期限:租期【最短 月】【最長 月】【 】。
(三)房屋租賃形式為【整租】【分租】【不限】。
(四)居住人數最多不得超過 人。
(五)其他: 。
委托服務事項及完成標準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提供下列第(二)、(七)、(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服務(可多選):
(一)提供與委托出租房屋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等信息咨詢。
(二)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
(三)發布出租房源信息,尋找意向承租人。
(四)按甲方需要報告服務進度信息。
(五)保管出租房屋鑰匙,直至房屋出租或本合同終止。
(六)接待意向承租人,查看其身份證件等有關資料。
(七)帶領意向承租人實地看房,講解房屋狀況說明書。
(八)協助甲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協助甲方辦理租賃登記備案。
(九)其他: 。
上述服務事項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完成標準。
經紀服務人員
【甲方選定】【乙方指派】下列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的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提供本合同約定的委托服務事項:
姓名: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業資格:【房地產經紀人】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人員信息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可相應增加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信息)
如上述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無法繼續提供服務而影響本合同履行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變更。
委托期限與方式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房屋出租經紀服務的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完成租賃登記備案之日止】【 】。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屋出租經紀服務,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留】【放棄】同時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該房屋的權利,【保留】【放棄】自行出租的權利。
經紀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應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房地產經紀服務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終止合同的,對已完成的委托服務事項,甲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房地產經紀服務費,但對乙方未完成委托服務事項已支出的必要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支付方式:【一次性】【 】。
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保證對委托出租房屋具有合法出租的權利,并確保出租意愿的真實性。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其他房屋合法權屬證明、身份證件及有關資料,保證所提供的證件、資料具有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
3.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實地查看房屋,如實披露與房屋有關的信息和情況。
4.甲方委托乙方帶領意向承租人實地看房的,應當配合乙方接待、引領房屋承租意向人實地查看房屋。
5.甲方調整房屋出租價格等交易條件的,應當通過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書面要求甲方提供為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所需要的證件、資料及信息。
2. 乙方為完成受托事項而向甲方收取證件、文件、資料原件的,應當向甲方開具規范的收件清單并妥善保管,在完成相關委托代辦事項后,應當及時退還甲方。
3.乙方應當向甲方書面告知委托出租房屋的市場參考價格、房屋租賃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風險及涉及的稅費等政策法規要求告知的事項。
4.乙方獨家代理房屋出租業務的,應當在簽訂本合同且符合發布信息規定后24小時內公開發布房源信息。
5.乙方應當保守在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個人隱私或商業秘密。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故意提供虛假的出租房屋情況和資料,或泄露由乙方提供的房屋承租人資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放棄同時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房屋出租經紀服務的權利,但在委托期限內通過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房屋的,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房地產經紀服務費;甲方放棄自行出租的權利,但在出租委托期限內自行出租房屋的,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房地產經紀服務費。
3.甲方拒絕與乙方介紹的房屋承租意向人簽署房屋租賃合同,但在委托服務期限屆滿后________日內與該房屋承租意向人自行成交的,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房地產經紀服務費。
4.甲方拒絕與乙方介紹的房屋承租意向人簽署房屋租賃合同,但在委托服務期限屆滿后________日內通過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與該房屋承租意向人成交的,如乙方有證據證明房屋買賣成交與其提供的房屋出租經紀服務有直接因果關系的,甲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房地產經紀服務費。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違背保密義務,不當泄露甲方個人隱私或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因隱瞞、虛構信息侵害甲方權益的,乙方應當退還已收取的房地產經紀服務費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在委托代辦事項中,乙方因工作疏漏,遺失甲方的證件、文件、資料、物品等,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乙方過錯導致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紀服務費用。如甲方已支付的,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書面退還要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經紀服務費用等相關款項退還甲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與甲方之間有付款義務而延遲履行的,應當按照遲延天數乘以應付款項的百分之________(小寫________%)計算遲延付款違約金支付給對方,但不超過應付款總額的30%。
第九條 合同變更及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變更。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己方的事由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應當賠償對方損失。
甲方提供虛假的出租房屋情況和資料,或泄露由乙方提供的房屋承租人資料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乙方因不當泄露甲方個人隱私或商業秘密的,或因隱瞞、虛構信息侵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條 送達
雙方當事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 】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其他當事人。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對方當事人按照約定的通訊地址進行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有關社會組織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及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簽訂書面協議進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委托人(簽章):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簽字:
【法定代理人】(簽章): 從業人員信息卡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篇2:懷化市房屋出租自營稅收管理辦法
湖南省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懷政辦發〔20**〕37號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市房屋出租、自營稅收征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零散稅收委托代征管理辦法>的通知》(湘政發〔20**〕18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我市轄區內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包括貨幣、實物、其他收益)和自有房產用于自己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均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第三條 發生房屋出租經營活動和自有房產用于自己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租賃行為或經營行為發生之日起30日內攜租賃合同、房屋權屬證件以及有效身份證件向房屋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辦理稅務備案登記并提供租賃合同房產信息等資料。
第四條 納稅人應依法向房屋座落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產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費。
第五條 房屋出租稅收應繳各項稅費按綜合征收率或按建筑面積核定稅額計征。出租房屋的稅收綜合征收率按照湖南省規定的綜合征收率執行,在綜合征收率未出臺前按現行稅收政策執行。
第六條 納稅人應繳納的稅收及附加,按照以下辦法計算確定:
(一)對租金收入申報屬實,且能提供真實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協議和真實合法的租賃發票的,以實際取得的租金收入和規定的綜合征收率計征稅款。
(二)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稅機關可以按照最低租金標準核定其應納稅額:
1、拒不向地稅機關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等納稅資料或提供虛假的租賃合同、協議的;
2、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地稅機關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地稅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3、納稅人申報的計稅租金收入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三)自有房產用于自己生產經營的,能夠提供合法有效的依據證明房產原值的,按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不能提供合法有效依據證明其房產原值的(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按核定的房產自營價值標準計征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四)每平方米租金收入或房屋價值標準由各地參照當地政府公布的房 地產市場指導價格,按地段、用途及市場租金等情況進行核定,以核定租金標準作為最低計稅依據,并適時調整。經核實,租金高于核定的最低計稅依據標準的按實際執行。
第七條 納稅人出租房屋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租金收入的當天,并于次月15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自有房產用于自己生產經營的應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按季繳納,繳納時間分別為3月、6月、9月、12月。
第八條 納稅人出租房屋稅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房屋座落地主管地稅機關負責征收管理。個人有兩處或兩處以上房屋出租的,應分別向房屋座落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稅款。
第九條 房屋出租人在向房屋承租人收取房租時,應向房屋承租人開具合法發票,房屋承租人在支付房屋租金時,應向房屋出租人索取合法發票。對未按照規定開具或取得發票的,地稅機關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 公安機關要依法加強對居住人口和外來人口的管理。每月10日前將辦理居住證及《出租房屋許可證》的情況提供給地稅部門。依法對稅收違法行為進行打擊。
第十一條 房產管理部門要和地稅部門實現信息共享。地稅部門每月10日前與房產部門聯系,了解房屋權屬信息和房屋租賃信息,房產部門應當積極配合。
第十二條 工商管理部門要加強房屋租賃市場管理,規范租賃市場秩序。在辦證或年檢時,承租人應向工商管理部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等資料。工商部門應于每月10日前將辦證或年檢情況提供給地稅部門。
第十三條 各級綜治部門要加強對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將此項工作納入社會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 各級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公務員的依法納稅教育。從事房屋租賃自營活動的公務員及其親屬要帶頭依法申報納稅,對于拒不申報繳納稅款的,地稅部門可提請監察部門依紀依規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納入財政統一收支管理的機關和事業單位要主動申報繳納稅款,對拒不申報繳納稅款的,由財政部門扣繳應納稅款。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律憑地稅機關開具的發票方能入賬和支付租金。
第十六條 房屋租賃中介機構應在每月10日前向地稅機關提供房屋出租中介服務信息,隨同納稅申報資料報送主管地稅機關。
第十七條 地稅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委托房產管理部門、街道(社區)、鄉鎮、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市場管理服務中心等部門代征出租房屋稅款。
第十八條 地稅機關委托代征,應與代征方依法簽訂委托代征協議,發放《委托代征證書》,并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向代征方支付手續費。
第十九條 地稅機關要做好房屋出租稅收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建立稅收管理分戶檔案和征收臺賬。
第二十條 地稅機關要研究建立適應本地實際的房屋租賃稅收管理機制,充分利用有關部門出租房屋管理信息平臺,加強協作配合,提高征管效能。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未按照稅法規定的時間登記、申報、繳納稅款的,由地稅部 門依法進行處罰。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篇3:居住房屋出租合同
居住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方:E(身份證號碼EEE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E(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坐落在成都市高新區***街***號***棟**的房屋,建筑面積47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裝修及設備情況:農遷房(能滿足入住要求),1.5m床(包括床墊),燃氣灶具和抽油煙機。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12個月,甲方從20**年3月1日起將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年2月28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按時搬出自己全部所屬物件。搬遷后7日內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施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墻窗,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經房屋修繕管理部門批準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內裝修墻窗的格、花、板壁、電器等物,在遷出時可一次折價給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應恢復房屋原狀。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新的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需要續租,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 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年租金8400元,計人民幣(大寫)捌仟肆佰元,分兩次支付,交納方式為現金支付,。由乙方分別在20**年2月15日和20**年8月15日前交納半年租金4200元給甲方,先付后用。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m.airporthotelslisboa.com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衛生及物管等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
第七條 甲方收乙方押金500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后,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500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租賃雙方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違約方須賠償給對方違約金(年租金的10%),即840元,大寫捌佰肆拾元。
第九條 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址: 住址: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