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服公司個人工具管制辦法
1目 的:為規范公司個人工具請購、領用、使用保管狀況,提高個人對工具保管的責任,減少個人使用工具之遺失浪費。
2定 義:具有價值較高,使用壽命較長屬個人專用或部份人使用之物具、用具,為便于管理需作記錄或扣款之特殊工具(像計算器、打孔器、訂書機、卡尺、機修工具、秒表等)。
3范 圍:公司內專人或部分人員使用之特殊工具均屬之。
4權 責:
4.1 使用保管人:
4.1.1 對個人工具進行正常的一級保養。
4.1.2 對個人工具的保管負有直接責任。
4.2 使用單位:
4.2.1 負責本單位之個人工具的請購。
4.2.2 負責對本單位個人或部分人使用之特殊工具進行領取、記錄、發放。
4.2.3 對個人工具的保管進行稽查。
4.2.4對個人工具的保管負有間接責任。
4.3 總務采購:
對各單位個人工具所請購數量進行匯總與合理采購。
4.4 總務倉:
4.4.1對各單位個人工具的請購數量進行統計。
4.4.2對各廠商送貨進行驗收,核對。
4.4.3 負責對各單位個人工具進行發放、登記、回收銷賬處理。
4.4.4 對個人工具的請購原因進行審核。
4.5 工務:
4.5.1對技術性較強的工具協助驗收及損傷判定。
4.5.2對機修治(工)具或機械類工具、用具請購進行審查。
4.6 企劃:
4.6.1 對各單位個人工具的更換之《請購單》進行審核。
4.6.2 對各單位《個人工具使用保管卡》及《個人工具領用記錄表》進行稽查。
5作業內容:
5.1作業流程圖:(附見一)
5.2特殊工具的列冊管理:
5.2.1總務倉進行列冊管理,填寫《個人工具領用記錄卡》對各使用工具需注明領用單位、領用人、發貨人、領用日期、使用人及工號、工具名稱、工具型號、生產廠商(國內或進口),表格見附文件二。
5.2.2各使用單位記錄員對所有工具數量進行統計,填寫《個人工具使用保管卡》對各使用工具需注明使用人及工號、發貨人、領用日期以及工具名稱,工具型號,生產廠商國內或進口)、注銷時間,表格見附文件三。
5.2.3總務倉填寫《個人工具領用記錄卡》時必須有使用人及領用人員簽名確認,各單位記錄員填寫《個人工具使用保管卡》時必須有使用人員簽名確認。
5.3 個人工具使用與保管:
5.3.1 對所配備之個人工具需認真妥善保管。
5.3.2 對所配備之個人工具在使用過程需做正常的保養。
5.3.3.對所配備之個人工具誰領用、誰責任,誰領用、誰保管,遺失追蹤保管人責任。
5.4 個人工具之損傷遺失責任判別:(機械設備由工務專業人中判別,文具類由總務判別)
5.4.1個人使用之工具遺失,則由保管人按照所遺失工具原價進行賠償。
5.4.2 個人使用之工具如損傷,則由總務倉或工務人員進行判定屬因公正常使用造成損傷、自然損傷、磨損、老化等合理原因或是非正常使用造成損傷。
5.4.3個人使用工具遺失或收回在得到確定處理后使用單位與總務倉都分別需在《個人工具使用保管卡》《個人工具領用記錄卡》上進行賬目處理。
5.5 個人工具的請購及更換。
5.5.1 個人工具在無法使用或遺失或新增使用人員需請購時,由使用單位先填寫《請購單》并附上請購報告函文,在函文上注明使用人姓名工號、更換損傷原因,由單位主管審核簽名。
5.5.1.1屬正常損傷不能使用之個人工具,則退總務倉,由總務倉人員收回工具尸體,收回尸體時需核對是否與領用時生產廠商(國內或進口),型號等記錄一致后在《請購單》中簽名,由現場單位記錄員交于企劃進行審查。
5.5.1.2請購原因為遺失與非正常損傷之請購則按《請購單》中使用人員姓名、工號交于總務倉,總務倉做登記且每月統計一次交會計,知會會計進行扣款作業,并在《請購單》上簽名確認,且注明需扣款作業。
5.5.2. 企劃審查可以請購個人工具之《請購單》簽字后交管理部主管簽字后交總務采購照正常請購過程進行請購,具體請參《機器設備及零件管制程序》。
5.5.3 工具在請購回來后由總務倉進行驗收、登記,且通知使用單位進行領取。
5.5.3.1 廠商送貨到廠后,總務倉管員按驗收流程進行驗收作業,與請購單、采購單上數量、規格、品名等不相符的物品做退貨處理。
5.5.3.2驗收時部份專業工具及用具,總務倉管員無專業技能時,通知工務專業人員或使用單位協助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進行登記、帳物處理。
5.5.3.3使用單位領取個人工具時,在總務倉需填寫《個人工具領用記錄卡》,需有使用人員及領用人員(單位記錄員)簽名確認及相關內容需填寫完整。
5.5.3.4使用單位從總務領取個人工具后通知使用人員領取,使用人員在本單位領取時需填寫《個人工具使用保管卡》,此卡將由單位記錄員統一保管。
5.5.4 工具交接:
5.5.4.1 個人使用之特殊工具在使用人員離職時需進行交接。
5.5.4.2 個人工具使用者申請離職時,需在《離職單》上注明自已所使用工具名稱,并將工具與《離職單》一并交于使用單位記錄員處。
5.5.4.3 單位主管在接到個人工具使用者之《離職單》與工具時,需對其使用之個人工具與《個人工具使用保管卡》上進行核對工具名稱、廠商、型號以及實物進行對照,確認無誤后在《個人工具使用保管卡》上進行注銷方能在《離職單》上簽字并將工具與《離職單》送交總務倉。
5.5.4.4總務倉同樣需核對工具名稱、廠商、型號無誤后由總務倉記錄員在《個人工具領用記錄卡》注銷 ,且在《離職單》上公用物品交接欄進行簽字確認。
5.5.4.5 如離職人員或自離人員將工具帶走,其金額從薪資中扣除。
5.5.4.6 工具遺失或被離職自離人員帶走,使用單位未提報給總務與會計進行扣款,一旦稽查到,所應扣款項從單位績效里扣除,單位責任干部及記錄員給予處罰。
5.5.5相關單位人員到總務倉臨時借領工具時,需開立領料單及借條,經單位最高主管簽后到總務進行借用,總務倉人員填寫《個人工具使用記錄卡》進行登記。
5.5.6公司新購機器設備時,隨機配送的工具需退回總務倉統一進行登記、記錄,各單位需要使用,按規定流程進行領用。
5.5.7個人工具也按公司財產在年中和年終進行大盤點作業。
6獎 懲 :
6.1 故意損壞個人工具者,將給予記大過一次處罰且照價賠償。
6.2 對(5)內容中所列之規定有違反者將給予記過處罰。
7使用窗體:《請購單》《離職單》《個人工具使用保管卡》《個人工具領用記錄卡》
8相關檔:《機器設備及零件管制程序》
9生效日期:自核準發行之日起執行,自廢止之日止。
審核 審查 制表
作業流程圖:(附見一)
個人工具請購流程
篇2:陜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管理辦法(2013)
西省物價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修訂后的《陜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
陜價服發〔20**〕128號
各設區市物價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管局、房管辦),楊凌示范區發展改革局、規劃建設局,西咸新區建設規劃局,韓城市物價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進一步規范全省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管理,維護業主(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省政府令《陜西省經營性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等規定,對《陜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F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原《陜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管理辦法(試行)》(陜價經發〔20**〕158號)同時廢止。
陜西省物價局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年11月28日
陜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行為,維護業主(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陜西省經營性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行為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是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對指定場地(所)停放的交通工具進行管理、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交通工具分為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人力三輪車、摩托車(含二輪和三輪摩托車)、小型汽車、大型汽車六類。大型汽車和小型汽車以車牌顏色區分,小型汽車為藍色車牌,大型汽車為黃色車牌(不含用于教練的黃色車牌小轎車)。
第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制定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應當根據停車場(所)硬件設施、服務質量,按照質價相符、補償成本、保本微利的原則制定。
第五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實行分級管理。各級物價部門按照物業服務收費備案管理權限,制定不同小區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具體價格。
物價部門制定的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為最高限價,物業服務企業可在物價部門制定的價格基礎上與業主協商適當下浮。
第六條 制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向物價部門提出書面報告并如實提供以下資料:
?。ㄒ唬┱鎸嵱行У墓ど虉陶?;稅務登記證;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ǘ┩\噲觯ㄋ┑漠a權證書或項目相關資料;
?。ㄈ┊a權人委托書;
?。ㄋ模┩\噲鐾\嚥次黄矫鎴D;
?。ㄎ澹┩\噲鼋洜I成本資料及價格申報意見。
第七條 物價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關于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的報告后,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受理,并在受理后30個工作日內作出制定具體價格的決定。由于客觀原因難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做出決定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可適當延長時間,但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經物價部門審查不符合規定的,應在接到報價報告十日內告知物業服務企業不予受理的理由。逾期不告知的即為受理。
第八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場(所)按照不同類型,分為室內停車場(含簡易車棚)、露天停車場(含道路停車)和機械式多層泊車車位。室內停車場是指在建筑物內設置的交通工具停放場所,具備防曬、防雨功能;露天停車場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配套修建的露天交通工具停放場所;機械式多層泊車車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配套建造的多層機械式泊車車位,具備防曬、防雨功能。
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場(所)按照設施條件和服務條件劃分為三類(具體類別標準見附件1)。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按月、次計價,并按照車場類別分為三個等級(具體價格見附件2、附件3)。各級物價部門依據停車場(所)類別和價格等級制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的具體價格,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實行價格浮動,浮動幅度上下不得超過20%。
第九條 下列車輛臨時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內露天停車場(含道路停車)停放,不得收取費用:
?。ㄒ唬┸婈?、武警部隊車輛;
?。ǘ﹫绦泄珓盏墓珯z法車輛、消防車、救護車、運尸車、各種工程搶修車;
?。ㄈ┻M入物業管理區域內露天(含道路)停車場(所),停放時間不超過30分鐘的所有車輛。
第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停車場(所),應當首先滿足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或使用人的需要。對產權屬業主共有的露天(含道路)停車場(所)和利用人防工程設施建設的車位、車庫及建造的機械車位可以租賃,但不得實行車位買斷;對具有完全產權的地下停車場(所),可以實行車位買斷、贈予或租賃。車位買斷價格由雙方協商并報備,車位租賃價格由雙方協商,車位買斷或租賃由業主自愿選擇。
對業主因住房結構不可分割且取得產權或使用權的獨立封閉車庫及業主買斷車位因故長期不用的車位,物業服務企業應分別參照陜價服發〔20**〕106號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二十三條第二款執行;
第十一條 車輛實行刷卡出入的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對業主辦理出入卡時,可按10元/卡的標準一次性收取工本費,對臨時出入的車輛只能按次收取停車費,不得計時收費。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收費須辦理《收費證》并認真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做到亮證收費并出具經稅務部門監制的票據。物業服務企業應在小區繳費地點的醒目位置懸掛標價牌,公布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價格、制定服務價格依據及制定服務價格文號、執行時間等內容。
第十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場(所)的管理,杜絕安全隱患,防止車輛損壞、丟失。對停車場(所)非機動車輛丟失、損壞,物業服務企業要承擔一定賠償責任;對繳費停放的機動車造成損壞或丟失,要積極配合業主(使用人)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協助處理有關善后事宜。
第十四條 物價部門應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的管理和監督,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查處。對各級物價部門違反價格制定程序和逾期不受理、不作為的行為,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失職、瀆職責任。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年1月1日起執行。
附件1:
陜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場所類別標準
一類停車場
室內停車場 具有獨立的出入口或符合國家標準的雙車道供車輛安全出入,配備紅外線監控設備,電腦計費系統,自動升降欄桿,消防噴淋設施及通風設備,停車位有專業標識。監控室24小時有專人值班,配備專業管理、保潔人員。
露天停車場 配備紅外線監控設備,電腦計費系統,自動升降欄桿,停車位有專業標識。有專人負責引導停車,配備專業保安、保潔人員,24小時有專人值班、巡邏。
二類停車場
室內停車場 出入口符合國家標準的雙車道,配備升降欄桿,停車位有專業標識,配備監控、消防、通風設備。24小時有專人值班,配備管理、保潔人員。
露天停車場 配備監控設備或電腦計費系統,停車位有專業標識。24小時有人值班,有專人負責車場衛生。
三類停車場
室內停車場 配備監控、消防、通風設備,有明顯的停車標識。24小時有人值班,打掃衛生。
露天停車場 有人負責值班,保持車場整潔干凈。
附件2-1:
陜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內機動車停放
服務按月計算價格表
車 場 價格類 別 車型 |
一類 |
二類 |
三類 |
|||
室 內 |
露 天 |
室 內 |
露 天 |
室 內 |
露 天 |
|
小型汽車 |
150.00 |
80.00 |
130.00 |
60.00 |
100.00 |
50.00 |
大型汽車 |
200.00 |
90.00 |
180.00 |
70.00 |
150.00 |
60.00 |
附件2-2:
陜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內機動車停放
服務按次計算價格表
車場 價格類別 車型 |
一類 |
二類 |
三類 |
|||
室 內 |
露 天 |
室 內 |
露 天 |
室 內 |
露 天 |
|
小型汽車 |
5.00 |
4.00 |
4.00 |
3.00 |
3.00 |
2.00 |
大型汽車 |
6.00 |
5.00 |
5.00 |
4.00 |
4.00 |
3.00 |
注:1、按次計費不分白晝。
2、連續停車每8小時為一次。
附件3-1:
陜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內非機動車及摩托車
停放服務按月計算價格
車場 價 格類別 車型 |
室內 一類 |
室內 二類 |
室內 三類 |
簡易 車棚 |
露 天 |
自行車 |
7.00 |
6.00 |
5.00 |
4.00 |
3.00 |
電動自行車 |
25.00 |
20.00 |
15.00 |
15.00 |
10.00 |
人力三輪車 |
25.00 |
20.00 |
15.00 |
15.00 |
10.00 |
摩托車 |
30.00 |
25.00 |
20.00 |
15.00 |
10.00 |
注:殘疾人代步車收費標準參照摩托車計費。
附件3-2:
陜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內非機動車及摩托車停放服務按次計算價格表
車場 價 格類別 車 型 |
室內 一類 |
室內 二類 |
室內 三類 |
簡易 車棚 |
露天 |
自行車 |
1.00 |
0.80 |
0.60 |
0.50 |
0.50 |
電動自行車 |
2.00 |
1.50 |
1.00 |
1.00 |
0.80 |
人力三輪車 |
2.00 |
1.50 |
1.00 |
1.00 |
0.80 |
摩托車 |
2.50 |
2.00 |
1.50 |
1.50 |
1.00 |
注:1、按次計費不分白晝,連續停車每超過24小時加收一次。
2、殘疾人代步車收費標準參照摩托車計費。
篇3:物業業戶借用便民工具溫馨提示
物業關于業戶借用便民工具的溫馨提示
尊敬的**業主(住戶)朋友:
大家好!
**物業服務中心在交付之初,考慮到業主搬家、裝修及日常生活所需,申購了打氣筒、便民小推車等便民工具,并且每次新增交付戶數后也會增加相應數量的便民工具。
自投入使用開始,經物業工作人員觀察,存在部分業主不文明使用便民工具的現象:工作人員多次發現業主在使用完后直接扔在原地,工作人員先后在電梯、單元走廊多次發現小推車,甚至找回時已經嚴重損壞;架梯多次催促不歸還;打氣筒前后更換多個……
**物業服務中心盡管在借用時進行了登記,但是部分業主未歸還至指定位置或未按正常借用流程,導致現便民工具丟失、損壞現象嚴重。為了便利更多的客戶,我們將再次增加便民工具的數量:便民小推車增加10輛,打氣筒增加2個、電動充氣泵1個,便民工具十三件套(起子、鉗子等)1套。
便民工具,顧名思義是為方便、服務業主所用,如果一位業主在使用便民工具后不及時歸還或者粗暴對待,將會給其他很多業主帶來影響,為了讓便民工具能更好的為更多的業主服務,延長便民工具的使用時間。
物業服務特此溫馨提示各位業主:自10月15日開始,便民工具憑小區門禁卡及相應的證件借用,借用時將進行詳細的登記,如果長期不歸還或者工具有損壞將按照工具的價格做一定的賠償并擬定便民物品紅黑榜,對不文明使用現象和不文明使用人房號進行公示。也歡迎廣大業主對不文明行為進行監督。
文明使用便民工具,便利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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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