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新鎮各部門及工作職責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掛聯合執法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人大、政協、紀檢、組織、宣傳、武裝、共青團、婦聯、工會等工作。負責鎮內黨務、政務和機關日常事務(會務接待、工資發放、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宣傳、統戰、新聞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文秘、政策研究、文件收發、檔案以及機要保密工作;負責縣長熱線、電子政務承辦工作;負責會議決定事項督辦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做好重大突發事件和應急處置工作;承擔人大閉會期間日常工作和政協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鎮內組織、人事工作;負責聯合執法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政局
主要職責:負責財政預算、決算管理,非稅收入管理,惠民資金管理和發放,專項資金和村級財務監管,國有資產管理,鄉鎮債權債務管理,鄉鎮財政信息化建設和財政窗口建設,民生工程綜合協調管理,參與農村綜合改革以及其他業務;負責指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投融資工作,并對其收支執行的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工業經濟發展局
主要職責:負責轄區內項目報批、企業服務、商務商貿、科技服務和招商服務工作;負責金融以及投融資等工作;負責轄區內產業政策的宣傳、指導和企業投資咨詢服務;負責指導工商業聯合會;負責轄區內企業情況的統計匯總、分析工作,以及招商、項目的統計考核工作;負責協調配合縣有關職能部門做好相應業務的管理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農業農村發展局
主要職責:負責農業、林業、水務、畜牧等工作;負責旅游經濟發展以及第三產業管理;負責美好鄉村創建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項目管理;負責水利、農村飲用水工程建設與管理及水資源、水土保持、水利基層服務組織管理、水環境保護等工作;負責畜牧、農機具管理以及農業技術推廣;負責農村“三資”管理工作;負責農村集體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負責做好林業資源管理工作;負責防汛、防旱、防臺、防火等工作;負責鄉道、村道的建設、管理和養護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社會管理綜治辦公室(掛司法所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平安創建、司法調解等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負責治保調解隊伍建設,協調社會治安基礎防范工作;負責調處各類民間糾紛;負責指導企業內保和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做好社區矯正、安置幫教以及群眾來信來訪等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社會事業發展局(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民政所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計劃生育、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民政、關工委、教育、體育、衛生、宗教外事以及社區管理等工作。做好計劃生育宣傳教育、綜合服務、基礎管理、生育審批、生育執法、考核培訓、信息統計等工作;負責文化與廣播電視宣傳;負責救災救濟、低保、雙擁優撫、殘疾人管理、五保供養、殯葬管理、區劃地名管理、慈善和社會救助工作等;負責做好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民間組織管理、社區標準化建設以及網格化管理;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等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做好社會就業服務、職工培訓、勞動保障監察等工作;負責人才的調查摸底、登記管理和人才引進配置等工作;負責轄區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等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政務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縣政府授權或相關職能部門委托的行政審批事項,行使有關的行政審批權限,提供具體行政服務;負責綜合協調管理行政審批和全程代理服務事項,制定相關行政服務制度和管理辦法,并對進駐窗口及其工作人員實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轄區范圍內小額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規劃建設與國土資源局
主要職責: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以及城鄉規劃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規劃編制、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村莊規劃編制、工程項目設計審查工作;負責轄區內縣規劃局授權的規劃許可等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市政專項規劃編制指導相關部門的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協助制定轄區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土地和礦產資源動態監測,承辦土地房產登記、發證初查初審工作;負責基本農田保護區管理工作;負責土地開發復墾工作;負責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局
主要職責:負責宣傳貫徹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承擔鎮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對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和指導協調,研究、分析全鎮安全生產形勢和安全生產工作措施,組織制定并實施全鎮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對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轄區內沒有其他主管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行為;編制本轄區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轄區內所有不含基本建設的工商營業執照申領或年檢、年審的環保審核;負責轄區內所有建筑施工及夜間施工的環保審批和管理;負責管理轄區內各類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負責環境污染事故和環境污染糾紛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轄區內的生態創建工作;負責對轄區范圍內建設項目的日常監管和飲用水源地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對轄區內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城市管理局
主要職責:負責轄區內的違法建設查處與拆除工作;負責城鎮市容市貌管理;負責集鎮及主干街道的美化、亮化和綠化工作;負責鎮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開發區綜合辦公室
主要職責:督促檢查各項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定期向管委會領導反饋情況、提出工作建議、牽頭協調開發區內各部門的工作;負責起草管委會各類文稿,負責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文書、文件、信函的收發、登記、傳送、分轉、督辦、核稿、繕印工作;負責印章、介紹信的妥善保管與使用,負責檔案管理、保密工作;負責信息收集、整理、報送、發布、反饋工作;負責重大外事活動的安排、上級領導來區視察、日常來賓接待活動安排,協助開發區各部門處理涉外事務及內賓接待工作。
(十二)開發區社會發展局
主要職責:負責征地拆遷政策宣傳、解釋;負責具體實施開發區規劃范圍內項目征地拆遷,負責開發區托管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負責發放拆遷通知書,房屋拆遷征收安置協議和土地征收協議的簽訂,負責需要征收房屋的評估聯系,落實已搬遷房屋的拆除;負責對需征收土地的面積丈量、附著物登記;負責所征土地上附著物的清表落實及墳墓遷移工作;負責協議落實安置房屋選定、核對所安置房屋手續;負責對拆遷安置情況的數據統計;負責審核征地、拆遷過程中的各種款項;負責征地、拆遷、安置 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開發區范圍內危房鑒定后的拆遷、安置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開發區經濟發展局
主要職責:負責杭新鎮及杭新經濟開發區招商引資任務;負責開發區經濟運行分析統計、招商考核、項目進展統計上報等工作;負責開發區內為企服務項目全程跟蹤和相關協調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2:物業公司財務部部門職責
物業公司財務部部門職責
財務部負責制定公司財務收支計劃、會計出納、經濟核算,租金、統管費、有償服務費和其他經費的管理,做好公司財務報表及費用分析報告,接受工商、稅務部門及業主的監督檢查,以及完成員工的工資獎金計算發放等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建立和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遵守財經紀律。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工作,做好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合同評審工作。
?。?)根據公司簽訂的合同、協議的有關經濟條款,組織辦理經費收支款項的結算。
?。?)組織公司年、季、月財務收支計劃的編制與實施,控制費用支出,合理使用資金,完成公司各項經濟指標。
?。?)擬訂各項財務計劃,提供財務分析報告,為公司經理提供會計信息。
?。?)正確、及時計算應繳納的各項稅款。
?。?)組織實施公司會計報表、統計報表的統一編制工作。
?。?)執行審批制度,按規定開支范圍和標準核報所有費用,并負責發放員工工資、獎金。
?。?)配合辦公室做好庫存物品、設備的盤點及登記入賬工作。
篇3:某企業基建科部門職責
企業基建科部門職責范本
直接上級:辦公室主任;
部門性質:全面公司基礎設施的建設;
管理權限:受辦公室的委托,行使對公司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權限,并承擔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
管理職能:合理地組織對公司廠房、營區及其他基礎設施的建設;
主要職責:1。服從辦公室的統一指揮,執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為向辦公室負責;
2.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認真行使給予的管理權力,杜絕一切越權事件的發生;
3.負責擬訂公司工程項目的工作計劃;
4.負責實施項目擴初圖、施工圖設計,并組織有關會審工作;
5.工程預決算的編制及審核,組織實施項目招標的具體工作;
6.負責土地征用、地質勘察、平面測量、工程的坐標定標、土地清理平整,并組織有關部門做好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
7.簽訂施工合同,辦理施工執照和項目開工的有關工作;
8.負責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的監督和現場管理,組織有關闕進行質量的檢驗和評定,竣工驗收及交付使用;
9.組織項目進度、質量、安全的考核,編制提出項目進度計劃,提出用款計劃(草案)等工作;
10.組織召集項目有關會審、評審、驗收等各類會議,并協調與規劃設計等部門的關系;
11.收集整理征地、施工圖、設計變更、竣工圖等有關資料,并做好資料存檔工作;
12.擬定工程基建用料計劃,并組織驗收、核對保管工作
13。負責建筑物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并編制維修計劃;
14.負責對人員檢查、監督、考核、評比;
15.完成公司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