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打預制鋼筋混凝土樁
交底部位:
工程編號:
日期:
交底內容:
本技術交底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中的打預制鋼筋混凝土樁工程。
1.材料要求
(1)預制鋼筋混凝土樁:規格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的規定,并有出廠合格證。
(2)焊條(接樁用):型號、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的規定。一般宜用E4303。
(3)鋼板(接樁用):材質、規格符合設計要求,宜用低碳鋼。
2.主要機具
一般應備有:柴油打樁機、電焊機、樁帽、運樁小車、索具、鋼絲繩、鋼墊板或槽鋼,以及鋼尺等。
3.作業條件
(1)樁基的軸線和標高均已測定完畢,并經過檢查辦了預檢手續。樁基的軸線和高程的控制樁,應設置在不受打樁影響的地點,并應妥善加以保護。
(2)處理完高空和地下的障礙物。如影響鄰近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使用和安全時,應會同有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
(3)場地應輾壓平整,排水暢通。保證樁機的移動和穩定垂直。
(4)根據軸線放出樁位線;用木橛或鋼筋頭釘好樁位,并用白灰做上標志,便于施打。
(5)打試驗樁。施工前必須打試驗樁,其數量不少于2根。確定貫入度并校驗打樁設備,施工工藝以及技術措施是否適宜。
(6)要選擇和確定打樁機進出路線和打樁順序制定施工方案,做好技術交底。
4.操作工藝
工藝流程:
就位樁機→起吊預制樁→穩樁→打樁→接樁→送樁→中間檢查驗收→移樁機
(1)就位樁機。打樁機就位時,應對準樁位,保證垂直、穩定,確保在施工中不發生傾斜、移動。
(2)起吊預制樁。先拴好吊樁用的鋼絲繩和索具,然后應用索具捆綁住樁上端吊環附近處,一般不宜超過30cm,再起動機器起吊預制樁。使樁尖垂直對樁位中心,緩緩放下插入土中,位置要準確;再在樁頂扣好樁帽或樁箍,即可除去索具。
(3)穩樁。樁尖插入樁位后,先用落距較小冷錘1~2次,樁入土一定深度再使樁垂直穩定。10m以內短樁可目測或用線錘雙向校正;10m以上或打接樁必須用線錘或經緯儀的雙向校正,不得用目測。樁插入時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0.5%。
樁在打入前,應在樁的側面或樁架上設置標尺,以便在施工中觀測、記錄。
(4)打樁。用落錘一或單動錘打樁時,錘的最大落距不宜超過1米;用柴油錘打樁時,應使錘跳動正常。
1)打樁宜重錘低擊,錘重的選擇應根據工程地質條件、樁的類型、結構、密集程度及施工條件來選用。
2)打樁順序根據基礎的設計標高,先深后淺;依樁的規格宜先大后小,先長后短。由于樁的密集程度不同,可自中間向兩個方向對稱進行或向四周進行,也可由一側向單一方向進行。
(5)接樁:
1)在樁長不夠的情況下,采用焊接接樁,其預埋件表面應清潔;上下節之間的間隙應用鐵片墊實焊牢;焊接時,應采取措施,減少焊縫變形。焊縫應連續焊滿。
2)接樁時,一般在距地面1米左右時進行。上下節樁的中心線偏差不得大于10mm,節點彎曲,高不得大于1‰樁長。
3)接樁處入土前,應對外露鐵件,再次補刷防腐漆。
(6)送樁。設計要求送樁時,則送樁的中心線應與樁身吻合一致,方能進行送樁。若樁頂不平可用麻袋或厚紙墊平。送樁留下的樁孔應立即回填密實。
(7)檢查驗收。每根樁已打到貫入度要求,而樁尖標高進入持力層接近設計標高時,或打至設計標高時,應進行中間驗收在進行控制時,一般要求最后三次十錘的平均貫入度,不大于規定的數值,或以樁尖打至設計標高來控制,符合設計要求后,填好施工記錄。然后移樁機到新樁位。如打樁發生與要求相差較大時,應經同有關單位研究處理。
(8)打樁過程中,遇見下列情況應暫停,并及時與有關單位研究處理。
1)貫入度劇變;
2)樁身突然發生傾斜、位移或有嚴重回彈;
3)樁頂或樁身出現嚴重裂縫或破碎。
(9)待全部樁打完后,開挖至設計標高,做最后檢查驗收,并將技術資料提交總包。
(10)冬期在凍土區打樁有困難時,應先將凍土挖除或解凍后進行。
5.質量標準
(1)保證項目
1)鋼筋混凝土預制樁的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的規定,并有出廠合格證。
2)打樁的標高或貫入度、樁的接頭節點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的規定。
(2)允許偏差項目:見表1-321。
打鋼筋混凝土預制樁允許偏差表1-321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1 | 樁中心位置偏移 | 有基礎梁的樁 | 垂直基礎梁的中心線方向 | 100 | 用經緯儀或拉線和尺量檢查 | |
沿基礎梁的中心線方向 | 150 | |||||
2 | 樁數為1~2根或單排樁 | 100 | ||||
3 | 樁數為3~20根 | D/2 | ||||
4 | 樁數多于20根 | 邊緣樁 | D/2 | |||
中間樁 | D |
注:d為樁的直徑或截面邊長。
6.成品保護
(1)樁應達到設計強度的70%方可起吊,達到100%才能運輸。
(2)樁在起吊和搬運時,必須作到吊點符合設計要求,應平穩和不得損壞。
(3)樁的堆放應符合下列要求:
1)場地應平整、堅實,不得產生不均勻下沉。
2)墊木與吊點的位置相同,并應保持在同一平面內。
3)同樁號的樁應堆放在一起,樁尖應向一端。
4)多層墊木應上下對齊,最下層的墊木應適當加寬。堆放層數不宜超過4層。
(4)妥善保護好樁基的軸線和標高的控制樁,不得由于碰撞和振動而位移。
(5)打樁時如發現地質資料與提供的數據不符時,應停止施工與有關單位研究處理。
(6)在鄰近有建筑物或岸邊、斜坡上打樁時,應會同有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施工時應隨時進行觀測。
(7)打樁完畢的基坑開挖時,應制定合理的施工順序和技術措施,防止樁壓的位移和傾斜。
7.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1)預制樁必須提前訂制,打樁時預制樁強度必須達到設計強度的100%,并應增加養生期一個月后方準施打。
(2)樁身斷裂。由于樁身彎曲過大,強度不足及地下有障礙物等原因造成,或樁在堆放、起吊、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斷裂沒有發現而致。
(3)樁頂破碎。由樁頂強度不夠及鋼筋網片不足、主筋距樁頂太小,或樁頂不平,施工機具選擇不當等原因造成。
(4)樁身傾斜。由于場地不平,打樁機底盤不水平或穩樁不垂直,樁尖在地下遇見硬物等原因造成。
(5)接樁處接脫開裂。連接處表面不干凈,連接鐵件不平、焊接質量不符合要求、接樁上下中心線不在同一條線上等造成。
技術負責人:交底人:接交人:
篇2:夯擴成孔灌注混凝土樁成樁工序
夯擴成孔灌注混凝土樁成樁工序
1、成樁工序:
?。?)在樁位上堆放與樁身相同強度等級的封底止淤干拌混凝土;
?。?)放下裝有內夯管和加長節的外管并對準樁位;
?。?)錘擊管頂使內外管底沉到設計標高;
?。?)拔出內夯管,卸下加長節(節長=C值);
?。?)灌入高度等于H值的混凝土(H—設計擴大頭體積的混凝土);
?。?)外管拔起值高度(H—設計拔管高度);
?。?)放下并錘擊內夯管,使管內混凝土全部擠出外管下口,繼續夯擊直至外管重新沉到設計樁底標高;
?。?)拔出內夯管,裝上外管加長節及混凝土加料斗,灌注樁身混凝土(設有鋼筋籠的樁,應在施工方案中說明放置鋼筋的高度位置);
?。?)卸下料斗,降下內夯管,在錘和內夯管自重壓位管內混凝土后,徐徐拔起外管,直至外管拔出地面。
2、特點:
?。?)用內管在外管端頭夯出一個混凝土擴大頭,增加了樁端斷面積且增大地基的密實度,以增加樁端端承力;
?。?)樁身混凝土澆筑后,外管拔掉并用內管和錘重擠壓混凝土,使混凝土壓入樁側土體并擠密樁側的土、適當增加樁徑,以提高樁側摩阻力。
這些特點上看,比單純用大直徑樁提高承載力效果要好。
篇3:打預制鋼筋混凝土樁工程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打預制鋼筋混凝土樁
交底部位:
工程編號:
日期:
交底內容:
本技術交底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中的打預制鋼筋混凝土樁工程。
1.材料要求
(1)預制鋼筋混凝土樁:規格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的規定,并有出廠合格證。
(2)焊條(接樁用):型號、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的規定。一般宜用E4303。
(3)鋼板(接樁用):材質、規格符合設計要求,宜用低碳鋼。
2.主要機具
一般應備有:柴油打樁機、電焊機、樁帽、運樁小車、索具、鋼絲繩、鋼墊板或槽鋼,以及鋼尺等。
3.作業條件
(1)樁基的軸線和標高均已測定完畢,并經過檢查辦了預檢手續。樁基的軸線和高程的控制樁,應設置在不受打樁影響的地點,并應妥善加以保護。
(2)處理完高空和地下的障礙物。如影響鄰近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使用和安全時,應會同有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
(3)場地應輾壓平整,排水暢通。保證樁機的移動和穩定垂直。
(4)根據軸線放出樁位線;用木橛或鋼筋頭釘好樁位,并用白灰做上標志,便于施打。
(5)打試驗樁。施工前必須打試驗樁,其數量不少于2根。確定貫入度并校驗打樁設備,施工工藝以及技術措施是否適宜。
(6)要選擇和確定打樁機進出路線和打樁順序制定施工方案,做好技術交底。
4.操作工藝
工藝流程:
就位樁機→起吊預制樁→穩樁→打樁→接樁→送樁→中間檢查驗收→移樁機
(1)就位樁機。打樁機就位時,應對準樁位,保證垂直、穩定,確保在施工中不發生傾斜、移動。
(2)起吊預制樁。先拴好吊樁用的鋼絲繩和索具,然后應用索具捆綁住樁上端吊環附近處,一般不宜超過30cm,再起動機器起吊預制樁。使樁尖垂直對樁位中心,緩緩放下插入土中,位置要準確;再在樁頂扣好樁帽或樁箍,即可除去索具。
(3)穩樁。樁尖插入樁位后,先用落距較小冷錘1~2次,樁入土一定深度再使樁垂直穩定。10m以內短樁可目測或用線錘雙向校正;10m以上或打接樁必須用線錘或經緯儀的雙向校正,不得用目測。樁插入時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0.5%。
樁在打入前,應在樁的側面或樁架上設置標尺,以便在施工中觀測、記錄。
(4)打樁。用落錘一或單動錘打樁時,錘的最大落距不宜超過1米;用柴油錘打樁時,應使錘跳動正常。
1)打樁宜重錘低擊,錘重的選擇應根據工程地質條件、樁的類型、結構、密集程度及施工條件來選用。
2)打樁順序根據基礎的設計標高,先深后淺;依樁的規格宜先大后小,先長后短。由于樁的密集程度不同,可自中間向兩個方向對稱進行或向四周進行,也可由一側向單一方向進行。
(5)接樁:
1)在樁長不夠的情況下,采用焊接接樁,其預埋件表面應清潔;上下節之間的間隙應用鐵片墊實焊牢;焊接時,應采取措施,減少焊縫變形。焊縫應連續焊滿。
2)接樁時,一般在距地面1米左右時進行。上下節樁的中心線偏差不得大于10mm,節點彎曲,高不得大于1‰樁長。
3)接樁處入土前,應對外露鐵件,再次補刷防腐漆。
(6)送樁。設計要求送樁時,則送樁的中心線應與樁身吻合一致,方能進行送樁。若樁頂不平可用麻袋或厚紙墊平。送樁留下的樁孔應立即回填密實。
(7)檢查驗收。每根樁已打到貫入度要求,而樁尖標高進入持力層接近設計標高時,或打至設計標高時,應進行中間驗收在進行控制時,一般要求最后三次十錘的平均貫入度,不大于規定的數值,或以樁尖打至設計標高來控制,符合設計要求后,填好施工記錄。然后移樁機到新樁位。如打樁發生與要求相差較大時,應經同有關單位研究處理。
(8)打樁過程中,遇見下列情況應暫停,并及時與有關單位研究處理。
1)貫入度劇變;
2)樁身突然發生傾斜、位移或有嚴重回彈;
3)樁頂或樁身出現嚴重裂縫或破碎。
(9)待全部樁打完后,開挖至設計標高,做最后檢查驗收,并將技術資料提交總包。
(10)冬期在凍土區打樁有困難時,應先將凍土挖除或解凍后進行。
5.質量標準
(1)保證項目
1)鋼筋混凝土預制樁的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的規定,并有出廠合格證。
2)打樁的標高或貫入度、樁的接頭節點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的規定。
(2)允許偏差項目:見表1-321。
打鋼筋混凝土預制樁允許偏差表1-321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1 | 樁中心位置偏移 | 有基礎梁的樁 | 垂直基礎梁的中心線方向 | 100 | 用經緯儀或拉線和尺量檢查 | |
沿基礎梁的中心線方向 | 150 | |||||
2 | 樁數為1~2根或單排樁 | 100 | ||||
3 | 樁數為3~20根 | D/2 | ||||
4 | 樁數多于20根 | 邊緣樁 | D/2 | |||
中間樁 | D |
注:d為樁的直徑或截面邊長。
6.成品保護
(1)樁應達到設計強度的70%方可起吊,達到100%才能運輸。
(2)樁在起吊和搬運時,必須作到吊點符合設計要求,應平穩和不得損壞。
(3)樁的堆放應符合下列要求:
1)場地應平整、堅實,不得產生不均勻下沉。
2)墊木與吊點的位置相同,并應保持在同一平面內。
3)同樁號的樁應堆放在一起,樁尖應向一端。
4)多層墊木應上下對齊,最下層的墊木應適當加寬。堆放層數不宜超過4層。
(4)妥善保護好樁基的軸線和標高的控制樁,不得由于碰撞和振動而位移。
(5)打樁時如發現地質資料與提供的數據不符時,應停止施工與有關單位研究處理。
(6)在鄰近有建筑物或岸邊、斜坡上打樁時,應會同有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施工時應隨時進行觀測。
(7)打樁完畢的基坑開挖時,應制定合理的施工順序和技術措施,防止樁壓的位移和傾斜。
7.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1)預制樁必須提前訂制,打樁時預制樁強度必須達到設計強度的100%,并應增加養生期一個月后方準施打。
(2)樁身斷裂。由于樁身彎曲過大,強度不足及地下有障礙物等原因造成,或樁在堆放、起吊、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斷裂沒有發現而致。
(3)樁頂破碎。由樁頂強度不夠及鋼筋網片不足、主筋距樁頂太小,或樁頂不平,施工機具選擇不當等原因造成。
(4)樁身傾斜。由于場地不平,打樁機底盤不水平或穩樁不垂直,樁尖在地下遇見硬物等原因造成。
(5)接樁處接脫開裂。連接處表面不干凈,連接鐵件不平、焊接質量不符合要求、接樁上下中心線不在同一條線上等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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