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鋼筋手工電弧焊
交底部位:
工程編號:
日期:
交底內容:
本技術交底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的鋼筋及埋件手工電弧焊。
1.材料要求
(1)鋼筋:鋼筋的級別、直徑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有出廠證明書及復試報告單。進口鋼筋還應有化學復試單,其化學成分應滿足焊接要求,并應有可焊性試驗。預埋件的錨爪應用I、Ⅱ級鋼筋。鋼筋應無老銹和油污。
(2)鋼材:預埋件的鋼材不得有裂縫、銹蝕、斑痕、變形,其斷面尺寸和機械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3)焊條:焊條的牌號應符合設計規定。如設計無規定時,應符合表2-49的要求。焊條質量應符合以下要求。
1)藥皮應無裂縫、氣孔、凹凸不平等缺陷,并不得有肉眼看得出的偏心度。
2)焊接過程中,電弧應燃燒穩定,藥皮熔化均勻,無成塊脫落現象。
3)焊條必須根據焊條說明書的要求烘干后才能使用。
4)焊條必須有出廠合格證。
2.主要機具
弧焊機、焊接電纜、電焊鉗、面罩、塹子、鋼絲刷、銼刀、榔頭、鋼字碼等。
鋼筋電弧焊使用的焊條牌號表2-49
項次 | 鋼筋級別 | 搭接焊、幫條焊 | 坡口焊 |
1 | Ⅰ級 | E4303 E4303 | E4303 |
2 | Ⅱ級 | E4303E4303 | E5003 |
3 | Ⅲ級 | E5003E5003 | E5003 |
4 | Ⅰ、Ⅱ級與鋼板焊接 | E4303 |
3.作業條件
(1)焊工必須持有考試合格證。
(2)幫條尺寸、坡口角度、鋼筋端頭間隙、接頭位置以及鋼筋軸線應符合規定。
(3)電源應符合要求。
(4)作業場地要有安全防護設施、防火和必要的通風措施,防止發生燒傷、觸電、中毒及火災等事故。
4.操作工藝
工藝流程:
檢查設備→選擇焊接參數→試焊、做模擬試體→送試→確定焊接參數→施焊→質量檢驗
(1)檢查電源、焊機及工具。焊接地線應與鋼筋接觸良好,防止因起弧而燒傷鋼筋。
(2)選擇焊接參數。根據鋼筋級別、直徑、接頭形式和焊接位置,選擇適宜的焊條直徑、焊接層數和焊接電流,保證焊縫與鋼筋熔合良好。
(3)試焊、做模擬試體。在每批鋼筋正式焊接前,應焊接3個模擬試體做拉力試驗,經試驗合格后,方可按確定的焊接參數成批生產。
(4)施焊操作:
1)引弧:帶有墊板或幫條的接頭,引弧應在鋼板或幫條上進行。無鋼筋板或無幫條的接頭,引弧應在形成焊縫的部位,防止燒傷主筋。
2)定位:焊接時應先焊定位點再施焊。
3)運條:運條時的直線前進、橫向擺動和送進焊條三個動作要協調平穩。
4)收弧:收弧時,應將熔池填滿。拉滅電弧時,注意不要在工作表面造成電弧擦傷。
5)多層焊:如鋼筋直徑較大,需要進行多層施焊時,應分層間斷施焊,每焊一層后,應清渣再焊接下一層。應保證焊縫的高度和長度。
6)熔合:焊接過程中應有足夠的熔深。主焊縫與定位焊縫應結合良好,避免氣孔、夾渣和燒傷缺陷,并防止產生裂縫。
(5)平焊:平焊時要注意熔渣和鐵水混合不清的現象,防止熔渣流到鐵水前面。熔池也應控制成橢圓形,一般采用右焊法,焊條與工作表面成70度。
(6)立焊:立焊時,鐵水與熔渣易分離。要防止熔池溫度過高,鐵水下墜形成焊瘤。操作時焊條與垂直面形成60度~80度角,使電弧略向上,吹向熔池中心。焊第一道時,應壓住電弧向上運條,同時作較小的橫向擺動,其余各層用半圓形橫向擺動加挑弧法向上焊接。
(7)橫焊:焊條傾斜70度~80度,防止鐵水受自重作用墜到下坡口上。運條到上坡口處不作運弧停頓,迅速帶到下坡口根部作微小橫拉穩弧動作,依次勻速進行焊接。
(8)仰焊:仰焊時宜用小電流短弧焊接,熔池宜薄,且應確保與母材熔合良好。第一層焊縫用短電弧作前后推拉動作,焊條與焊接方向成80度~90度角。其余各層焊條橫擺,并在坡口側略停頓穩弧,保證兩側熔合。
(9)鋼筋幫條焊:
1)鋼筋幫條焊適用于Ⅰ、Ⅱ、Ⅲ級鋼筋。鋼筋幫條焊宜采用大面焊,見圖2-42(a),不能進行雙面焊時,也可采用單面焊,見圖2-42(b)。
幫條宜采用與主筋同級別、同直徑的鋼筋制作,其幫條長度L見表2-50。如幫條級別與主筋相同時,幫條的直徑可以比主筋直徑小一個規格。如幫條直徑與主筋相同時,幫條鋼筋可比主筋低一個級別。
2)鋼筋幫條接頭的焊縫厚度h應不小于0.3鋼筋直徑,焊縫寬度b不小于0.7鋼筋直徑。見圖2-43。
鋼筋幫條長度表2-50
項次 | 鋼筋級別 | 焊縫型式 | 幫條長度L |
1 | Ⅰ級 | 單面焊 雙面焊 | ≥8D ≥4D |
2 | Ⅱ、Ⅲ級 | 單面焊 雙面焊 | ≥10D ≥5D |
3)鋼筋幫條焊時,鋼筋的裝配和焊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A.兩主筋端頭之間,應留2~5mm的間隙。
B.幫條與主筋之間用四點定位固定,定位焊縫應離幫條端部20mm以上。
C.焊接時,引弧應在幫條的一端開始,收弧應在幫條鋼筋端頭上,弧坑應填滿。第一層焊縫應有足夠的熔深,主焊縫與定位焊縫,特別是在定位焊縫的始端與終端,應熔合良好。
(10)鋼筋搭接焊:
1)鋼筋搭接焊適用于Ⅰ、Ⅱ級鋼筋。焊接時,宜采用雙面焊,見圖2-44(a)。不能進行雙面焊時,也可采用單面焊,見圖2-44(b)。搭接長度L 應與幫條長度相同,見表2-50。
2)搭接接頭的焊縫厚度h應不小于0.3鋼筋直徑;焊縫寬度b不小于0.7鋼筋直徑。
3)搭接焊時,鋼筋的裝配和焊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A.搭接焊時,鋼筋宜預彎,以保證兩鋼筋的軸線在一直線上。
在現場預制構件安裝條件下,節點處鋼筋進行搭接焊時,如鋼筋預彎確有困難,可不預彎。
B.搭接焊時,用兩點固定,定拉焊縫應離搭接端部20mm以上。
C.焊接時,引弧應在搭接鋼筋的一端開始,收弧應在搭接鋼筋端頭上,弧坑應填滿。第一層焊縫應有足夠的熔深,主焊縫與定位焊縫,特別是在定位焊縫的始端與終端,應熔合良好。
(11)預埋件T形接頭電弧焊:
預埋件T形接頭電弧焊的接頭形式分貼角焊和穿孔塞焊兩種。
焊接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鋼板厚度S不小于0.6鋼筋直徑,并不宜小于6mm。
2)鋼筋應采用Ⅰ、Ⅱ級。受力錨固鋼筋直徑不宜小于8mm,構造錨固鋼筋直徑不宜小于6mm。錨固鋼筋直徑在18mm以內,可采用貼角焊;錨固鋼筋直徑為18~22mm時,宜采用穿孔塞焊。
3)采用I級鋼筋時,貼角焊縫焊腳K不小于0.5鋼筋直徑;采用Ⅱ級鋼筋時,焊縫焊腳K不小于0.6鋼筋直徑。
4)焊接電流不宜過大,嚴禁燒傷鋼筋。
(12)鋼筋與鋼板搭接焊:
鋼筋與鋼板搭接焊時,接頭形式見圖2-46。I級鋼筋的搭接長度K不小于4倍鋼筋直徑,Ⅱ級鋼筋的搭接長度L不小于5倍鋼筋直徑,焊縫寬度b不小于0.5鋼筋直徑,焊縫厚度h不小于0.35鋼筋直徑。
(13)在裝配式框架結構的安裝中,鋼筋焊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兩鋼筋軸線偏移較大時,宜采用冷彎矯正,但不得用錘敲擊。如冷彎矯正有困難,可采用氧乙炔焰加熱后矯正,加熱溫度不得超過850℃,避免燒傷鋼筋。
2)焊接時,應選擇合理的焊接順序,對于柱間節點,可對稱焊接,以減少結構的變形。
(14)鋼筋低溫焊接:
1)在環境溫度低于-5℃的條件下進行焊接時為鋼筋低溫焊接。低溫焊接時,除遵守常溫焊接的有關規定外,應調整焊接工藝參數,使焊縫和熱影響區緩慢冷卻。風力超過4級時,應有擋風措施。焊后未冷卻的接頭應避免碰到冰雪。
2)鋼筋低溫電弧焊時,焊接工藝應符合下列要求:
A.進行幫條平焊或搭接平焊時,第一層焊縫,先從中間引弧,再向雙端運弧;立焊時,先從中間向上方運弧,再從下端向中間運弧,以使接頭端部的鋼筋達到一定的預熱效果。在以后各層焊縫的焊接時,采取分層控溫施焊。層間溫度控制在150℃~350℃之間,以起到緩冷的作用。
B.Ⅱ、Ⅲ級鋼筋電弧焊接頭進行多層施焊時,采用“回火焊道施焊法”,即最后回火焊道的長度比前層焊道在兩端各縮短4~6mm,以消除或減少前層焊道及過熱區的淬硬組織,改善接頭的性能。
C.焊接電流略微增大,焊接速度適當減慢。
5.質量標準
(1)保證項目:
1)鋼筋的品種和質量、焊條的牌號、性能及接頭中使用的鋼板和型鋼均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的規定。
注:進口鋼筋需先經過化學成分檢驗和焊接試驗,符合有關規定后方可焊接。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證明書和試驗報告單。
2)鋼筋的規格、焊接接頭的位置、同一截面內接頭的百分比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或尺量檢查。
3)弧焊接頭的強度檢驗必須合格。
從成品中每批切取三個接頭進行抗拉試驗。對于裝配式結構節點的鋼筋焊接接頭,可按生產條件制作模擬試體。
在工廠焊接條件下,以300個同類型接頭(同鋼筋級別、同接頭型式)為一批。
在現場安裝條件下,每一樓層中以300個同類型接頭(同鋼筋級別、同接頭型式、同焊接位置)作為一批,不足300個時,仍作為一批。
檢驗方法:檢查焊接試體試驗報告單。
(2)基本項目:操作者應在接頭清渣后逐個檢查焊體的外觀質量,其檢查結果應符合下列要求:
1)焊接表面平整,不得有較大的凹陷,焊瘤。
2)接頭處不得有裂紋。
3)咬邊深度、氣孔、夾渣的數量和大小,以及接頭尺寸偏差,不得超過表2-51所規定的數值。
鋼筋電弧焊接頭尺寸偏差缺陷允許值表2-51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 | 檢驗方法 |
1 | 幫條沿接頭中心線負位置偏差 | 0.5d | 尺量 |
2 | 接頭彎折 | 4度 | 用刻槽直尺 |
3 | 接頭處鋼筋軸線的偏移 | 0.1d且不大于3mm | |
4 | 焊縫厚度 | -0.05d | 用卡尺和尺 |
5 | 焊縫寬度 | -0.1d | 尺量 |
6 | 焊縫長度 | -0.5d | 尺量 |
7 | 橫向咬邊深度 | 0.5mm | 目測 |
8 | 焊縫氣孔及夾渣的數量和大小在長2d的焊縫表面上 | 2個、6(mm) | 尺量、目測 |
6.成品保護
注意對已綁扎好的鋼筋骨架的保護,不亂踩亂折,不粘油污,在施工中折亂的骨架要認真修復,保證鋼筋骨架中各種鋼筋位置正確。
7.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1)檢查幫條尺寸、坡口角度、鋼筋端頭間隙、鋼筋軸線偏移,以及鋼材表面質量情況,不符合要求時不得焊接。
(2)搭接線應與鋼筋接觸良好,不得隨意亂搭,防止打弧。
(3)帶有鋼板或幫條的接頭,引弧應在鋼板或幫條上進行。無鋼板或無幫條的接頭,引弧應在形成焊縫部位,不得隨意引弧,防止燒傷主筋。
(4)根據鋼筋級別、直徑、接頭型式和焊接位置,選擇適宜的焊條直徑和焊接電流,保證焊縫與鋼筋熔合良好。
(5)焊接過程中及時清渣,焊縫表面光滑平整,焊縫美觀,加強焊縫應平緩過渡,弧坑應填滿。
技術負責人:交底人:接交人:
篇2:房產建筑項目鋼筋砼結構工程質量檢查要點(2)
4.3.4 混凝土工程
4.3.4.1混凝土的原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4.3.4.1.1 水泥進場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準用證、交易憑證,要做到先檢驗后使用,杜絕使用無證和假冒偽劣水泥。重大工程、住宅工程必須使用旋轉窯水泥,不得使用立窯水泥。
4.3.4.1.2 水泥按不同品種、標號和牌號按批分別儲存,如因存儲不當質量有明顯降低或水泥出廠超過3個月(快硬水泥1個月)時,使用前應進行復試。
4.3.4.1.3 建設工程中禁止使用特細砂,鋼筋混凝土工程中嚴禁使用海砂。對進場使用的砂料應按同產地同規格分批驗收,每驗收批應嚴格按規范進行顆粒級配、粗細程度、含泥量和泥塊量等試驗。
4.3.4.2混凝土的澆筑應符合下列要求:
4.3.4.2.1 澆筑混凝土應連續進行,當必須間隙時,應在前層混凝土凝結之前,將次層混凝土澆筑完畢。
4.3.4.2.2 混凝土自高處傾落的自由高度,不應超過2m。
4.3.4.2.3 在澆筑豎向結構前,應先在底部填以50~100mm厚與混凝土內砂漿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漿,澆筑中不得發生離析現象。
4.3.4.2.4 梁柱節點部位的混凝土應振搗密實,當節點鋼筋過密時,可采用同強度等級的細石混凝土。
4.3.4.2.5 施工縫的位置應在混凝土澆筑之前確定,并宜留置在結構受剪力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其留置位置應符合GB50204-92第4.4.18、4.4.21條和JGJ3-91第7.3.4條規定。
4.3.4.2.6 在施工縫處繼續澆搗混凝土時,已硬化混凝土抗壓強度應達到1.2N/mm2,并應清除水泥薄膜、松動石子及軟弱砼層,并加以充分濕潤和沖洗干凈,且不得積水,在澆筑混凝土前應在施工縫處鋪一層與混凝土內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漿。細致振搗,使新舊砼緊密結合。
4.3.4.2.7 后澆帶應按設計要求預留,并按規定時間澆筑混凝土。澆筑前應將其表面清理干凈,將鋼筋加以整理或施焊,然后澆筑早強、無收縮水泥配置的混凝土。
4.3.4.2.8 在澆筑與柱墻連成整體的梁板時,應在柱和墻澆筑完畢后停歇1~1.5h,再繼續澆筑。
4.3.4.2.9 大體積砼澆筑應在室外氣溫較低時進行,混凝土澆筑溫度不宜超過28℃。
4.3.4.3混凝土的養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4.3.4.3.1 在自然氣溫>5℃時,對已澆筑完畢的混凝土,應在12h以內對混凝土加以覆蓋和澆水,澆水次數和時間應能保持混凝土處于潤濕狀態且表面不出現干縮裂縫。
4.3.4.3.2 采用塑料布覆蓋養護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應用塑料布蓋嚴密,并應保持塑料布內有凝結水。
4.3.4.3.3 混凝土澆水養護時間,對采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天,對用緩凝型外加劑和粉煤灰混凝土以及有抗滲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
4.3.4.3.4 大體積混凝土應采取控溫措施,混凝土表面和內部溫度的溫差不宜超過25℃。
4.3.4.3.5 冬期施工時的養護措施必須按GB50204-92第七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4.3.4.3.6 在已澆筑的混凝土強度未達到1.2N/mm2以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裝模板及支架。
4.3.4.4混凝土質量檢查
4.3.4.4.1 評定結構構件的混凝土強度應采用標準試件的混凝土強度,確定結構構件的拆模、出池、出廠、吊裝、張拉、放張及施工期間臨時負荷時強度,應采用同條件養護試件的混凝土強度。
4.3.4.4.2 混凝土試件應在混凝土澆筑地點隨機取樣制作,抗壓混凝土試件留置應符合GB50204-92第4.6.7條的規定,抗滲混凝土試件留置應符合GBJ108-87第3.4.2條的規定。
4.3.4.4.3 混凝土強度應分批進行驗收,同一批驗收的混凝土應由強度等級相同、齡期相同生產工藝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組成。
4.3.4.5 混凝土缺陷修整和處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4.3.4.5.1 對影響混凝土結構性能的缺陷,必須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處理。
4.3.4.5.2 對混凝土試塊強度評定不合格或未按規定采用預拌(商品)混凝土的工程,可按規定由具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非破損檢測,根據檢測結果提出處理措施。
篇3:房產建筑項目鋼筋砼結構工程質量檢查要點(1)
房產公司建筑項目鋼筋砼結構工程質量檢查要點
1.目的
確保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質量在施工階段得到有效控制。
2.范圍
適用于***有限公司開發的建筑工程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
3.職責
工程部負責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的中間檢查和隱蔽驗收;竣工工程驗收由工程部組織,相關部門參與。
4. 內容
4.1. 檢查依據
4.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4-92)
4.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1-88)
4.1.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87)
4.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92)
4.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J108-87)
4.1.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J11-89)
4.1.7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96)
4.1.8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鋼筋機械連接通用技術規程》(JGJ107-96)
4.1.9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鋼筋混凝土高層建筑結構設計與施工規程》(JGJ3-91)
4.1.10 國家建委(80)建發施字82號《進口熱軋變形鋼筋應用若干規定》
4.1.11 建設部建科(1996)588號《關于限制使用水平電渣焊的通知》
4.1.12 國家建材局、經貿委、建設部、農業部、技監局建材生管發字(1993)183號《關于加強水泥產品質量管理的通知》
4.1.13 國家冶金部、經貿委、建設部、農業部、內貿部、技監局(1993)冶質字第256號《關于嚴禁生產、經銷、使用假冒偽劣建筑鋼材的通知》
4.1.14 施工圖設計文件、資料
4.2. 檢查內容
4.2.1 現場質保體系檢查
4.2.1.1施工單位的資質條件;
4.2.1.2原材料進場檢驗制度和貯運條件;
4.2.1.3試塊標準養護條件;
4.2.1.4材料構配件見證取樣送樣制度;
4.2.1.5混凝土攪拌計量情況。
4.2.2. 設計圖紙和施工組織設計檢查
4.2.2. 詳細查看設計圖紙說明和施工組織設計,明確混凝土結構形式、混凝土強度等級、鋼筋連接方式、錨固搭接長度、重要部位的鋼筋配置、現澆混凝土施工縫后澆帶的設置部位及要求等。
4.2.3. 質保資料檢查
4.2.3.1鋼筋、水泥、粗細骨料等原材料的質量證書、準用證、生產許可證、交易憑證、復試報告、進口鋼筋的商檢報告;
4.2.3.2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證明和坍落度檢驗記錄;
4.2.3.3混凝土強度和抗滲試驗報告及評定結果和鋼筋連接試驗報告;
4.2.3.4大體積混凝土澆搗記錄;
4.2.3.5預制構件的安裝記錄;
4.2.3.6隱蔽驗收記錄:
4.2.3.6.1 柱、梁、板、梯、陽臺、雨篷鋼筋;
4.2.3.6.2 基礎混凝土的澆筑;
4.2.3.6.3 施工縫、后澆帶的處理等;
4.2.3.7施工單位的質量評定資料。
4.2.4 現場實物質量檢查
4.2.4.1模板工程
4.2.4.1.1 模板體系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
4.2.4.1.2 模板體系的起拱度;
4.2.4.1.模板拆除時間和方法;
4.2.4.1.4 脫模劑的品種。
4.2.4.2.鋼筋工程質量檢查
4.2.4.2.1 鋼筋規格、數量和間距,檢查綁扎或焊接的鋼筋網和鋼筋骨架是否有變形、松脫和開焊及污染現象;
4.2.4.2.2 鋼筋彎鉤或彎折角度及斷料長度;
4.2.4.2.3 鋼筋連接的接頭形式和連接工藝;
4.2.4.2.4 鋼筋連接接頭的間距和設置位置;
4.2.4.2.5 鋼筋綁扎接頭的搭接長度和焊接接頭長度;
4.2.4.2.6 箍筋加密區長度和箍筋間距、直徑;
4.2.4.2.7 墻板拉筋直徑、間距和位置;
4.2.4.2.8 受力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
4.2.4.3混凝土工程
4.2.4.3.1 混凝土存在的蜂窩、孔洞、露筋、漏漿等缺陷及缺陷修整工作;
4.2.4.3.2 混凝土自高處傾落的高度;
4.2.4.3.3 大體積混疑土的澆筑方法、測溫及內外溫差控制方法;
4.2.4.3.4 混疑土的自然養護條件;
4.2.4.3.5 混凝土施工縫的留置位置。
4.3. 檢查要點
4.3.1 現場質保條件
4.3.1.1建設工程所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現場制作的混凝土、砂漿所有試塊,均應執行見證取樣送樣制度,見證人員應取得上崗證書。
4.3.1.2建設工程用的計量器具(電子計量儀、經緯儀、水準儀、測距儀、全站儀等)應按規定按期檢定。
4.3.1.3處于樁基及結構施工階段的在建工程,在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設置混凝土、砂漿試塊的標準養護室,面積最小不少于5㎡,應配置恒溫裝置,室內溫度控制在20℃土3℃范圍,水溫須與室溫相同,相對濕度為90%以上的環境或水中的標準條件下;須配置溫度計和濕度計,水泥混合砂漿養護控制濕度為60%~80%,水泥砂漿養護控制濕度為90%以上,溫濕度應由專人記錄。試塊制作后應在終凝前用鐵釘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設計強度等。
4.3.2 模板工程
4.3.2.1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模板的接縫不應漏漿。
4.3.2.2模板與混凝土的接觸面應涂隔離劑,對油質類等影響結構或妨礙裝飾工程施工的隔離劑不宜采用,嚴禁隔離劑沾污鋼筋與混凝土接搓處。
4.3.2.3當現澆鋼筋混凝土梁、板跨度≥4m時,模板應起拱,當設計無具體要求,起拱高度易為全跨長度的1/1000~3/1000。
4.3.2.4現澆多層房屋,上層支架的立柱與下層支架立柱應對準,并鋪設墊板。
4.3.2.5在澆筑混凝土前,對模板內的雜物和鋼筋上的油污等應清理干凈,對模板的縫隙和孔洞應予堵嚴,對本模板應澆水濕潤,但不得有積水。
4.3.2.6現澆混凝土結構的模板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符合GB50204-92第2.4.1、2.4.2、2.4.3條的規定,砼強度達到設計要求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載,當施工荷載所產生的效應比使用荷載的效應更為不利時,必須經過核算,加設臨時支撐。
4.3.2.7現澆結構模板安裝允許偏差(mm)
項 目 |
允許偏差 |
|
軸線位置 |
5 |
|
底模上表面標高 |
±5 |
|
截面內部尺寸 |
基礎 |
±10 |
柱、墻、梁 |
+4 -5 |
|
層高垂直 |
全高≤ |
6 |
全高> |
8 |
|
相鄰兩板表面高低差 |
2 |
|
表面平整( |
5 |
4.3.3 鋼筋工程
4.3.3.1混凝土結構所采用的鋼材應具備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生產許可證,對進場的鋼材必須按規定進行抽樣復驗,檢驗不合格的鋼材不得使用在工程上。鋼筋在運輸和儲存時,不得損壞標志,并應按批分別堆放整齊,避免銹蝕和油污。
4.3.3.2進口鋼筋應有出廠質量保證書和商檢報告,進場后,應按規定進行機械性能復檢,如用于焊接,應分批進行化學分析試驗。
4.3.3.3對有抗震要求框架結構縱向受力鋼筋,其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的比值不應小于1.25。屈服強度實測值與鋼筋的強度標準值的比值,一級抗震設計,不應大于1.25;二級抗震設計,不應大于1.4。
4.3.3.4鋼筋的級別、種類和直徑應按設計要求采用,當需要代換時,應征得設計單位的同意。
4.3.3.5Ⅰ級鋼筋末端作1800彎鉤,彎曲直徑D≥2.5d,平直長度≥3d;Ⅱ、Ⅲ級鋼筋末端作900或1350彎鉤,Ⅱ級鋼筋彎曲直徑≥4d。彎起鋼筋中間部位彎折處的彎曲直徑≥5d(d為鋼筋直徑)
4.3.3.6鋼筋接頭形式應符合下列要求:
4.3.3.6.1 電渣壓力焊不得用于梁、板等構件中水平鋼筋的連接。
4.3.3.6.2 一級抗震縱向鋼筋的接頭應采用焊接或機械連接,二級抗震縱向鋼筋的接頭宜采用焊接或機械連接??蚣艿讓又?、剪力墻加強部位縱向鋼筋接頭,對一、二級抗震等級應采用焊接或機械連接;對三級抗震等級宜采用焊接或機械連接。
4.3.3.6.3 軸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桿件中的鋼筋接頭均應焊接,軸心受壓和偏心受壓柱中的受壓鋼筋,當鋼筋直徑大于32mm時,應采用焊接接頭??拐饓Ψ植间摻?,直徑大于22mm時,應采用焊接或機械連接。
4.3.3.6.4 當焊接網片只有一個方向受力時,受力主筋與兩端邊緣的兩根錨固橫向鋼筋的全部交點必須焊接;當焊接網片同時兩個方向受力時,則四周邊緣的兩根鋼筋的全部相交點均應焊接;其余的相交點可間隔焊接,焊接骨架的所有鋼筋相交點必須焊接。
4.3.3.6.5 板和墻的鋼筋網,除靠近外圍兩行鋼筋的相交點全部用鐵絲扎牢外,保證受力鋼筋位置不偏移時,中間部分交叉點可間隔交錯扎牢;但雙向受力的鋼筋必須全部用鐵絲扎牢。梁柱箍筋與受力筋垂直設置,箍筋彎鉤疊合處應沿受力鋼筋方向錯開設置。柱角筋彎鉤方向平分模板夾角,柱筋彎鉤平面與模板面的夾角不得小于150。
4.3.3.6.6 鋼筋的綁扎搭接處,應在中心和兩端用鐵絲扎牢。
4.3.3.7鋼筋接頭的設置位置、錨固及搭接長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4.3.3.7.1 焊接接頭及綁扎接頭搭接長度的末端距鋼筋彎折處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10倍,且不宜位于構件的最大彎矩處。
4.3.3.7.2 采用綁扎接頭時,從任一綁扎接頭中心到搭接長度L的1.3倍區段范圍內,有綁扎接頭的受力鋼筋截面面積占受力鋼筋總截面面積為:受拉區不得超過25%、受壓區不得超過50%,接頭處鋼筋凈距≥d及≥25mm。
4.3.3.7.3 采用焊接接頭時,從任一焊接接頭中心至長度為35d且<500mm的區段內,同一根鋼筋不得有兩個接頭,而且有接頭的受力鋼筋截面面積占受力鋼筋總截面面積為:受拉區非預應力筋不宜超過50%、預應力筋不宜超過25%。
4.3.3.7.4 采用機械連接接頭時,從任一接頭中心至35d的區段內,有接頭的受力鋼筋截面面積占受力鋼筋總截面面積為:受拉區不宜超過50%。
4.3.3.7.5 受拉鋼筋綁扎接頭的搭接長度,應符合GB50204-92規范中表3.5.3規定。受壓鋼筋綁扎接頭的搭接長度,應取受拉鋼筋綁扎接頭的搭接長度的0.7倍。在任何情況下,縱向受拉鋼筋搭接長度不應小于300mm,受壓鋼筋不應小于200mm。
4.3.3.7.6 框架梁、柱和抗震墻連接中的縱向鋼筋的錨固長度,一、二級時應比非抗震設計的最小錨固長度相應增加5d。鋼筋的錨固長度應符合《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J10-89表6.1.4的規定。在任何情況下,縱向受拉鋼筋的錨固長度不應小于250mm。
4.3.3.7.7 綁扎或焊接的鋼筋網和鋼筋骨架,不得有變形、松脫和開焊。
4.3.3.8箍筋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4.3.3.8.1 箍筋應按設計圖紙設置,框架柱、梁端加密區的箍筋配置應符合《建筑抗震設計規程》;
4.3.3.8.2 框架節點核芯區內箍筋最大間距和最小直徑宜與柱端加密區相同。
4.3.3.8.3 箍筋的末端應作135°彎勾,彎勾的平直部分不應小于箍筋直徑的10倍。
4.3.3.8.4 在鋼筋綁扎搭接接頭范圍內的箍筋間距不應大于100mm。
4.3.3.9洞口的加固鋼筋的設置應符合以下要求:
4.3.3.9.1 剪力墻上門窗洞口周邊應配置不小于2φ12的水平和豎向構造鋼筋,從洞邊角算起伸入墻內長度≥40d。
4.3.3.9.2 對于現澆墻板、樓板預留孔洞(如廁所、廚房間等)處四周鋼筋(包括后鑿洞)必須采取設計認可的加固措施。
4.3.3.10鋼筋的固定及保護層厚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4.3.3.10.1 為防止墻、柱主筋偏位,墻板內外排鋼筋間應按設計圖紙要求設置撐筋,墻板筋在模板上口加一道水平筋,并采取措施(如電焊)加以限位。
4.3.3.10.2 受力鋼筋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不應小于受力鋼筋直徑且應符合GB50204-92第3.5.7條規定。
4.3.3.11鋼筋位置允許偏差見下表(mm)
項目 |
允許偏差 |
|
受力鋼筋排距 |
±5 |
|
鋼筋彎起點位置 |
20 |
|
箍筋、橫向鋼筋間距 |
綁扎骨架 |
±20 |
焊接骨架 |
±10 |
|
焊接預埋件 |
中心線位置 |
5 |
水平高差 |
+3 0 |
|
受力鋼筋保護層 |
基礎 |
±10 |
柱、梁 |
±5 |
|
板、墻、殼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