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建筑清水砼施工技術措施
本工程結構施工,我公司力爭達到清水砼質量。
質量要求:清水砼一次成型,砼表面平整光滑,色澤均勻,不允許出現普通砼質量通病,平整度及垂直度達到中級以上抹灰水平。
施工要點:
1、工程測量放線
根據指定的坐標點和水準點,主體結構豎直與水平控制線用經緯儀及鉛垂儀進行控制,尤其是柱中心線垂直控制線用以復檢各層軸線。
2、模板支設
本工程框架柱及現澆梁板等構件分別采用竹膠合大模板支設,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規定采取加固措施,并派專人跟蹤檢查施工質量,在接縫部分采取夾海綿條的方法防止漲模和漏漿。
3、砼澆筑
柱砼澆筑時,應先在施工縫處澆筑與砼同標號的水泥砂漿,砼分層澆筑,每層澆筑厚度不超過50cm,砼下料點分散布置進行連接澆筑。梁板應同時澆筑,澆筑由一端開始,即先澆筑梁砼,根據梁高分層澆筑成階梯形,當達到板底位置時再與板的砼一起澆筑。振搗后掛線控制板頂標高,用長杠尺刮平用木抹子打平抹實。
篇2:高層建筑清水砼施工技術措施
高層建筑清水砼施工技術措施
本工程結構施工,我公司力爭達到清水砼質量。
質量要求:清水砼一次成型,砼表面平整光滑,色澤均勻,不允許出現普通砼質量通病,平整度及垂直度達到中級以上抹灰水平。
施工要點:
1、工程測量放線
根據指定的坐標點和水準點,主體結構豎直與水平控制線用經緯儀及鉛垂儀進行控制,尤其是柱中心線垂直控制線用以復檢各層軸線。
2、模板支設
本工程框架柱及現澆梁板等構件分別采用竹膠合大模板支設,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規定采取加固措施,并派專人跟蹤檢查施工質量,在接縫部分采取夾海綿條的方法防止漲模和漏漿。
3、砼澆筑
柱砼澆筑時,應先在施工縫處澆筑與砼同標號的水泥砂漿,砼分層澆筑,每層澆筑厚度不超過50cm,砼下料點分散布置進行連接澆筑。梁板應同時澆筑,澆筑由一端開始,即先澆筑梁砼,根據梁高分層澆筑成階梯形,當達到板底位置時再與板的砼一起澆筑。振搗后掛線控制板頂標高,用長杠尺刮平用木抹子打平抹實。
篇3:項目監理針對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針對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安全技術措施檢查
1、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7天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安全技術措施。
2、項目監理機構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當及時召開項目監理機構工作會議,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分析研究。嚴格按(JGJ59-20**)安全檢查標準進行審查,如認為安全技術措施可行,應當予以批準;如認為某一部分安全措施不具體,存在漏項的應向施工單位說明,要求施工單位進行修訂后重報。無安全技術措施嚴禁施工作業。
3、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施工單位不認真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的要及時糾正,對于施工中新發生的安全技術問題,應要求施工單位追加補報安全技術措施。
4、項目監理機構應對施工單位的工程應急救援預案和冬、雨期施工方案,以及職工宿舍、食堂、臨建設施、場地道路、排水、排污、防火等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檢查
1、施工單位應當在進行專項施工前5天向項目監理機構申報施工方案,不得先施工后補方案。
2、項目總監對施工單位申報的專項施工方案,應根據工程項目特點和設計文件、標準及時召開監理機構研討會,對專項施工方案的安全防患措施進行逐條研究,如果認為方案可行,應及時予以批準。
3、項目監理機構如遇到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必須嚴格按建設部關于《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執行。公司安全監理技術負責人應直接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方案審查論證工作。
4、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過程中,項目監理機構應委派專人監督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反專項施工方案的操作行為,確保專項施工方案順利實施。
5、建立專項施工方案安全監理檔案資料,要準確記錄專項施工方案申報審批情況和施工過程中相關工程報驗審核情況。
安全隱患查處
1、項目總監在安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當立即發出口頭指令,要求施工人員停止作業,并要求施工單位項目部經理到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總監應安排監理工程師監督整改,直至消除隱患為止。
2、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在落實每日安全巡查的過程中,如發現本專業或其它專業存在安全隱患,應當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作業,并將所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總監報告,由總監做出處理決定。
3、對于已發現的安全隱患,監理人員已下達口頭整改指令,施工單位不認真組織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下發監理工程師通知書,并及時與建設單位進行有效溝通。
4、如施工單位對監理工程師通知書要求整改的事項拒不整改的,要以書面形式向建設業主報告,如建設單位態度不明確的,項目總監應當及時向公司安全技術負責人匯報,取得公司領導同意后,再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5、對發現安全隱患和消除安全隱患的過程,要認真建立安全監理檔案資料,安全監理檔案資料要能夠充分證明監理人員在消除安全隱患所發揮的作用。
嚴重安全隱患處理
1、當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單位應迅速控制并保護現場,及時啟動安全救援應急預案,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態發展和擴大,及時報告施工單位上級部門和現場項目監理機構。
2、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會同建設單位現場負責人向施工單位了解事故情況,判斷事故的嚴重程度,及時發出監理指令并向監理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
3、當現場發生重傷事故后,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監理通知》,要求施工單位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方案和安全生產補救措施,經安全監理人員審核同意后實施。安全監理人員應進行復查,并在《監理通知回復單》中簽署復查意見,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
4、當現場發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工程暫停令》,并及時向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及監理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門報告;監理單位應指定本單位主管負責人進駐現場,組織安全監理人員配合有關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項目監理部按照事故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對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對施工單位填報的《工程復工報審表》,安全監理人員進行核查,由總監理工程師簽批。
5、現場發生安全事故后,監理單位應立即收集整理與事故有關的安全監理資料。分析事故原因及事故責任,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檢查、安全物質查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等特制訂本方案。監理人員在工作中應嚴格按本方案的規定執行。
1、項目監理機構在自身職責范圍內,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安全材料和設備進行監理。
2、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生產制度,認真制訂和落實安全、文明生產管理目標及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組織體系,建立安全管理專職機構。
3、審核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安全、文明生產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缺少具體安全措施的方案不得審批。
4、分階段按期檢查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監理工程師應及時書面通知施工單位限期整改,并報建設單位備案。
5、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對工人進行安全、文明生產的教育和學習;各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前應對操作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督促施工單位有關人員定期對現場進行安全、文明生產的檢查,定期召開安全、文明生產例會。
7、承包單位主要施工機械設備進場,應及時填妥《主要施工機械設備報審表》,連同相關材料等附件報項目監理機構。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審查,并簽注審查意見。
8、承包單位編制的涉及安全生產專項施工方案應及時報審。必須單獨編制施工方案,而且應符合監理單位相應的標準要求。項目監理機構收到報審表后,應及時安排審查。
9、項目監理機構應加強現場安全、衛生、文明施工的日常巡查,發現存在問題,由總監或專業監理工程師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提出主要存在問題和整改處理意見,并對承包單位限期整改。
10、對機械設備、腳手架、水電等重要部位,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安全檢查和控制。
11、塔吊、腳手架及各種提升裝置機座、機身安裝、避雷裝置等,經驗收合格后方能投人使用,并按期檢修與測試。
12、施工用電必須做到動力電源與照明電源分設,嚴格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手持照明必須使用36V以下電源。
13、“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要到位。重點設備、重要工種的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嚴禁違章操作;嚴禁串崗、脫崗;嚴禁酒后上崗;各種物料提升設備嚴禁超載和載人。
14、高空作業必須采用密目安全網或其他裝置遮護,施工通道要有安全防護措施及安全牌,夜間施工要有安全紅燈。
15、每月進行一次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有嚴重的安全事故隱患或已發生安全事故,要求承包單位在限期內整改。
16、如施工中出現了安全隱患,總監認為有必要停工消除隱患,則其應簽發《工程暫停令》,督促承包單位停工整改,消除隱患,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承包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項目監理機構應當向當地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或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17、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工地治安管理制度,加強對非施工人員進出場的管理。
18、經常檢查場地的材料堆放、清潔衛生、建筑垃圾處理等情況,加強對工地食堂、宿舍、廁所的衛生檢查。
19、項目總監及監理部成員應嚴格按照本制度貫徹執行,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聯合進行綜合或專項檢查,確保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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