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施工工程質量的控制辦法(2)
為了有效的控制土方施工工程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1、土方施工報驗程序:
各隊先自檢---------項目部檢---------報監理組抽檢
2、包括工作內容:
?、?、壓實度⑵、灰劑量⑶、進場石灰檢驗
3、資料:
各隊報驗須有試驗資料,項目部試驗人員現場檢測、復核后簽字、蓋章
4、現場控制:
壓實度--主要控制最佳含水量、碾壓遍數、輪跡的重合。避免漏壓。碾壓前含水量控制在該土樣試驗結果最佳含水量的±2%之間,碾壓遍數以該土所做試驗段碾壓遍數為標準。
灰劑量──碾壓時應布格摻灰,拋灑均勻,粉碎最大顆粒小于5mm,取土測灰劑量,取樣點應具有代表性,多取幾點呈梅花形,做灰劑量滴定,如果未達到設計灰劑量,繼續摻灰,達到設計灰劑量后,翻旋,碾壓。
施工中間試驗人員對布灰并翻旋路段隨時測含水量和灰劑量,根據標準指導施工,碾壓成型路段及時自檢并報項目部檢驗,經項目部檢驗合格后上報監理組,不合格路段返工處理。
5、補充:
各土方隊資料方面要重視,應派專人在現場對試驗數據進行收集整理,并及時輸入電腦打印,不要影響報驗。一隊鋁盒號前加A,二隊鋁盒號前加B,三隊鋁盒號前加C,四隊鋁盒號前加D。
各土方隊應配備滿足本隊試驗工作的試驗工具、儀器、藥品和試驗人員。
杜絕:1、資料做假資料,發現資料和現場不符時,對該隊暫停報驗。
2、自檢工作和現場控制不到位,項目部抽檢不合格時,對不合格路段進行返工處理。
3、在土方施工中隨時注意和觀察土質變化情況,出現異常變化及時通知試驗室對土質進行分析和試驗。
篇2:土建土方工程質量通病預防措施
土建土方工程質量通病及預防措施
1.1土方工程
在土方工程施工中,由于操作不善造成的質量事故,其危害性往往十分嚴重,如引起建筑物沉陷、開裂、位移、傾斜,甚至倒塌、摧毀。因此,土方工程施工必須認真按設計和規范要求進行,以確保工程質量,現將土方工程施工中常遇的質量通病和防治措施簡述如下:
1.1.1回填土密實度達不到要求
預控措施:
(1)嚴格選擇好符合填土要求的土料。
(2)在回填土時,應嚴格控制土的含水量,加強施工前的檢驗。含水量大于最優含水量時,應采用翻松、晾曬、風干方法降低;或采取換土回填,或均勻拌入干土,或采用其他方法來降低。含水量過低,應灑水濕潤。
(3)施工時還應嚴格控制每層鋪土厚度、壓(夯)實遍數、壓(夯)實路線。
(4)加強對土料、含水量、施工操作和回填土干密度的現場檢驗按規定取樣,嚴格每道工序的質量控制。
1.1.2挖方邊坡塌方
預控措施:
(1)對永久性挖方的邊坡坡度,應按設計要求放坡,一般在1:1~1:1.5之間。對使用時間較長的臨時性挖方邊坡,土質較好時,邊坡可放寬一些。
(2)開挖基坑(槽)和管溝,土質條件好,地下水位低于其底面標高時,挖方深度5m以內不加支撐的邊坡坡度在1:0.33~1:1.5。施工期較長,挖方深度大于2m以上時,應作成直立壁加支撐。
(3)做好地面排水措施,避免積水。當有地下水時,應及時采取降排水措施。
(4)在坡頂上棄土、堆載時,棄土堆坡腳至挖方上邊緣的距離,應根據挖方深度、邊坡坡度和土的性質確定。土質干燥密實時,其距離不得少于3m,土質松軟時,不得小于5m。
(5)土方開挖應自上而下分段分層、依次進行,隨時作成一定的坡勢,以利泄水,避免先挖坡腳,造成坡體失穩。
1.1.3基坑泡水
預控措施:
(1)基坑周圍應設排水溝。挖土放坡時,坡頂和坡腳至排水溝均應保持一定距離,一般為0.5~1.0m。對永久性挖方邊坡上緣至山坡截水應保持5m距離。
(2)基坑開挖時應逐層開挖,逐層放坡,并加深排水溝和集水井,隨時檢查邊坡坡度,不允許偏陡。邊坡上緣堆土或堆置材料時,至坡邊應保持一定距離,一般在0.8m以上,堆土高度不超過1.5m。
(3)在潛水層內開挖基坑時,應在潛水層標高最低處放置排水溝和集水井。
(4)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時,應在開挖標高坡腳設排水溝和集水井。
1.1.4邊坡超挖
預控措施:
(1)人工開挖應逐層清底和出土。
(2)機械開挖應預留0.3m厚的采用人工修坡。
(3)開挖過程中加強復測,嚴格定位,在坡頂邊腳設置標志和邊線,并設專人檢查。
1.1.5回填土擠動基礎墻體
預控措施:
(1)基礎兩側用細土同時分層回填夯實。兩側填土高差控制不超過30cm。如遇暖氣溝或室內外回填標高相差較大,回填土時可在另一側臨時加木撐。
(2)基礎墻體施工完畢,達到一定強度后再進行回填施工。同時避免在單側臨時大量堆料以及行走重型機械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