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土方工程人工挖土與釬探施工方法
一、施工準備
1.編制施工方案、打釬平面圖;
2.根據方案要求將施工區域內的地上、地下障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
3.地面要平整,做好排水坡向,挖臨時排水溝;
4.測設標準軸線樁、定位控制樁及撒出開挖白灰線;
5.危險地段應有明顯標志;
6.地下水位高的地基基礎開挖,應預先降水,一般降至槽底標高下500MM。
二、操作工藝
1.開挖淺的條基,如不放坡時,應先沿灰線直邊切出槽邊的輪廓線,然后自上而下分層開挖。每層深度600MM為宜,每層應清底和出土,逐步挖掘;
2.在挖方上側棄土時,應保證邊坡和直立壁的穩定,拋于槽邊的土應距槽邊800MM以外;
3.在接近地下水位時,應先完成標高最底處的挖方,以便在該處集中排水;挖到一定深度時,測工及時抄出距槽底500MM平線,每條槽端部開始,每隔2~3M在槽幫上釘上水平小木橛;
4.挖至槽底標高后,由兩端軸線引樁拉通線,檢查距槽邊尺寸,然后修槽、清底;
5.開挖放坡基槽時,應先按規定的坡度粗略開挖,再分層按坡度做出坡度線,每隔3M做一條,以此線為準進行鏟坡;
6.開挖深槽時,應在槽幫中間留出800MM左右的倒土臺;
7.開挖大面積淺基坑時,沿坑三面開挖,挖出的土裝車后由未挖的一面運出;
8.雨季開挖、面積不宜過大,應逐段逐片分期完成,注意邊坡穩定,加強對邊坡、支撐、圍堰等措施的檢查;
9.冬季開挖時,應防止地基土受凍,開挖前先開凍翻松,或覆蓋,開挖后應及時覆蓋保溫防凍。
三、質量標準
1.地基土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嚴禁擾動;
2.外形尺寸偏差:標高:+0,-50;長、寬:-0;邊坡:不允許偏陡。
四、成品防護
1.定位樁、軸線引樁、水準點、龍門板不得碰撞;必要時用混凝土筑護;
2.對今鄰近建筑物、道路、管線等除按方案加固外,應隨時注意檢查、觀測;
3.發現文物古墓及時妥善保護,報有關部門處理;
4.距槽邊600MM挖200×300明溝,并有2‰坡度,排除地面雨水?;蛑?50×300土埂擋水。
五、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1.嚴禁超挖,發生超挖后,不得隨意填平,須經設計處理;
2.樁群上開挖,應在打完樁每隔一段時間后對稱開挖;
3.盡量減少對基底的擾動,如不及時施工,應在底標高以上留300MM的土層待以后開挖;
4.防止漏釬和步數不夠。
篇2:建筑土方工程人工挖土釬探施工方法
建筑土方工程人工挖土與釬探施工方法
一、施工準備
1.編制施工方案、打釬平面圖;
2.根據方案要求將施工區域內的地上、地下障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
3.地面要平整,做好排水坡向,挖臨時排水溝;
4.測設標準軸線樁、定位控制樁及撒出開挖白灰線;
5.危險地段應有明顯標志;
6.地下水位高的地基基礎開挖,應預先降水,一般降至槽底標高下500MM。
二、操作工藝
1.開挖淺的條基,如不放坡時,應先沿灰線直邊切出槽邊的輪廓線,然后自上而下分層開挖。每層深度600MM為宜,每層應清底和出土,逐步挖掘;
2.在挖方上側棄土時,應保證邊坡和直立壁的穩定,拋于槽邊的土應距槽邊800MM以外;
3.在接近地下水位時,應先完成標高最底處的挖方,以便在該處集中排水;挖到一定深度時,測工及時抄出距槽底500MM平線,每條槽端部開始,每隔2~3M在槽幫上釘上水平小木橛;
4.挖至槽底標高后,由兩端軸線引樁拉通線,檢查距槽邊尺寸,然后修槽、清底;
5.開挖放坡基槽時,應先按規定的坡度粗略開挖,再分層按坡度做出坡度線,每隔3M做一條,以此線為準進行鏟坡;
6.開挖深槽時,應在槽幫中間留出800MM左右的倒土臺;
7.開挖大面積淺基坑時,沿坑三面開挖,挖出的土裝車后由未挖的一面運出;
8.雨季開挖、面積不宜過大,應逐段逐片分期完成,注意邊坡穩定,加強對邊坡、支撐、圍堰等措施的檢查;
9.冬季開挖時,應防止地基土受凍,開挖前先開凍翻松,或覆蓋,開挖后應及時覆蓋保溫防凍。
三、質量標準
1.地基土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嚴禁擾動;
2.外形尺寸偏差:標高:+0,-50;長、寬:-0;邊坡:不允許偏陡。
四、成品防護
1.定位樁、軸線引樁、水準點、龍門板不得碰撞;必要時用混凝土筑護;
2.對今鄰近建筑物、道路、管線等除按方案加固外,應隨時注意檢查、觀測;
3.發現文物古墓及時妥善保護,報有關部門處理;
4.距槽邊600MM挖200×300明溝,并有2‰坡度,排除地面雨水?;蛑?50×300土埂擋水。
五、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1.嚴禁超挖,發生超挖后,不得隨意填平,須經設計處理;
2.樁群上開挖,應在打完樁每隔一段時間后對稱開挖;
3.盡量減少對基底的擾動,如不及時施工,應在底標高以上留300MM的土層待以后開挖;
4.防止漏釬和步數不夠。
篇3:建筑基礎釬探施工工藝(5)
建筑基礎釬探施工工藝(5)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基礎、坑(槽)底基土質量釬探檢查。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砂:一般中砂。
2.1.2 主要機具:
2.1.2.1 人工打釬:一般鋼釬,用直徑φ22~25mm的鋼筋制成,釬頭呈60°尖錐形狀,釬長1.8~2.0m;8~10磅大錘。
2.2.2.2 機械打釬:輕便觸探器(北京地區規定必用)。
2.2.2.3 其他:麻繩或鉛絲、梯子(凳子)、手推車、撬棍(拔鋼釬用)和鋼卷尺等。
2.2 作業條件:
2.2.1 基土已挖至基坑(槽)底設計標高,表面應平整,軸線及坑(槽)寬、長均符合設計圖紙要求。
2.2.2 根據設計圖紙繪制釬探孔位平面布置圖。如設計無特殊規定時,可按表l-6執行。
2.2.3 夜間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并要合理地安排釬探順序,防止錯打或漏打。
2.2.4 釬桿上預先劃好30cm橫線。
3.1 工藝流程:
放釬點線 → 就位打釬 拔釬 灌砂
↓ ↓
記錄錘擊數 檢查孔深
3.2 按釬探孔位置平面布置圖放線;孔位釘上小木樁或灑上白灰點。
3.3 就位打釬
3.3.1 人工打釬:將釬尖對準孔位,一人扶正鋼釬,一人站在操作凳子上,用大錘打鋼釬的頂端;錘舉高度一般為50~70crn,將釬垂直打入土層中。
3.3.2 機械打釬:將觸探桿尖對準孔位,再把穿心錘會在釬桿上,扶正釬桿,拉起穿心錘,使其自由下落,錘距為50cm,把觸探桿垂直打入土層中。
3.4 記錄錘擊數。釬桿每打入土層30cm時,記錄一吹錘擊數。釬探深度如設計無規定時,一般按表l-6執行。
3.5 拔釬:用麻繩或鉛絲將釬桿綁好,留出活套,套內插入撬棍或鐵管,利用杠桿原理,將釬拔出。每拔出一段將繩套往下移一段,依此類推,直至完全拔出為止。
3.6 移位:將釬桿或觸探器搬到下一孔位,以便繼續打釬。
3.7 灌砂:打完的釬孔,經過質量檢查人員和有關工長檢查孔深與記錄無誤后,即可進行灌砂。灌砂時,每填入30cm左右可用木棍或鋼筋棒搗實一次。灌砂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每孔打完或幾孔打完后及時灌砂;另一種是每天打完后,統一灌砂一次。
3.8 整理記錄:按釬孔順序編號,將錘擊數填入統一表格內。字跡要清楚,再經過打釬人員和技術員簽字后歸檔。
3.9 冬、雨期施工:
3.9.1 基土受雨后,不得進行釬探。
3.9.2 基土在冬季釬探時,每打幾孔后及時掀蓋保溫材料一次,不得大面積掀蓋,以免基土受凍。
4.1 保證項目:
釬探深度必須符合要求,錘擊數記錄準確,不得作假。
4.2 基本項目
4.2.1 釬位基本準確,探孔不得遺漏。
4.2.2 釬孔灌砂應密實。
5.1 釬探完成后,應作好標記,保護好釬孔,未經質量檢查人員和有關工長復驗,不得堵塞或灌砂。
6.1 遇鋼釬打不下去時,應請示有關工長或技術員:取消釬孔或移位打釬。不得不打,任意填寫錘數。
6.2 記錄和平面布置圖的探孔位置填錯:
6.2.1 將釬孔平面布置圖上的釬孔與記錄表上的釬孔先行對照,有無錯誤。發現錯誤及時修改或補打。
6.2.2 在記錄表上用色鉛筆或符號將不同的釬孔(錘擊數的大?。┓珠_。
6.2.3 在釬孔平面布置圖上,注明過硬或過軟的孔號的位置,把枯井或墳墓等尺寸畫上,以便設計勘察人員或有關部門驗槽時分析處理。
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記錄: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