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部應當建立詳細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各崗位人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并有相應的目標管理和考核體系的書面資料。
2、現場管理機構健全,各崗位包括特殊工種證件齊全,并要求人證對應,張掛于醒目位置。并有復印件備查。
2、存在總分包工程時,必須有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并有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和安全許可證。
3、項目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懸掛在操作崗位。同時有書面資料存檔備查。
4、施工現場應按工程大小配備專職安全員。1萬平方米以下的配至少一名專職安全員,1萬平方米以上的至少2-3名專職安全員;5萬平方米以上的應該組成安全管理組進行安全檢查。
5、對專業性強、危險性大的工程項目,如腳手架、施工用電、塔吊安拆、高大模板、深基坑工程、人工挖孔樁、卸料平臺、懸挑腳手架等項目,應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施工安全,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施工。
6、在正式開工前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施工負責人、生產班組、現場安全員各留一份。
7、施工現場建立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對檢查出來的隱患要求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解決,對上級來工地檢查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應整理歸檔。
8、對所有新進場或轉場工人進行人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安全教育,歸檔備案。
9、對現場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登記,并記錄合格證號碼、處限,監督人證相符。
10、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必須按照要求進行布置懸掛,并繪制安全標志布置圖,設專人進行管理。
篇2:高級中學校園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高級中學校園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校園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創建和諧校園,根據南京市和**區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1.在校園內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 施工單位的負責人為施工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單位及施工人員發生違法違紀事件或安全問題由施工單位負責人承擔責任。
3.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安保辦或總務處備案。
4.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5.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6.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無《臨時出入證》者,門衛有權拒絕入內。
7.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8.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9.施工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學生宿舍、教學樓和辦公區域;不得在校園內大聲喧嘩、打鬧;不得損壞公物、樹木和草地;嚴禁打架斗毆、賭博等行為;施工期間不得影響學校正常教學、辦公及生活秩序。
**高級中學
20**年*月*日
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名(蓋章):
篇3:煤礦掘進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獎罰實施細則
煤礦掘進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獎罰實施細則
1、凡作業規程規定必須使用點柱作迎頭臨時支護的掘進工作面未按規定設臨時支付的,每次罰款200-500元。
2、井巷開挖基礎、擴幫、挑頂過程中,未按規定采取臨時支護措施的,每次罰款100-500元。
3、巷道開門及巷道貫透未按措施要求加強支護的,每次罰施工單位200-1000元,罰負責人50元、技術員30元、當班指揮施工的班長罰50元、當班參加作業的工人每人罰款20元。
4、架棚巷道不按規定支設撐木或拉桿、空幫空頂,對當班班長罰款50元,工人每人罰款20元,因材料不到位造成上述情況的,罰負責人50元、技術員30元。
5、錨噴巷道不按規定正確布置錨桿的密度、角度、深度錨噴、噴漿厚度不夠,頂板破碎帶未鋪網護頂者,對施工單位處以30元/m罰款,每差一根錨桿罰款20元,連接不好的網每塊20元(以規程、措施規定為準)。凡將錨桿鋸短或砸扁使用的,一經發現,罰款500元/根,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工作籍。
6、溜子機頭機尾必須打上穩固可靠的壓柱,否則缺一處罰溜子司機及當班班長各50元。
7、使用扒裝機作業的掘進工作面,有下列情況時處以罰款:
(1)扒裝機無專用操作手把而用其它材料代替時,罰司機和當班班長各30元/次,罰負責人50元/天,直至停止使用。
(2)扒裝機鋼絲繩打結而繼續使用時,按每個結20元累加處罰責任者。
(3)扒裝機距迎頭的距離超過規程規定的,對當班班長、跟班隊長各罰款30元,對該區負責人罰款50元/天。
(4)扒裝機運行過程中,扒斗行走區間有人逗留或工作時,罰當班班長100元。并對耙裝機司機及逗留人員分別罰款150元。
(5)耙裝機導向輪拴在幫頂支護錨桿上使用的,對責任者罰款100元/次。
8、錨桿眼和爆破眼打干眼的,每次罰責任人200元。
9、 掘進工作面炮后不灑水降塵就出貨的,對當班班長罰款50元/次,對參加作業人員每人罰款30元/次,瓦檢員監督停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