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1.目的
對施工質量進行過程控制,保證施工質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項目部工程施工過程質量控制。
3.相關文件
3.1《文件控制程序》
3.2《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義:
5.職責
5.1責任領導
本制度的責任領導是生產副經理,其職責為:負責監督、指導本制度的實施,負責執行文件的審批。
5.2責任部門
本制度的責任部門為工程部,其職責為:負責本制度實施的檢查。
5.3執行層
本制度的執行層為項目部,其職責為:負責落實施工質量管理策劃、施工準備、施工質量和服務的有關管理要求。
6.工作程序
6.1工程部會同項目部在工程開始施工前負責編制工程施工質量策劃文件-施工組織設計,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時應反應以下方面的要求或引用相關文件予以說明:
1 質量目標和要求;
2 質量管理組織和職責;
3 施工管理依據的文件;
4 人員、技術、施工機具等資源的需求和配置;
5 場地、道路、水電、消防、臨時設施規劃;
6 影響施工質量的因素分析及其控制措施;
7 進度控制措施;
8 施工質量檢查、驗收及其相關標準;
9 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10 對違規事件的報告和處理;
11應收集的信息及其傳遞要求;
12 與工程建設有關方的溝通方式;
13 施工管理應形成的記錄;
14 質量管理和技術措施;
15 施工企業質量管理的其他要求
6.2、編制完畢后,應報公司生產副經理審批,審批合格后報甲方代表或總監理工程師批準,批準后做為工程施工過程控制的策劃文件予以實施。
6.2、施工準備:
項目部應按照施工策劃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工作,包括策劃建立項目管理機構、文件準備、材料物資準備、工具設備準備、人力資源入場準備、施工臨時用建筑物的搭建等。施工準備完畢后,施工企業應按規定向監理方或發包方進行報審、報驗。施工企業應確認項目施工已具備開工條件,按規定提出開工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開工。
6.4、施工過程質量控制:
6.4.1、施工質量控制內容:
1 正確使用施工圖紙、設計文件、驗收標準及適用的施工工藝標準、作業指導書。適用時,對施工過程實施樣板引路;
2 調配符合規定的操作人員;
3 按規定配備、使用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施工機具、檢測設備;
4 按規定施工并及時檢查、監測;
5 根據現場管理有關規定對施工作業環境進行控制;
6 根據有關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并進行相應的策劃和控制;
7 合理安排施工進度;
8 采取半成品、成品保護措施并監督實施;
9 對不穩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過程、突發事件實施監控;
10 對分包方的施工過程實施監控
6.4.2 應根據需要,事先對施工過程(焊接、大體積混凝土、地下室防水等)進行確認,包括:
1 對工藝標準和技術文件進行評審,并對操作人員上崗資格進行鑒定;
2 對施工機具進行認可;
3 定期或在人員、材料、工藝參數、設備發生變化時,重新進行確認
6.4.3 應建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記錄。施工記錄應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記錄應包括:
1 施工日記和專項施工記錄;
2 交底記錄;
3 上崗培訓記錄和崗位資格證明;
4 施工機具和檢驗、測量及試驗設備的管理記錄;
5 圖紙的接收和發放、設計變更的有關記錄;
6 監督檢查和整改、復查記錄;
7 質量管理相關文件;
8 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策劃結果中規定的其他記錄
6.4.4應按公司規定要求進行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間的防護。防護內容包括成品保護、標識保護等。服務應包括:1 保修,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進行,保證達到甲方的要求; 2 非保修范圍內的維修,由工程部負責組織實施,酌情報價,積極進行,保證達到甲方滿意;3 合同約定的其他服務。按合同要求組織實施。
篇2:建筑公司施工質量檢查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質量檢查制度
1.目的
對施工質量檢查工作進行控制,保證施工檢查有效實施。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項目部工程施工質量檢查。
3.相關文件
3.1《文件控制程序》
3.2《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義:
5.職責
5.1責任領導
本制度的責任領導是生產副經理,其職責為:負責監督、指導本制度的實施,負責執行文件的審批。
5.2責任部門
本制度的責任部門為工程部,其職責為:負責本制度實施的檢查。
5.3執行層
本制度的執行層為項目部,其職責為:負責按此制度的要求落實施工質量檢查工作
6、工作程序
分定期檢驗和日常檢驗:
定期檢驗:針對施工中的薄弱環節和質量通病,找出影響工程質量的主要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及時整改,做好記錄。
日常檢驗:質量檢查人員對日常的施工質量情況隨時進行檢查和指導,并按要求做好記錄,檢查范圍,工序檢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檢查。
6.1工程部每季度對所屬項目部進行1次定期質量大檢查,由公司組織檢查小組,檢查前進行策劃并下發通知,檢查過程中做好記錄,檢查后下發通報。項目部根據需要可以開展不定期檢查及季節性檢查。
6.2項目部每月進行2-3次定期質量大檢查,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組織檢查小組,檢查過程中做好記錄,檢查后進行總結分析,并形成記錄。
6.3 項目經理每天組織相關管理人員進行日常檢查,并形成檢查記錄。
6.4 項目質檢員及其他管理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開展適時巡查,及時糾偏,確保過程能力,并形成檢查記錄。
6.5班組之間在工序完成后,由班組長組織開展自檢、互檢、交接檢,并做好相關手續,確保工序質量。
6.6項目部定期檢查時,對工程實物質量、工程資料、管理資料等進行全面檢查。不定期檢查、季節性檢查視主題確定檢查內容。
6.7項目部日常檢查時,主要對工程實物質量、施工組織、工藝流程、工序質量等進行檢查。
6.8項目部組織的各類檢查以實測為主,目測為輔,并檢查資料的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
6.10班組之間的自檢、互檢、交接檢為全數實測。
6.11 檢查過程中發現一般性質量隱患或質量問題時,檢查組(人)開具整改通知單,并要求受檢人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檢查人進行驗證。
6.12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質量隱患時,檢查組(人)有權開具停工整改單,并視情況嚴重程度對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6.13凡在檢查過程中不服從管理、不配合檢查時,檢查組(人)有權對被檢查單位負責人進行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