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項目財務出納員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依據審核后的合法收支憑證辦理現金收付和結算業務。
2.嚴格執行各項制度,嚴格審核各種原始憑證,對不認真、不合法、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
3.及時處理各種原始核算單據資料,傳遞會計憑證,不得積壓。
4.負責辦理上下級往來及各種物項清算業務,審核、辦理報銷業務,編制記帳憑證,登記臺帳、明細帳。
5.負責本項目各科目的明細核算,編制本項目的各項會計報表資料,及時清理債權債務。
6.及時向公司財務主管提供帳面獎金及資金使用情況,使公司財務主管準確掌握流動資金情況,合理調配獎金。
7.妥善保管現金、支票和部分印鑒,確保資金的安全性。
8.建立備用金及往來款項的備查帳,及時收回職工欠款和分包隊借款,減少流動資金的占用。
9.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篇2:公司財務出納員職責
公司財務出納員職責
職務:出納員
呈報上級:財務經理(會計師)
1、出納員在財務經理(會計師)的領導及指導下進行工作。
2、按照公司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規定,根據已審批的會計憑證進行收付帳工作。
3、負責公司日記帳簿(現金和銀行存款)工作,要及時地、正確地登記帳簿,記帳字體工整、帳目整潔、按時結帳、每月將現金日記和銀行日記帳目與總帳目核對無誤。
4、每天要盤點庫存現金,登記庫存,做到帳鈔相等,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匯報。編制資金周報表報會計師備忘。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5、催促各部門將支付的款項及時報帳。
6、做好公司各項費用的收繳工作。
7、做好公司每月的工資發放工作。
8、完成上級領導和公司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篇3:住宅小區管理處出納員職責
住宅小區管理處出納員職責
出納員在管理處主任領導和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各種管理服務費銀行托收結算、管理處現金收支工作,對管理處主任負責。具體崗位職責如下:
一、負責管理服務費銀行托收、管理處現金、銀行存款的收支、管理、記帳、結算工作。
二、熟悉轄區內的單元戶和面積,以及管理費、電梯智能系統運行費等收費標準計算辦法。收繳各種管理費并開具收據,做好收費的統計、核算及催收工作,做到及時、不重不漏,收費率達100%。
三、負責于每月25日前提供住宅區各項管理費用收繳情況,統計收繳率,分析原因,并報會計、主任各一份備案。
四、負責于1、7月25日前提供住宅區各項管理服務費用收繳匯總表,并統計收繳率,報會計、主任各一份備案。
五、熟悉掌握出納帳的記帳原則和方法,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和其它帳目,定期核對,做到帳目清晰、手續完備、帳帳相符、帳表相符、日清月結、準確無誤。
六、嚴格執行財務制度,收付款項均須與會計填制的記帳憑證相符并經管理處主任批準,不得挪用公款或私自借支。
七、負責管理處員工考勤情況匯總,及時發放員工工資和獎金。
八、購買管理處日常辦公用品和員工勞保用品,并負責登記和發放。
九、完成管理處主任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