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化學試劑管理與使用制度
1、目的
使化驗室專用化學藥品的質量和內部管理處于受控狀態,滿足和保證檢測質量的需要。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化驗室在實驗過程中化學藥品的使用及藥品庫房的管理。
3、 職責
3.1化驗室相關人員負責對購回化學藥品驗收。
3.2庫房管理人員負責對藥品進行安全管理。
4、工作程序
4.1根據分析項目的需要,選擇購買適量的化學試劑。
4.2根據各種化學試劑的物理、化學性質分別妥善保管。
4.3對所有化學試劑,實行專人保管,使用時必須如實登記。
4.4劇毒試劑嚴格管理,控制用量,根據分析項目的需用量定量發給。
4.5任何品種化學試劑除工作需要外,未經批準嚴禁帶出化驗室。
5、相關文件
6、相關記錄
化學藥品使用記錄
篇2:附屬醫院醫用耗材化學試劑使用規定
附屬醫院醫用耗材、化學試劑使用規定
各臨床醫技科室:
20**年度醫用耗材集中招標采購已結束,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和E市政府采購處通知要求,即本市各醫療機構必須采購中標目錄中的產品。為此,特制定如下規定:
1、從本年度起,采購中心將按市政府采購處的要求采購“目錄”產品,不在年度“目錄”中的產品將停止在本院使用;化學試劑在隨后的集中招標結束后參照執行。
2、新產品(指已獲得SFDA認證)需要進入臨床使用的,請使用科室向采購中心提出申請,由采購中心再向市政府采購處申請,獲批準后可以采購使用。
3、原已在臨床使用,但未參加本年度集中招標采購、或參加但未中標產品,不能繼續在本院使用。如果確實需要使用,請使用科室遞交書面申請,詳細說明理由,采購中心將根據具體情況向市政府采購處提出申請,如能獲批準補入目錄方可使用。
4、涉及臨床研究的項目,必須取得科教處和醫務處的同意和備案,然后報采購中心。
5、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與廠商商談醫用耗材事宜,并不得使用采購中心管理以外的醫用耗材。
6、實驗室用于研究目的、研究生課題使用化學試劑,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訂購試劑,但必須有所在科室主任、研究生導師簽字和科教處批準放可報采購中心核準報銷。
7、所有在臨床使用的醫用耗材,如發現有質量問題,請保留樣本并及時與采供中心聯系。
8、今年國家將出臺“醫療機械不良事件上報和再評價”的法令,自本通知之日起,臨床出現的涉及醫療器械使用不良事件,即指:合格產品正常使用中出現意料之外的結果,如內固定材料斷裂事件等,請相關科室及時通知采供中心,以便上報。
E大學附屬第一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