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魯班獎裝修工程技術資料的管理:施工技術資料
一、施工技術資料的填寫、收集、整理、歸檔
(一)施工技術資料的填寫
1、C0工程管理與驗收資料
1.1 工程概況表:應為開工時填,可因為C0其他資料均為竣工時填寫,所以也可隨同其他資料一起竣工時填寫。
1.2 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調(勘)查筆錄
1.3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報告書:一般工程沒有此報告,當工程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時應填寫。
1.4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單位工程完工,施工單位組織自檢合格后,報請監理單位進行工程預驗收,通過后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并填報此表。驗收結論由監理單位填寫,綜合驗收結論應由參加驗收各方共同商定,并由建設單位填寫,主要對工程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及總體質量水平做出評價。驗收記錄上各單位必須簽字并加蓋公章。
注:凡列入報送城建檔案館的工程檔案,應在單位工程驗收前由城建檔案館對工程檔案資料進行預驗收,并出具《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意見》。
1.5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
1.6 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查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
1.7 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時,施工單位應同時填報此三表作為竣工驗收記錄附表。
1.8 室內環境檢測報告: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由建設單位委托經有關部門認可的檢測機構對室內環境進行質量驗收,并出具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報告。(費用由建設單位出)
1.9 施工總結:由項目經理負責填寫,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管理方面:根據工程特點與難點,進行項目質量、現場、合同、成本和綜合控制等方面的管理總結。②技術方面:工程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總結。③經驗方面:施工過程中各種經驗與教訓總結。
1.10 工程竣工報告:單位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單位編寫,內容包括:①工程概況及實際完成情況;②企業自評的工程實體質量情況;③企業自評施工資料完成情況;④主要建筑設備、系統調試情況;⑤安全和功能檢測、主要功能抽查情況。
2、C1施工管理資料
2.1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表C1-1):在開工前,由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填寫,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項目負責人簽署驗收。
☆工程名稱欄,要填寫工程名稱全稱,要與合同或招標文件中的工程名稱一致。
☆建設單位欄,填寫合同文件中的甲方,單位名稱要與合同簽章上的單位一致。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欄,要填寫合同書上簽字人或簽字以文字形式委托的代表,工程完工后竣工驗收備案表中的單位項目負責人應與此一致。
☆設計單位欄,填寫要求同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欄,填寫合同文件中的甲方,單位名稱要與合同簽章上的單位一致。
☆監理單位欄填寫單位全稱,應與合同或協議書中的名稱一致,總監理工程師欄應是合同或協議書中明確的
☆項目監理負責人,也可以是監理單位以文件形式明確的該項目監理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必須有監理工程師任職資格證書,并要與其各相關專業對口。
☆施工單位欄填寫要求同建設單位。
☆表頭部分統一填寫。
2.2 見證記錄:單位工程施工前,建設(監理)單位應與施工單位共同制定有見證取樣和送檢計劃,每人單位工程須設定1~2名取樣和送檢見證人,見證人由施工現場監理人員擔任,或由建設單位委派具備一定試驗知識的專業人員擔任。見證人設定后,建設單位應向承監該工程的質量監督機構遞交《有見證取樣和送檢見證人備案書》進行備案。見證人更換須辦理變更備案手續。
施工過程中,見證人應按照有見證取樣和送檢計劃,對施工現場的取樣和送檢進行見證,關在試樣或其包裝上做出標識、封志。標識和封志應標明樣品名稱、樣品數量、工程名稱、取樣部位、取樣日期,并有取樣人和見證人簽字。見證人應填寫見證記錄,見證記錄應列入工程施工技術檔案。
2.2.1見證取樣項目:(1)用于承重結構的混凝土試塊;(2)用于承重墻體的砌筑砂漿試塊;(3)用于承重結構的鋼筋和連接接頭試件;(4)用于承重墻的磚和混凝土小型砌塊;(5)用于拌制混凝土的砌筑砂漿的水泥;(6)用于承重結構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摻加劑;(7)地下、屋面廁浴間使用的防水材料;(8)用于結構實體檢驗的混凝土同條件試塊;(9)重要鋼結構用鋼材和焊接材料;(10)高強度螺栓(預拉力、扭矩系數摩擦面抗滑移系數);(11)網架節點(承載力);(12)國家規定必須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其他試塊、試件和材料;(13)合同約定應進行見證的項目;(14)節能規范規定需要見證取樣送檢的項目;(15)對材料質量發生爭議需要進行仲裁時可采用見證檢驗;
2.2.2見證取樣次數:(1)單位工程有見證取樣和送檢次數不得少于試驗總數的30%,試驗總數在10次以下的不得少于2次。
?。?)重要工程或工程的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有見證取樣和送檢次數。送樣試樣在現場施工試驗中隨機抽檢,不得另外進行。
?。?)有見證取樣和送檢的各種試驗項目,凡未按規定送試次數達不到要求,其工程質量應由法定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確定,其檢測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有見證取樣、送檢項目的試驗報告應加蓋"有見證試驗"專用章,由施工單位填寫有見證試驗匯總表,與其他資料一起納入工程施工技術檔案。
2.3 施工日志(表C1-2):應有專人分專業記錄,要有時間、天氣情況、分項部位、機械作業及人員情況等與生產有關的內容。本工程申報長城杯、魯班獎,資料應打印。
3、C2施工技術資料
3.1 工程技術文件報審表(A1監)
3.2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3.3 技術交底記錄(表C2-1)
3.3.1技術交底的分類:
?、偈┕そM織設計交底:重點和大型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交底由施工企業的技術負責人對項目主要管理人員進行交底。其他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交底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向工程項目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專業工長進行有關施工組織安排、施工方案、措施及質量目標等交底。施工組織設計交底的內容包括:工程特點、難點、主要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進度安排、組織機構設計與分工及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等。
?、趯m検┕し桨讣夹g交底:由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負責,根據專項施工方案對專業工長進行交底,如有編制關鍵、特殊工序的作業指導書以及特殊環境、特種作業的指導書,也必須向施工作業人員交底,交底內容為該專業
工程、過程、工序的施工工藝、操作方法、要領、質量控制、安全措施等。?、鄯猪椆こ淌┕ぜ夹g交底:由工程項目技術負責人向專業工長、班組長及操作人員進行有關分工項工程操作方法、技術要求、質量標準等交底。
?、?四新"技術交底: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專業人員編制。
?、菰O計變更技術交底:由項目技術部門根據變更要求,并結合具體施工步驟、措施既注意事項等對專業工長進行交底。
?、薨踩夹g交底
3.3.1.1技術交底注意事項:
?。?)技術交底必須在該交底對應項目施工前進行,并應為施工留出足夠的準備時間,技術交底不得后補。
?。?)技術交底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并輔以口頭講解。交底人和被交底人應履行交接簽字手續。技術交底及時歸檔。
?。?)技術交底應根據施工過程變化,及時補充新內容。施工方案、方法改變時也要及時進行重新技術交底。
?。?)分包單位應負責其分包范圍內技術交底資料的收集整理,并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總包單位移交??偘鼏挝回撠煂Ω鞣职鼏挝患夹g交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3.2主要分項技術交底
?。ㄒ唬┩两ǎ和练焦こ?;地基與基礎工程;防水工程;模板工程;鋼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鋼結構工程;砌筑工程;地面與樓面工程;門窗工程;裝修裝飾工程;屋面工程;測量交底;施工試驗交底;施工安全交底;冬、雨季施工交底等。
?。ǘ╇姎獍惭b:照明安裝工程(鋼管暗敷設、吊頂內管路敷設、管線內穿線安裝、燈具、吊扇安裝、開關插痤安裝、配電箱(盤)安裝、各類弱電及消防報警裝置安裝工程、防雷與接地安裝、動力安裝工程、電纜敷設、電纜終端頭制作、封閉母線安裝、成套配電柜安裝、電動機及附屬設備安裝)。
?。ㄈ┩L與空調工程:(金屬風管制作;部件制作;風管及部件安裝;消聲器制作與安裝;通風機安裝;制冷管道安裝;管道防腐(油漆);風管及設備保溫;制冷管道保溫)。
?。ㄋ模╇娞莅惭b(安裝前準備、拆箱點件、材料運輸;制作樣板和井道放線;安裝導軌支架;安裝底坑設備;安裝并調試導軌;安裝地坎、門框和門套;安裝并調整門廳;安裝機房設備;安裝轎廂及對重設備;安裝曳引繩和限速器繩;安裝井道線槽和布線;安裝機房線槽和布線;轎廂布線;安裝隨行電纜和保護裝置;慢車調試;快車調試;噴漆(刷漆)、清理工地、驗收移交。
3.4 設計變更文件
3.4.1 圖紙會審記錄(表C2-2):監理、施工單位應將各自提出的圖紙問題及意見,按專業整理、匯總后報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提交設計單位做交底準備。設計單位對各專業問題進行交底,施工單位負責將設計交底內容按專業匯總、整理,形成圖紙會審記錄。
3.4.2 設計變更通知單(表C2-3):施工過程中由于設計圖紙本身差錯,設計圖紙與實際情況不符,及職工提出合理化建議等原因,需要對設計部分內容進行修改而辦理的設計變更文件;a.工程設計由施工單位提出變更時:如鋼筋代換、細部尺寸修改等重大技術問題必須征得設計單位、建設、監理單位的同意。b.工程設計變更由設計單位提出,如計算錯誤、做法改變等必須由設計單位提出變更設計聯系單或設計變更圖紙,由施工單位根據施工準備和工程情況,作出能否變更的決定。c.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設計單位簽發設計變更通知單或變更圖紙:1)當決定對圖紙進行較大修改時;2)施工前及施工過程中發現圖紙有差錯,做法、尺寸有矛盾,結構變更或與實際情況不相符時。3)由建設單位對建筑構造、細部做法、使用功能等方面提出設計變更時,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同意,并由設計單位簽發設計變更通知單或設計變更圖紙。
3.4.3工程洽商記錄(C2-4):設計圖紙交底后,應一次性辦理洽商;設計單位如委托建設(監理)單位辦理簽認,應辦理委托手續。
4、C3 施工測量記錄
包括工程定位測量記錄;基槽驗線;樓層平面放線;樓層標高抄測;建筑垂直度、標高測量;沉降觀測等內容。
施工測量放線報驗表(A2監)
4.1工程定位測量記錄:主要有建筑位置線、現場標準水準點、坐標點(包括場地控制網或建筑物控制網、標準軸線樁等)。測繪部門根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含附件、附圖)批準的建筑工程位置及標高依據,測定出建筑物紅線樁。
?。?)工程定位測量檢查內容包括:①、校核標準軸線樁點、平面控制網;②、校核引進現場施工用水準點;③、檢查計算資料及成果,報監理單位審核。
?。?)定位抄測示意圖具體要求:①、應將建筑物位置線、重要控制軸線、尺寸及指北針方向、現場標準水準點、坐標點、紅線樁、周邊原有建筑物、道路等采用適當比例繪制在此欄內;②、坐標、高程依據要標注引出位置,并標出它與建筑物的關系;③、特殊情況下,可不按比例,只畫示意圖,但要標出主要主要尺寸。同時需注明±0.000絕對高程。④、復測結果欄必須填寫復測的具體數字,不能只填寫合格或不合格。
?。?)工程定位測量完成(經內部檢查)后,應由建設單位報請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部門驗線:①、必須附加計算成果、依據資料、標準軸線樁及平面控制網示意圖;②、閉合差是施測和復測差值,由復測者填寫;③、預檢由上級單位組織驗線。預檢合格后由城市規劃管理向下發驗收通知單并將測量結果進行記錄;④、允許誤差一般應滿足三級精度i<1/10000;h≤±6√nmm的要求(n為測站數)
4.2 基槽驗線記錄(表C3-2):(1)根據主控軸線、基地平面圖、檢驗建筑物基底外輪廓線、集水坑、電梯井坑、墊層標高(高程)、基操斷面尺寸和坡度等。此部分檢查由上級單位組織進行。(2)檢查內容包括建筑物基底外輪廓線、尺寸、集水坑、電梯井坑、墊層標高(高程)、基操斷面尺寸和坡度等;(3)有測量原始記錄;(4)作為原點的建設單位認定的相對標高應和城市絕對標高相一致,項目監理機構應進行核查無誤,由建設單位認證蓋章。(5)基槽平面、剖面簡圖欄應標明平面(建筑物基底外輪廓線位置、重要控制軸線、尺寸、集水坑、電梯井坑等);剖面(墊層標高、放坡邊線、坡度、基槽斷面尺寸、重要控制軸線等)及指北針方向。同時應說明集水坑、電梯井、設備坑等具體位置等,見**施工圖。
4.3 樓層平面放線記錄(表C3-3):內容包括:軸線豎向投測控制線、各層墻柱軸線、墻柱邊線、門窗洞口位置線、垂直度偏差等,在完成樓層平面放線后應填寫該表報監理單位審核。放線依據欄應填寫:(1)定位控制樁;(2)首層+0.500mm=*m(絕對高程)水平控制點;(3)*層平面圖(圖號:**)
放線簡圖欄應標明樓層外輪廓線、樓層重要控制軸線、尺寸、所在樓層相對標高及指北針方向、分樓層施工段的具體圖名,同時應注明:墻柱軸線、邊線、門窗洞口線見**圖。
4.4樓層標高抄測記錄(表C3-4):內容包括樓
層+0.5m(或+1.0m)水平控制線、門窗洞口控制線、皮數桿等,在完成樓層標高抄測后填寫該表報監理單位審核。放線依據欄應填寫:(1)首層+0.500mm=*m(絕對高程)水平控制點;(2)*層平面圖(圖號:**),抄測說明欄可寫明建筑+0.5m(或+1.0m)水平控制線標高,標志點位置、測量工具(應包括抄測儀器型號、出廠編號)等,涉及數據的應注明具體數據;本欄應畫簡圖予以說明,簡圖中應標明所在樓層建筑+0.5m(或+1.0m)水平控制線標志位置、相對標高、重要控制軸線、指北針方向、分樓層施工段的具體圖名等。
4.5 建筑物垂直度、標高測量記錄(C3-5):在結構工程完工和工程竣工時,對建筑物垂直度和全高進行實測并記錄。
4.6 沉降觀測記錄:設計和規范要求進行沉降觀測的工程項目,都要按設計和規范要求設置沉降觀測點,應由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測量單位進行施工過程中及竣工后的觀測記錄
4.6.1 做沉降觀測的根據
?。?)本工程設計要求進行沉降觀測;
?。?)是造型復雜的14層以上的高層建筑物;
?。?)對地基變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4.6.2 基準點埋設要求:1)堅實穩固,便于觀測;2)埋設在變形區以外,標識底部應在凍土層以下;3)可利用永久性建(構)筑物設立墻上基礎點,也可利用基巖鑿埋標志;4)因條件限制,必須在變形區內設置基準點時,應埋設深埋式基準點,埋深至降水面以下4m。5)沉降觀測點的布設位置主要由設計單位確定,施工單位埋設
4.6.3觀測點的設置及觀測方法應符合《建筑工程測量規程》(DBJ01-21-95)及有關設計的要求。
5、C4施工物資資料
主要包括原材料、成品與半成品、構配件、設備等。
5.1施工物資進場報驗
5.1.1無論是建設或施工單位負責采購的物資,工程物資進場,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均應向建設/監理報請驗收,填報《工程物資進場報驗表》并應附以下資料:產品出廠質量證明文件;進場數量清單;進場復試報告或檢驗(檢查)記錄等。
5.1.1.1 報驗表的要求:
?。?)"工程名稱"要與施工圖圖簽一致,不得填寫施工現場使用的簡稱。
?。?)"物資名稱"、"主要規格"應與附件中的質量證明文件及進場檢驗和復試資料相一致。
?。?)"使用部位"不得用施工流水段名稱表示,應用層、軸線、標高等表示。
?。?)附件的"編號":出廠合格證為"出廠編號"、廠家質量檢驗報告和進場復試報告為"試驗編號"。
?。?)"申報單位名稱"應為施工單位名稱。
?。?)"承包單位名稱"應與總承包單位項目公章一致。若無分承包單位,(承包單位審核意見)一欄也應由施工單位填寫。
?。?)"審定結論"由建設(監理)單位填寫,在"同意"、"補報資料"、"重新檢驗"和"退場"四種結論之一打上"√",不得多選。
5.1.2材料、構配件進場檢驗記錄(表C4-1):材料、構配件進場檢驗記錄,應由建設(監理)單位匯同施工單位共同對進場物資進行檢查驗收,填寫此表。
5.1.2.1主要檢查內容包括:物資的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及檢驗(測)報告應齊全;數量、規格和型號等應滿足設計和生產計劃要求;外觀質量應滿足設計和規范要求;按規定需進行抽檢的材料、構配件應及時抽檢,檢驗結果和結論齊全。
5.1.2.2按規定應進場復試的物資,必須在進場檢查驗收合格后取樣復試。主要物資的取樣和試驗項目參考《建筑資料管理規程》DBJ01─51─20**中P107-142頁。
5.1.3主要產品質量證明文件
一、半成品鋼筋:
鋼筋資料應分級管理,施工單位應保存的資料1、鋼筋的原材試驗報告、復試報告;2、原材的質量證明文;3、施工單位應保存的資料(1、加工單位提供的半成品鋼筋加工出廠合格證;4、外觀質量檢查記錄;5、鋼筋的力學性能的抽樣復試報告(①、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的抽樣復試應以同一出廠批、同規格、同品種、同加工形式,每小于等于1000個接頭取樣不少于一組;②、關于鋼筋混合批的條件各爐含碳量之差不超過0.02%,含錳量之差不超過0.15%。要按鋼筋標盤查實看是否為混合。
二、預拌混凝土
施工現場使用預拌混凝土前應有技術交底和具備混凝土工程的標準養護條件,并在混凝土運送到澆筑地點15min內按規定制作試塊,每層(段)、同一配合比,不超過100m3的混凝土制作標準試塊一組,其強度作為評定結構混凝土強度的依據。
1、預拌砼攪拌單位必須按規定向施工單位提供質量合格的混凝土并隨車提供預拌混凝土運輸單、配合比通知單、混凝土氯化物和堿總量計算書評估報告。于32天之內提供預拌混凝土出廠合格證。
2、預拌混凝土攪拌單位除向施工單位提供上述資料外,還應保證以下資料的可追溯性,以供查詢:(1)試配記錄;(2)水泥出廠合格證;(3)水泥復試報告;(4)砂子試驗報告;(5)碎(卵)石試驗報告;(6)輕集料試驗報告;(7)外加劑產品合格證;(8)外加劑材料試驗報告;(9)摻合料試驗報告;(10)混凝土開盤鑒定(攪拌單位使用);(11)混凝土抗壓強度報告(出廠檢驗,數值填入預拌混凝土出廠合格證中);(12)混凝土抗滲試驗報告;(13)混凝土坍落度測試記錄(攪拌單位測試記錄);(14)有害物含量檢測報告。
3、施工單位應填寫、整理以下預拌混凝土資料:(1)預拌混凝土出廠合格證;(2)混凝土抗壓強度報告及抗滲報告(現場檢驗);(3)混凝土澆灌記錄;(4)混凝土坍落度測試記錄;(5)混凝土試塊抗壓強度統計、評定記錄(現場部分);(6)混凝土澆灌申請及拆模申請報告。
4、采用現場攪拌混凝土方式的、施工單位應收集、整理上述資料中除預拌混凝土出廠合格證、預拌混凝土運輸單之外的所有資料。
6.1隱蔽工程檢查記錄(表C5-1):
1)分專業(土建、給排水、電氣、通風空調等);分系統(機電工程);分區段(劃分的施工段);分部位(主體結構、裝飾裝修等);分工序(鋼筋、防水),分層進行。
2)由專業工長填寫,技術負責人組織監理單位旁站,質檢員、工長共同參加,驗收后監理單位簽署審核意見,并下審核結論。若檢查存在問題,則在審核結論中給與明示。對于存在的問題,必須按處理意見進行處理,處理后對該項進行復查,并將復查結論填入欄內。
3)主要隱檢項目填寫要點:
3.1地基基礎工程:
3.1.1土方工程:要注明施工圖紙編號,地質勘測報告編號,將檢查內容描述清楚。
> 3.1.2支護工程:要注明施工圖紙編號,地質勘測報告編號,錨桿、土釘的品種規格、數量、插入長度、鉆孔直徑等主要數據描述清楚。
3.1.3地下防水工程:注明施工圖紙編號,剛性防水砼的強度等級、抗滲等級,柔性防水材料的型號、規格、防水材料的復試報告編號、施工鋪設方法、搭接長度、寬度、尺寸等情況,還應將陰陽角處理、附加層情況等描述清楚,必要時附簡圖加以說明。
3.1.4結構鋼筋綁扎:注明施工圖紙號,主要鋼筋原材復試報告編號,鋼筋豎向水平各自的型號、排距、保護層尺寸,箍筋的型號、間距尺寸,鋼筋綁扎接頭長度尺寸,墊塊規格尺寸等,若鋼筋規格與圖紙不相符,還應將鋼筋代用變更的洽商號填寫清楚。
3.1.5結構鋼筋連接:注明施工圖紙號,鋼筋連接試驗報告編號,鋼筋連接的種類(焊接、機械連接),連接形式(剝肋直螺紋連接),焊(連)接的具體規格尺寸、數量、接頭位置應描述清楚,對不同連接形式應分別填寫。
3.1.6鋼結構(網架)工程:注明施工圖紙號,主要材料的型號規格,主要原材料的復試報告編號。
3.1.7外墻內(外)保溫構造節點做法:注明施工圖紙號,保溫材料的種類規格、厚度、可附于外墻板連接的節點簡圖。
3.2建筑裝飾裝修工程:
3.2.1地面工程:注明施工圖紙號,地面鋪設的類型(石材地面、水泥地面、板材地面),材料的品種規格等。
3.2.2廁浴間防水:注明施工圖紙號,防水材料的復試報告編號,防水材料的品種、涂刷厚度、玻纖布的搭接寬度,地漏、套管、衛生器具根部附加層的情況,防水層從地面延伸到墻面的高度尺寸等。
3.2.3抹灰工程:注明施工圖紙號,水泥復試報告編號,應將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表面的抹灰采取防止開裂的加強措施描述清楚。
3.2.4門窗工程:注明施工圖紙號,門窗的類型(木門窗、鋁合金門窗、塑料門窗、玻璃門、金屬門、防火門),預埋件和錨固件的位置,木門窗預埋木磚的防腐處理、與墻體間縫隙的填嵌材料、保溫材料等;金屬門窗的預埋件位置、埋設方式、密封處理等情況;塑料門窗內襯型鋼的壁厚尺寸,門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裝固定片或膨脹螺栓的數量等;特種門窗的防火防腐處理,與框的連接方式等。
3.2.5吊頂工程:注明施工圖紙號,吊頂類型(明龍骨吊頂、暗龍骨吊頂),采用骨架類型(輕鋼龍骨、鋁合金龍骨、木龍骨等)吊頂材料的種類(石膏板、金屬板、礦棉板、塑料板、玻璃板),材料的規格、吊桿、龍骨的材質、規格、安裝間距及連接方式,金屬吊桿、龍骨表面的防腐處理,木龍骨的防腐、防火處理等,吊頂內各種管道設備的檢查及水管試壓情況。
3.2.6飾面板(磚)工程:注明施工圖紙號,飾面材料的種類(石材、木裝飾墻、軟包墻、金屬板墻),板材的規格、龍骨間距等。
3.2.7細部工程:注明施工圖紙號,材料的種類,有無特殊要求;護欄扶手、櫥柜、窗簾盒、窗臺板等安裝的預埋件的數量、規格、位置及連接方法。
3.2.8幕墻工程:注明施工圖紙號,幕墻類型(玻璃幕墻、金屬幕墻、石材幕墻)主要材料的規格型號,預埋件具體位置,主體結構與立柱、立柱與橫梁連接節點安裝及防腐處理;防雷節點的位置,防火、防水、保溫情況。
3.3屋面工程:
3.3.1屋面細部:注明施工圖紙號,屋面基層情況、找坡層坡度、保溫材料的厚度、規格尺寸。
3.3.2屋面防水:注明施工圖紙號,防水材料復試編號,防水材料的品種、規格型號,防水卷材搭接長度、上下層錯開搭接尺寸等,附加層、細部及密封部位處理等。
6.2預檢記錄(表C5-2):
6.2.1預檢項目:模板工程、設備基礎、地上混凝土結構施工縫、管道預留孔洞、管道預埋套管(預埋件)、機電各系統的明裝管道(包括進人吊頂內)設備安裝、電氣明配管(包括進人吊頂內)、明裝線槽、橋架、母線(包括進人吊頂內)、明裝等電位連接、屋頂明裝避雷帶、變配電裝置、機電表面器具。
6.3施工檢查記錄(表C5-3):按現行規范要求進行施工檢查的重要工序,且無相應施工記錄表格的,應填本表;建筑與結構工程中的砌筑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等應在過程中做好過程控制檢查并填此表。
6.4交接檢查記錄(表C5-4):適用于不同施工單位之間的移交檢查,不同工序之間交接應填寫《工序交接檢查記錄》(表C5-4改)。(1)建筑與結構工程應做的交接檢查項目有:粗裝修完工移交給精裝修工程;設備基礎完工移交給機電設備安裝;結構工程完工移交給幕墻工程。(2)建筑給排水及采暖工程與通風空調工程應做的交接檢查項目有:設備就位前應對其基礎進行驗收,合格后方能安裝。(3)電氣工程應做的交接檢查項目有:成套配電柜、控制柜(屏、臺)和動力、照明配電箱(盤)安裝;低壓電動機、電加熱器及電動執行機構安裝;不間斷電源安裝;低壓電器動力設備試驗和試運行;裸母線、封閉母線、插接母線安裝;電纜橋架安裝和橋架內電纜敷設;鋼索配管;電纜頭制作和接線;照明燈具安裝;照明開關、插座、風扇安裝;照明系統的測試和通電試運行;接地裝置安裝;避雷引下線安裝;等電位聯結;接閃器安裝;防雷接地系統測試,以上電氣工程的工序交接檢查,可以使用《工序交接檢查記錄》(表C5-4改)。
6.5地基驗槽檢查記錄(表C5-5):檢查內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層核查、基底絕對高程和相對標高、基坑土質及地下水位等進行檢查在檢查中一次驗收未通過的要注明質量問題,并提出具體地基處理意見。對于進行地基處理的基槽,還需再辦理一次地基驗槽記錄,在驗槽內容欄要將地基處理的洽商編號寫上,基體的處理方法等描述清楚。
6.6地基處理記錄(表C5-6):(1)要有地基處理方案(并辦理全過程洽商)內容:工程名稱、驗槽時間、釬探記錄分析。標注清楚需要處理的部位;寫明需要處理的實際情況、具體方法及是否達到設計、規范要求,最后必須經設計、勘察人員簽認。(2)地基處理的施工試驗記錄:灰土、砂、砂石、三合土地基應有土質量干密度或貫入度試驗記錄,并做擊實試驗。
6.7地基釬探記錄(表C5-7):釬探前應繪制釬探點平面布置圖(應與實際基槽(坑)一致),確定釬探點布置及順序編號,標出方向及重要控制軸線。釬探中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在地基釬探記錄表的備注欄注明。在釬探圖上用紅藍鉛筆標注軟弱土、硬土情況。需地基處理時,應將處理范圍(平面、豎向)標注在釬探點平面布置圖上,并注明處理依據。釬探記錄表應附有原始記錄表,污染嚴重的可重新抄寫,但原始記錄仍要原樣保存好,附在新件之后。
6.8混凝土澆灌申請書(表C5-8):自檢合格由施工現場工長填寫表報請監理單位批準后方可澆筑混凝土。
6.9預拌混凝土運輸單(表C5-9):正本有供應單位保存,副本由施工單位保存并匯總。
6.10混凝土開盤鑒
定(表C5-10):(1)采用預拌混凝土的,由混凝土供應單位自行組織相關人員開盤鑒定,并提供給施工單位。(2)采用現場攪拌混凝土的,應由項目部組織監理單位、攪拌機組、混凝土試配單位進行開盤鑒定工作。開始生產時應至少留置一組標養試塊。6.11混凝土拆模申請單(表C5-11):在拆除現澆混凝土結構板、梁、懸臂構件等底模和柱墻側模前,應填寫此表并附同條件混凝土抗壓強度報告,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拆模。,施工單位與監理單位應及時在拆模后共同對現澆混凝土的外觀質量和尺寸偏差進行全數檢查,并填寫現澆混凝土結構外觀質量和尺寸偏差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后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構件,側模宜在預應力張拉前拆除;底模支架不應在結構構件建立預應力前拆除。
底模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要求
構件類型構件跨度達到設計的砼立方體抗壓強度標準值的百分率(100%)
板≤2≥50
>2,≤8≥75
>8≥100
梁、拱、殼≤8≥75
>8≥100
懸臂構件--≥100
6.12混凝土攪拌測溫記錄(表C5-12):冬期混凝土施工時,應進行攪拌測溫(含現場攪拌、預拌混凝土)并記錄。,測溫具體要求應有書面技術交底。備注欄應填寫現場攪拌或預拌混凝土。
6.13混凝土養護測溫記錄(表C5-13):測溫起止時間指室外日平均氣溫連續5天低于50C,至室外日平均氣溫連續5天高于50C冬施結束。摻加防凍劑的混凝土未達到抗凍臨界強度之前每隔2小時測量一次,達到抗凍臨界強度(4MPa)且溫度變化正常,測溫間隔時間可由2小時調整為6小時?;炷炼B護測溫應先繪制測溫點布置圖,包括測溫點的部位、深度等。
6.14大體積混凝土養護測溫記錄(表C5-14):施工前應編制施工方案。
6.15構件吊裝記錄(表C5-15):鋼構件。備注欄可注明安裝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如何處理以及質量情況等。
6.16焊接材料烘焙記錄(表C5-16):焊接材料烘干后必須存放在保溫箱內,隨用隨取,焊條由保溫箱取出到施焊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酸性焊條不宜超過4小時;烘干溫度2500C~3000C,并保存烘焙記錄。
6.17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檢查記錄(表C5-17):檢查方法及內容欄:按《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8-20**)中第8.0.8條填寫。
6.18防水工程試水檢查記錄(表C5-18):(1)廁浴間蓄水試驗方法:衛生器具安裝完后應作100%的二次蓄水試驗,質檢員檢查合格簽字記錄。蓄水時間不少于24小時,蓄水最淺水位不應低于20mm。(2)屋面蓄水試驗方法:有女兒墻的屋面防水工程,能做蓄水試驗的宜做蓄水檢驗。蓄水試驗應在防水層施工完成并驗收后進行,蓄水時間不少于24小時,蓄水最淺水位不應低于20mm。(3)淋水試驗記錄:屋面淋水試驗方法:屋面防水層應進行持續2小時淋水試驗;風道、出氣管、女兒墻、出入孔根部防水層應做淋水試驗。(4)雨季觀察記錄:冬季施工的工程,應在來年雨季之前補做淋水、蓄水試驗,或做好雨季觀察記錄。記錄主要包括:降雨級數、次數、降雨時間、檢查日期及檢查人。
6.19通風(煙)道、垃圾道檢查記錄(表C5-19):垃圾道應全數檢查暢通情況。
7、施工試驗記錄
7.1施工試驗記錄(通用)(表C6-1):是在專用試驗記錄不適用的情況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及其他特殊工藝時,對施工試驗方法和試驗數據進行的記錄。
7.2設備單機試運轉記錄(表C6-2):應由施工單位報請建設(監理)單位共同進行。試驗內容:給水系統設備、熱水系統設備、機械排水系統設備、消防系統設備、采暖系統設備、水處理系統設備,以及通風與空調系統的各類水泵、風機、冷水機組、冷卻塔、空調機組、新風機組等設備在安裝完畢后,應進行單機試運轉,并作記錄。
7.3系統試運轉調試記錄(表C6-3):采暖系統、水處理系統、通風系統、制冷系統、凈化空調系統等應進行系統試運轉調試,并記錄。調試工作應在系統投入使用前進行。
7.4回填土試驗報告(表C6-5):(1)步數:夯實后素土每步厚度為15cm;灰土每步20cm;冬期施工夯實厚度宜為10~15cm。(2)基槽點數與步數的確定:基槽點數=周長÷(10~20)基槽步數=(底標高-頂標高)÷(夯實厚度)
7.5鋼筋連接試驗報告(表C6-6):焊接接頭500個為一批;機械連接接頭300個為一批;正式施工前應進行工藝檢驗,施工時應進行現場檢驗。創優工程中,應填寫機械連接接頭外觀檢驗表。
7.6砂漿配合比申請單、通知單(表C6-7):由試驗室出具,原材料變換時應重新申請配比。
7.7砂漿抗壓強度試驗報告(表C6-8):由試驗室出具,以一樓層或1000m3為一組。
7.8砌筑砂漿試塊強度統計、評定記錄(表C6-9):必須是以齡基為28d的標養試塊抗壓試驗結果為準,工程中所用的各種、強度等級的砂漿都應進行統計評定。砂漿試塊強度統計、評定公式:各組平均值≥強度標準值;各組最小值≥0.75標準值判定為合格。
7.9混凝土配合比申請單通知單(表C6-10):由試驗室出具。原材料變換時應重新申請配比。
7.10混凝土抗壓強度試驗報告(表C6-11):由試驗室出具,100立方為一批
?。?)正溫度下施工:a標養試塊(28d);b結構實體試塊(6000C·d)應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選定施工部位并有文字記錄;每個工程不宜少于10組,且不應少于3組;00C以下齡期不計入,等效養護齡期不應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應為見證試驗;c拆模(梁、板等受力構件)用同條件養護試塊。
?。?)負溫度下施工:(共計6組):a標養試塊(28d);b同養轉標養試塊:先與結構同條件養護28d,再轉入標養28d后試壓,應為見證試驗;c臨界強度試驗(4MPa)d同條件試塊二組(拆模前一組、拆除支撐前一組);e結構實體(并非6000C·d,據實際情況定)應為見證試驗。
?。?)當一個單位工程混凝土標號只有一組時,其強度值應大于115%強度標準值。
7.12混凝土試塊強度統計、評定記錄(表C6-12):
?。?)參加評定的必須是標養28d試塊抗壓強度、結構實體試塊抗壓強度,工程中各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均應參加評定,
?。?)統計方法:a統計方法:10組以上試塊采用該種方法;b非統計方法:10組以下試塊采用該種方法。
?。?)合格評定方法:a統計方法:(略)b非統計方法:各組平均值≥強度標準值;各組最小值≥0.95標準值。
7.13混凝土抗滲試驗報告(表C6-13):由試驗室出具,500立方為一批,每個工程不得少于3組
7.14飾面磚粘結強度試驗報告(表C6-14):由試驗室出具,300平米為一組。在正式粘結前和粘貼后均應進行拉拔試驗。
8、施工質量驗收記錄
8.1結構實體檢驗包含內容:同條件混凝土強度(6000C·d)、鋼筋保護層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約定的其他項目。對于結構實體檢驗用同條件試件的取樣部位和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部位,應由監理(建設)、施工等各方根據結構構件的重要性共同選定,并有文字記錄。結構實體檢驗形成同條件混凝土強度試驗報告、鋼筋保護層厚度試驗記錄和相應驗收記錄。
8.2結構實體混凝土強度收記錄(表C7-1):上一行填寫試驗數據,下一行填寫乘以折算系數(一般宜為1.1)后的數值。
8.3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驗收記錄(表C7-2):每一構件可填寫6根鋼筋的保護層厚度實測值。
8.4鋼筋保護層厚度試驗報告(表C7-3):實驗室出具。對梁類、板類構件,應各抽取構件數量的2%且不少于5個構件進行檢驗;當有懸挑構件時,抽取的構件中懸挑梁、板類構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v向受力鋼筋保護層厚度的允許偏差,對梁類構件為:+10mm,-7mm;對板類構件為+8mm,-5mm。對梁類、板類構件縱向受力鋼筋保護層厚度應分別進行驗收。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檢測誤差不應大于1mm。
(二)施工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
1、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執行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J01-51-20**》和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的規定,凡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反映工程質量的所有技術管理資料、質量管理與控制資料,均做到真實、有效、及時、完整、齊全、準確要具有可追溯性;有檢查評定結論或結果要求的,其結論或結果必須真實可靠、語言規范;所有資料應簽證、蓋章手續齊全,按照從C0~C8的順序分專業整理,同類資料按時間先后順序整理歸檔,所有工程資料均采用計算機打印,手寫簽名的方式。工程資料的驗收與工程竣工驗收同步進行,做到分類整理、按序排列、目錄清晰、層次清楚、內容齊全、管理有序。
?。ㄈ┕こ涛募臍w檔及質量要求
1)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規格宜為A4幅面(297mm×210mm),圖紙宜采用國家標準圖幅。
2)歸檔文件應為原件,應采用耐久性強的書寫材料,如碳素墨水、藍黑墨水,不得使用易退色的書寫材料,如紅色墨水、純藍墨水、圓珠筆、復寫紙等。
3)工程文件應字跡清楚,圖樣清晰,圖表整潔,簽字蓋章手續完備。
4)工程文件的紙張應采用能夠長期保存的韌力大、耐久性強的紙張。圖紙一般采用藍曬圖,竣工圖應是新藍圖。計算機出圖必須清晰,不得使用計算機出圖的復印件。
5)所有竣工圖均應加蓋竣工圖章,圖章尺寸為:50mm×80mm,圖章使用不易褪色的紅印泥,應蓋在圖標欄上方空白處。
6)利用施工圖改繪竣工圖,必須標明變更修改依據;凡施工圖結構、工藝、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變,或變更部分超過圖面1/3的,應當重新繪制竣工圖。
7)不同幅面的工程圖紙應按《技術制圖復制圖的折疊方法》(GB/10609-89)統一折疊成A4幅面,圖標欄露在外面。
3、工程文件的立卷:組卷案卷不宜過厚,一般不超過40mm。
4、裝訂:可采用裝訂與不裝訂兩種形式:文字材料必須裝訂;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圖紙的案卷應裝訂。裝訂應采用線繩三孔左側裝訂法,要整齊、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裝訂時必須剔除金屬物。批)。
篇2:某廠設備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某廠設備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 設備的技術資料是做好設備管、用、修工作的技術依據不斷地改善和管理好設備的技術資料,將有得于指導生產順得進行和維護修理工作,縮短預檢時間,全面反映設備狀況,也可以便于機床改裝和提高機床精度的分析研究,設備技術資料管理就按:
第三十一條 設備科設有資料室,負責全廠設備技術資料的保管收集復制,設備分臺檔案的建立、保管和設備修復所需要生產圖紙的供應工作。
第三十二條 凡新設備安裝完畢和自制非標準設備驗收投產時,必須將所有資料完整轉交設備科資料室。
第三十三條 對各車間較大技術措施項目,成功后作為設備移交,須將有關資料轉交設備科資料室。
第三十四條 所有技術資料必須編號、登記、存放要整齊,清潔,標記要醒目(原出廠圖要保留)。
第三十五條 外單位索取交流資料,經設備科負責人批準后,按廠資料室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 所有技術資料必須做到帳,物相符,增減必須隨時登記,代圖要及時,服務態度要良好。
第三十七條 技術資料借閱:
1、借閱說明書,可持本人工作證或調和操作證辦理借閱手續每人只限一本,兩周為期,如工作需要延長使用者,可辦理續借手續。機修急用,隨時收回。
2、所有技術底圖一律不外借,需曬圖時,統一由資料員申請辦理。
3、所有進口設備外文原本,翻譯底稿和外來藍圖一律不外借,需查對時可在資料室查閱。
4、愛護國家財產,保護技術資料整潔,完整,不得任意涂改損壞或么自撕毀。
5、技術資料丟失,需主動填寫事故單,說明情況,查明原因由所在單位和齊備科共同研究作出處理意見,對過期,故意不還,占為已有或有意損壞者,除批評教育外,按原價賠償。
篇3:物業工程技術資料管理程序
1.0 目的
通過對所轄物業的工程技術資料進行規范管理,以便于相關部門查閱和使用,更好地為設備設施管理、維護服務。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集團工程技術資料的管理。
3.0 職責
3.1 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物業接管后所有工程合同、圖紙、預結算書、設備技術資料等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分類、編號、編目、歸檔。
3.2 各物業公司(管理處)明確相關部門專人負責工程技術資料的匯總登記、保管及借閱,保證資料(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的完好、齊全,及時更新。
3.3 業務總部對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存檔等管理進行業務指導、培訓。對各單位的工程技術資料進行存檔備查。
3.4 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定期對資料的管理進行檢查。
4.0 工作內容
4.1 資料接收
4.1.1 各物業公司(管理處)從開發商、分包方處等接收工程圖紙、技術資料及其目錄。
4.1.2 各物業公司(管理處)收集、整理在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工程技術資料,建立相關《工程資料清單》。
4.1.3 物業接管驗收資料、圖紙及其目錄的移交,須經接管項目負責人簽名確認。
4.1.4 設備設施須填寫單機《設備卡》,匯總后建立《設備臺帳》并報業務總部備案。
4.1.5 設備設施添置、更新及大修后,相關檔案資料須及時更新,設備報廢后相關資料要及時封存,并報業務總部備案。
4.2 審查
各物業公司(管理處)對所轄工程技術資料的份數、完整性認真審查,確認無誤后整理、存檔,將相關資料一份連同《工程資料清單》提交業務總部備存并做好交接手續。
4.3 借用
4.3.1 業務總部、各物業公司(管理處)相關部門將工程資料匯總歸檔后,建立《資料借用登記表》,由專人負責資料的借用及歸還驗收、登記。
4.3.2 本部門人員借用工程資料,須做好登記。非本部門人員借閱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并在(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做好借用和歸還登記。
4.3.3 外單位人員借用工程技術資料時,須提出申請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借閱,并做好借閱登記,限期歸還。
4.4 保管
4.4.1 物業集團工程技術資料、圖紙由各物業公司(管理處)、業務總部統一歸檔、存放、保管,確保資料完整齊全。
4.4.2 各物業公司(管理處)明確具體部門負責工程技術資料的管理。
4.4.3 相關部門應確保場地、辦公設施及人員的配備,做好防潮、防火、防蟲等措施,保證資料的安全、完好。
5.0 相關文件
無
6.0 記錄表格
6.1《工程資料清單》(QR-4.2.3-04-01)
6.2《資料借用登記表》(QR-4.2.3-04-02)
6.3《設備臺帳》(QR-6.3-01-01)
6.4《設備卡》(QR-6.3-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