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是施工全過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最后一項工作。它是建設投資成果轉入生產或使用的標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資效益、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環節。
簡介
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工程竣工驗收概念:
工程竣工驗收是指建設工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規范、標準的規定完成工程設計文件要求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建設單位已取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其委托機構)出具的工程施工質量、消防、規劃、環保、城建等驗收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后,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并編制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竣工驗收備案表(封面)
由建設單位在提交備案文件資料前按實填寫。
工程概況(表二)
1、其中備案日期:由備案部門填寫。
2、竣工驗收日期:與《竣工驗收證明書》竣工驗收日期一致。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提交驗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提交驗證),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報告。
單位工程驗收通知書(表三)
由建設單位加蓋公章,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項目主監員簽名,并要求詳細填寫參建各方驗收人員名單,其中包括建設(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人員。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表四)
1、由建設單位交施工單位填寫,并經各負責主體(建設、監理、勘測、設計、施工單位)簽字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后,送質監站審核通過后,提交一份至備案部門。
2、驗收意見一欄,須說明內容包括:該工程是否已按設計和合同要求施工完畢,各系統的使用功能是否已運行正常,并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是否均已處理完畢,現場是否發現結構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隱患,參驗人員是否一致同意驗收,工程技術檔案、資料是否齊全等情況進行簡明扼要的闡述。
整改通知書(表五)
上面要求記錄質量監督站責令整改問題的書面整改記錄,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質量問題,是否已整改完畢。
整改完成報告書(表六)
要求詳細記錄整改完成情況,并由建設方簽字加蓋公章、主監員確認整改完成情況,若在工程驗收過程中,未有整改內容,也需要業主(監理)單位、簽字蓋章確認。
工程質量監理評估報告(表七)
1、監理單位在工程竣工預驗收后,施工單位整改完畢,由總監理工程師填寫。
2、質量評估意見一欄:
(a)項目監理部是否已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監理合同、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對該工程進行了全面監理。
(b)地基及基礎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c)主體工程(含網架、幕墻、干掛石材、地下結構、鋼結構等)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規范要求;
(d)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是否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確評定工程質量等級。質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驗收內部函件。
建設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評估報告注意事項:
1、監理單位在工程竣工預驗收后,施工單位整改完畢,由總監理工程師填寫。
2、質量評估意見一欄:
(a)項目監理部是否已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監理合同、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對該工程進行了全面監理。
(b)地基及基礎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c)主體工程(含網架、幕墻、干掛石材、地下結構、鋼結構等)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規范要求;
(e)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是否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確評定工程質量等級。注:該評估報告,表式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自制,但報告內容必須含以上注意事項內容。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表八)
1、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簽定。
2、工程保修項目一欄:除六項保修項目外,其他應根據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增加,如國家有關法規需增加新項目的,應補充齊全。
3、最低保修期限一欄:一律用中文大寫,最低保修期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期限。
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
由建設單位根據銷售實際情況,物業管理情況登記并加蓋公章。
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
市政工程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通過竣工備案意見書》
《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示通過竣工備案意思書)》
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提供由國家認證的檢測部門出具的功能性試驗檢測報告。
其他文件資料
1、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但須提供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處。
2、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提交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處。
3、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4、環保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環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環保局出具的“蘇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
6、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意見書,即由城建檔案館提供的“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原件)。
篇2:新余市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聯審和竣工驗收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本市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促使房地產開發項目整體水平提高,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指按建設項目審批程序批準的,由具有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組織建設的普通住宅、公寓、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及其按規劃要求配置的配套設施。
第三條 凡在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后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前,必須進行設計聯合審批(以下簡稱聯審)。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后,必須進行竣工驗收。
未經設計聯審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得開工。未經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得交付使用,不得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初始登記、《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分戶登記。
第四條 新余市房產管理局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聯審和竣工驗收的牽頭工作,市規劃、建設、城管、國土資源、人防、消防、環保、氣象等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做好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聯審和竣工驗收工作。
第五條 參加聯審的部門(以下稱聯審部門)和竣工驗收的部門(以下稱驗收部門)應當在新余市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窗口,受理、辦理有關許可事項,送達有關文書。
第六條 建立房地產開發項目區內配套設施保證金(以下簡稱設施保證金)
篇3:項目竣工驗收會議議程參考格式
項目竣工驗收會議議程參考格式
一、宣布并通過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會(或驗收領導小組)建議名單
二、建設單位匯報工程建設情況
三、勘察單位匯報勘察情況
四、設計單位匯報設計情況
五、施工單位匯報工程施工情況
六、監理單位匯報工程監理情況
七、質量監督單位匯報質量監督情況
八、工種竣工驗收委員會(或驗收領導小組)察看工種現場,并分為財務組、資料組、技術質量組三個小組,分別進行檢查
九、各專業驗收小組向工種竣工驗收委員會(或驗收領導小組)匯報小組檢查情況和評價意見
十、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接受工種竣工驗收委員會(或驗收領導小組)的質詢
十一、工種竣工驗收委員會(或驗收領導小組)評議被驗收的項目
十二、形成并通過工程驗收鑒定書,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會(或驗收領導小組)成員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