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規定
為保證安全生產及目標責任的具體貫徹實施,特作以下考核規定:
一、檢查考核小組:組 長:
組 員:
二、考核時間:
1、項目目標:每月考核一次
2、班組目標: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組職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數不限
三、考核內容:具體的目標措施實施情況及實際操作能力及時間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標并在規范、規程允許范圍內;遵章守紀情況。
四、考核辦法:現場實測實量、進度完成計劃及質量由小組組織人員考核測試。
五、獎罰辦法:嚴格按規定對完成目標的獎勵每人次200元,::對未完成目標計劃,每項扣罰50元。
六、年度考核總評價:對完成目標較好的班組及個人和全年獎金掛鉤,獎罰分明,實行年終獎金與目標責任完成情況掛鉤,以保證目標的順利完成。
各級各部門及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
為保證安全生產,使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
落實,在各自崗位上起到促進保障安全生產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識及素質,特制定以下考核辦法。
一、公司每季度對項目經理部的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一次考核評比,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安全防護設施的投入和文明衛生情況。
二、項日部每月對項目管理人員的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一次考核評比。
三、項目部施工員每十天對班組責任制執行情況、班組活動情況進行考核,發現不執行者進行處罰。
四、對不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50-100元
篇2:師范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
大學師范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
根據州紀委有關文件精神及州教育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 責任制考核內容
責任內容是規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應承擔的責任。領導班子對本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黨政一把手對本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其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內容為:
(一)分工落實: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為本部門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分工明確,職責清楚。
(二)責任落實: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應對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明確各自承擔的責任,對分管工作認真組織落實。
(三)工作落實:各部門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做到工作落實,有布置、有檢查、有分析、有總結、有作為。
(四)措施落實:各部門對黨風廉政建設要做到措施具體,可操作性強。
(五)教育落實:按照院黨委統一安排,與組織生活有機結合,認真組織學習,經常對本部門的黨員、干部進行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
(六)制度落實:各部門按照院黨委要求,按照《E大學師范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意見》的內容,健全制度,規范操作,做到監督有力,紀律嚴明。
二、責任制考核的組織領導
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領導,學院成立以黨委書記、院長為組長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院領導及各處、室、館、中心主任及專業系、附屬小學黨支部書記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紀委,負責學院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根據考核工作需要,成立由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核工作小組。
三、責任制考核辦法
(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群眾座談、綜合評分的方法。
(二)各部門按照《E大學師范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意見》的要求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廉政建設進行認真自評。
(三)在各部門自評的基礎上,由院紀委組織綜合評定,評定結果記入各部門的年度考核及廉政檔案。
(四)考核在年終進行,必要時進行抽查。
(五)黨風廉政責任制檢查考核情況要進行通報,做得好的部門及個人要表彰。做得不好的部門,要限期整改;對在責任范圍內發生責任問題的,按照州教黨字<2000> 07號和師院黨字<20**> 19號文件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六)黨風廉政責任制檢查考核情況與學院崗位責任制考核結果掛鉤,影響部門評優及個人考核結果。。
附:E大學師范學院部門主要負責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表
*E大學師范學院委員會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
篇3:機關車隊駕駛員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
機關車隊駕駛員崗位目標責任制及考核辦法
一、崗位目標責任制
(一)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機關服務、為領導服務的思想,謙虛謹慎、任勞任怨、廉潔奉公、作風正派,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二)每位駕駛員應“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維護領導及自身形象,不應有任何有損于機關形象的言行,嚴守機關保密條例,不道聽途說。
(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謹慎駕駛,警鐘長鳴、安全第一,做到“安全正點、準確及時、文明禮貌、熱情周到”。
(四)自覺參加各項政治活動和安全學習,及時總結安全行駛經驗,交流思想,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五)熟悉和掌握車輛性能,做好日常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及時排除故障,按時完成車輛年檢,確保車輛良好性能狀況。
(六)精心愛護車輛,按規定停放車輛,不無故在外亂停放及過夜。未經領導同意,車輛不得私自轉借或公車私用,如有特殊情況用車,應事先向局或處領導請示并征得同意。
(七)服從車輛調度,如遇本人身體不適或車況不佳,應及時匯報,以免影響出車任務。
(八)相對固定的車輛,如領導較長時間出差在外,此期間駕駛員及車輛由車管處統一安排使用。
(九)堅持定期檢查制度,m.airporthotelslisboa.com做好出車前、歸隊后的檢查,做到車況不好不出車,安全系數不達到不出車。
(十)遵守勞動紀律,提前上班到崗,做好隨時出車準備,必須車等領導,不能領導等車。
二、考核辦法
(一)駕駛員采用百分制考核辦法,由車管處領導考核登記,并與年終崗位責任制獎金掛鉤,按比例獎罰。全年完成崗位目標責任制得100分。
(二)凡有下列情況的予以加分:
1、全年安全無事故,沒有發生因主觀原因造成人身或車輛損害的,加5分。
2、服從領導,工作積極主動,完成任務出色,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機關工作人員形象,加5分。
3、有其它突出成績的酌情加分。
(三)凡有下列情況的予以扣分:
1、發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損)害的,每一成責任扣5分。
2、不服從領導和調度,工作不負責任,不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有損于機關工作人員形象,違法亂紀行為的,一次5分。
3、違反交通法規,受到罰款等處罰的,一次扣1分,罰款以上處罰的,一次扣2分。
4、服務態度不好、質量不高,接到投訴,調查屬實的,一次扣2分。
5、未經批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或公車私用的,一次扣2分。
6、未按要求做好車輛保養、保潔工作,或因主觀原因造成車輛機件損壞的,一次扣1分。
7、因主觀原因,影響出車任務的,每次扣1分。
8、無故不參加局或處組織的學習、會議的,每次扣1分。
9、相對固定車輛駕駛員在領導外出期間,未按規定到車管處報到的,發現1次扣2分。
10、凡在記分周期內被記滿12分的,出現1次扣15分。
11、機關大院內亂停、無序停車,每次扣2分。
12、有其它違規行為的酌情扣分。
(四)考核考評及獎扣
1、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罰款的,不論金額多少,一律由駕駛員自負,不得報銷;
2、凡在記分周期內被記滿12分而被責令其參加培訓考核的所有費用,一律由駕駛員自理,并扣發全部月度考核獎;停止駕駛證的,作待崗處理,扣發年終全部考核獎。
3、駕駛員的考核考評由車管處長建立臺賬(考核表另附),每月作好記錄,在年底考評時匯總結算。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局考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