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制度9
1、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時,應有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物質堆放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
3、職工臨時宿舍,伙房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規定。
4、宿舍、倉庫等照明不得使用100W以上的白熾燈泡及碘鎢燈照明。
5、要經常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增強防火意識,了解消防設施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6、施工現場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向項目經理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作業,并必須進行嚴格檢查,確認無遣留火種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7、處理火警的原則為必須認為任何火警都是真的,有關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奔赴現場,進行查看或撲救。
8、施工現場必須建立義務消防隊,并進行消防培訓,使義務消防隊員掌握火災撲救知道和技能以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篇2: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由公司消防總負責人組織,工程組、安管部負責人參與。
2.檢查人員在每月末、節假日前對小區管轄區域、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具體查看如下:各層所配備的消防滅火器材和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配電房、風機房、電梯機房的電器電掣等是否完好;各層走廊、電梯廳、走火梯是否暢通;走火梯門、煙感、溫感探測器、應急燈、緊急疏散指示牌(燈)是否正常。
3.檢查人員每日須對會所及公司辦公區域進行檢查,查看會所、辦公室內是否存在有不安全因素。
4.檢查人員每日須對各施工裝修單元至少一次的安全檢查,查看施工單元內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裝修單元內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以及室內是否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檢查人員在檢查中如發現小區內各種設施設備有變異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能立即解決的檢查人員應以書面的形式向上級匯報或由發出《消防檢查整改告知書》,限期整改。
篇3:安管部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安管部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1.對在職員工的消防知識培訓每年不少于四次。
2.對新入職員工的消防知識培訓率要達100%。
3.員工的培訓主要包括:消防理論知識、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開展消防綜合演練。
4.安管部每一位員工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教育培訓,無故不參加培訓的人員將給予嚴肅處理.
5.每年至少兩次對小區業主(客戶)開展防火工作的各項規定、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應急通道的位置及緊急情況的疏散方法的消防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