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裝工人安全作業指導書--施工現場臨時用電
第七章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
7.1用電管理:
7.1.1 凡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容量在50KW以上者,均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設備在5臺和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7.1.2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
7.1.2.1 現場勘探,目的是了解施工現場的地貌環境,是否受外電線路的影響,了解供電源的位置,便于下步工作的安排。
7.1.2.2 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目的是為了解對今后的臨時用電創造一個良好的便利條件,有合理的布置,不影響今后的施工,對電源供用電進行合理的分配。
7.1.2.3 進行負荷計算,目的是經過用電量的計算來確定配變及供電源的供電量,選擇輸電線路的截面和配電箱用電設備的容量。
7.1.2.4 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根據總用電量確定變壓器,供電量的容量。(一般變壓器功率因素按0.8計算),根據設備容量選擇,總輸電線路,分支線路的導線截面目的是為了滿足設備供電量,防止導線因過截而受熱發生火災事故,同時還要避免大馬拉小車現象,減少不必要的能源和經濟損失。
7.1.2.5 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目的是了為了便于管理和維修。
7.1.2.6 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目的是為了強化對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在事故發生的同時有一個合理的對策。
7.2配備專業人員
7.2.1 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的安裝,維修拆除,必須有專業人員完成;電工的技術水平,應與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的復雜性相適應。安裝、維修、拆除、移動必須在停電情況下進行,必要時有專人監護,同時應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防護用品。
7.2.2 各類用電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和設備的性能,正確使用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開機前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作妥善處理。
7.2.3 下班后或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箱門,以防止他人玩弄。
7.3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與外電防護
7.3.1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也不得搭設作業棚,建造生活設施,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目的是為了防止雷電、桿塔倒塌、斷線時造成的傷害。
7.3.2 建筑物、外腳手架的外側邊緣與外電線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是為了防止材料、構件的碰撞,造成觸電事故以及電弧的傷害和電磁場的感應而造成觸電事故,建筑物、腳手架外側與外電邊線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下列規定:1KV以下為4m,1~10KV為6m,35~110KV為8m,154~220KV為10m,330~500KV為15m。
7.3.3 超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線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2m。
7.4外電的防護
7.4.1 對于達不到7.3.2、7.3.3條中規定的最小距離時,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拆牽移位,無條件的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增設屏障、遮欄、圍欄或保護網,同時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在加設防護設施時,要有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或專職安全員負責監護。
7.4.2 在無法加設防護設施的情況下,必須與有關部門聯系,采取停電、遷移外電線路或改變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則不得施工。
7.4.3 在線路附近開挖溝槽,必須防止外電線路的電桿傾斜、懸倒,應與有關部門聯系采取加因的措施。
7.4.4 在有靜電的施工場地內,集聚在機械設備上的靜電,應采取接地泄漏措施。
7.5架空配電線路及電纜線路
7.5.1 架空線路的電桿安裝
7.5.1.1 架空線路架設的桿件一般宜采用水泥混凝土電桿,但不得有露筋和環向裂紋出現,否則不得使用,若使用木桿,材質必須堅硬,不得有腐朽、劈裂及其他損傷現象,木桿總長不小于8m,梢徑不小于140mm。
7.5.1.2 桿件的埋深深長不得小于桿總長的六分之一,不得有傾斜,并應防止桿基礎積水的現象,回填時每0.5m夯實一次,并要高出地面0.3m。
7.5.1.3 拉線坑的深度應不小于1.2m,拉線桿應用ф14~16鍍鋅園鋼,拉線石用50×50×10鋼混凝土預制板,拉線用不小于ф8鋼絞線,拉線與電桿的夾角不小于45°,當受到地形限制時不得小于30°,終端拉線應與線路方向相對應,防風拉線應于線路垂直。
7.5.2架空線的導線選擇
7.5.2.1 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其導線截面的選擇應根據負荷電流不大于其允許載流量,未端電壓的偏移不大于額定電壓的5%。
7.5.2.2 單相線路的零線截面與相線面相同,三相四線制的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的截面不小于相線截面的50%,應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絕緣鉛導線截面不得小于16mm2,絕緣銅導線截面不得小于10mm2。
7.5.2.3 導線的相序排列,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 L1、N、L2、L3,保護零線在同一橫面上時的相序排列為L1、N、L2、L3、PE。
7.5.2.4 架空線路的擋距不得大于35 m,線間距離不得小于0.3m。
7.5.2.5 架空導線的固定應采用絕緣子,嚴禁直接固定在橫旦上,綁扎應采用單股絕緣線,嚴禁用鐵絲綁扎。
7.6電纜線路
7.6.1 電纜線應采用埋地和架空敷設,嚴禁地面明敷,要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7.6.2 電纜線在室外直接埋地時其深度不小于0.6m,上下鋪設50mm厚的細沙,然后再覆蓋磚及硬質物保護。穿越建筑物,道路及引出地面2m高度,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進行保護,進入配電箱,應用橡膠防護卷,不得與電箱直接接觸。
7.6.3 地埋電纜需要接頭,應設在地面接線盒內,接線盒應能防水、防塵、防機械損傷,遠離易燃物和腐蝕場所,嚴禁將電纜接頭處埋入地下。
7.6.4 電纜架空敷設應沿墻壁或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嚴禁用金屬裸線綁扎,固定點距離應能保證電纜能承受自重所帶來的荷重,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是2.5m。
7.6.5 輸入建筑高層的臨時電纜配電必須采用埋地引入,電纜垂直敷設時應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垂直孔洞等,并要靠近負荷中心,固定點每層不得少于一處。
篇2:企業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要求
企業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要求
隨著企業的快速發展,生產施工現場給安全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尤其是臨時用電現象比較普遍,觸電現象時有發生。因此,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防止觸電事故,以保障設備和人員的安全,是廣大管理人員的職責和義不容辭的義務。這就需要把臨時用電安全管理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具體要求如下:
一、臨時用電總電源由配電室引出,供至現場總配電箱,各分配電箱提供各用電設備、開關箱電源,施工單位需要接臨時電源時,必須到安全辦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電儀車間方可給予安排接線。
二、合理選用電器裝置是減少觸電危險和火災爆炸危害的重要措施,在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必須采用封閉式電氣設備;在易燃易爆的環境中必須采用防爆電氣設備。
三、各配電箱均設接地裝置,接地電阻小于4Ω,所有電器設備金屬外殼用專用保護零線連接施工現場的電力系統,嚴禁用大地作地線或零線,專用保護零線由配電室的零線引出,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加裝熔斷器。
四、線路的鋪設,需要的線徑、絕緣等級,嚴格執行用電規范安全要求。
五、為了防止人體觸電或接近帶電體,在施工現場必須設置遮攔、護罩、護蓋等安全裝置,以防觸電。
六、對配電箱進行檢修、檢查時,必須將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別斷開,并懸掛有人工作的標識牌,嚴禁帶電作業。
七、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柜→分配電箱→開關箱;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柜。
八、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一般使用36V安全電壓,其金屬外殼必須可靠外接地或接零,使用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作業。
九、照明電源應獨立設置,與設備電源分開,導線使用移動耐磨、絕緣良好的護套軟線,進入容器作業照明線路、電動工具一般要求使用安全電壓36V。
十、電焊機的焊接現場應保持良好的通風條件,有易燃易爆物的現場嚴禁動火,確需動火時必須清理好現場,在有關部門同意后,在有人監護的前提下,方可動火。電焊機的電源線、二次線必須完整,絕緣良好,電焊機的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地,電焊機不應放置在有水或潮濕的地方,露天放置應設防雨篷或防雨罩。
希望各施工、生產管理部門嚴格執行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嚴格執行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定,監督本單位臨時用電的使用情況,建立臨時用電巡回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制止,確保臨時用電設施完好,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
篇3: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協議書
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協議書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起止時間:從乙方進場至分包工程結束。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頒發的關于《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通知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并及時整改。
2、遇到需要停電的緊急情況,甲方應在停電之前及時通知乙方。
3、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二、乙方職責
1、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于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標準配備持有上崗證的專業電工。
2、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
3、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6、現場移動照明必須采用封閉式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場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采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7、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并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于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 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扎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注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并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0、發生有礙整體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提 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違反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盡事宜按北京市有關用電規范、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
負 責人:
乙方名稱:
負 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