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施工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四)
一、遵守國家《建筑法》和有關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認真執行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做到按圖施工。
三、參與制訂項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標,配合安全員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四、重視項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標,配合安全員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五、合理安排施工計劃,現場巡回檢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直至停工整改。
六、認真落實各項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機、電、架和洞口臨邊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
七、做好分部、分項各工種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八、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文明施工的生產指令。
九、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檢查。
地鐵工程第十合同段
項目經理部
篇2:裝飾工程施工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裝飾工程施工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一、遵守國家《建筑法》和有關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上級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按照安全生產保證計劃要求,對施工現場全過程進行控制。
三、嚴格監督實施本工種的安全操作技術規范。
四、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務,除及時制止外,有責任向項目主管安全經理匯報。
五、認真執行對施工人員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操作規程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六、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并保護現場,迅速報告。
七、對已發生的事故隱患落實整改,并向主管安全經理反饋整改情況。
八、控制施工過程中的危險部位(如搭拆腳手架、模板及安全防護設施,施工用電機械的移動等)。按規定程序向主管人員申報。
交底人:被交底人:日期:
篇3:裝飾公司施工員質量責任制
裝飾公司施工員質量責任制
(1)對項目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協助項目經理搞好質量管理工作。
(2)負責制訂項目技術質量管理工作。
(3)組織工程技術、質量交底、編制新工藝、新技術的質量保證措施。
(4)參加質量檢查,組織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負責項目的工程質量保修,負責施工中的成品、半成品的保護。
(5)認真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類技術規范、工藝標準、質量驗評標準和各種質量管理辦法和措施。
(6)對進場的原材料、半成品進行檢查,杜絕不合格材料和半成品的使用。(7)負責本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的不定期檢查和定期檢查,對重要部位、隱蔽部位進行檢查和施工班組間交接檢查。
(8)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并及時上報。
(9)參加甲方質量部門對項目的質量檢查和現場會,并負責介紹情況和提供新需的各項質量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