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夯地基工程的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分項工程名稱:強夯地基作業內容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應戴好安全帽,施工操作人員穿戴好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凡患有高血壓及視力不清等癥的人員,不得進行機上作業。
3.施工現場應全面規劃,并有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其現場道路應平坦、堅實、暢通,交叉點及危險地區,應設明顯標志。
4.各種機電設備的操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并具有上崗證書,懂得本機械的構造、性能、操作規程,能維護保養和排除一般故障。
5.駕駛人員及操作者,須領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駕駛證或操作證后方準開車。禁止其他人員擅自開車或開機。
6.粉化石灰、石灰過篩及使用水泥的操作人員,必須配戴口罩、眼鏡、手套等。
7.電氣設備的電源,應按有關規定架設安裝;電氣設備均須有良好的接地接零,接地電阻不大于4Ω,并裝有可靠的觸電保護裝置。
8.使用夯打操作工藝時,嚴禁夯擊電纜線。
9.為減少吊錘機械吊臂在夯錘下落時的晃動及反彈,應專門設置吊臂撐桿系統。每天開機前,必須檢查吊錘機械各部位是否正常及鋼線繩有無磨損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0.吊錘機械停穩并對好坑位后方可進行強夯作業,起吊夯錘時速度應均勻,夯錘或掛鉤不得碰吊臂,應在適當位置掛廢汽車外胎加以保護。
11.夯錘起吊后,吊臂和夯錘下15m內不得站人。非工作人員應遠離夯擊點30m以外。
12.干燥天氣作業,可在夯擊點附近灑水降塵。吊錘機械駕駛室前面宜在不影響視線的前提下設置防護罩。駕駛人員應戴防護眼鏡,預防落錘彈起砂石,擊碎駕駛室玻璃傷害駕駛員眼睛。
補充作業指導內容:
篇2:強夯地基施工安全技術交底(2)
強夯地基施工安全技術交底2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作業部位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施工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應戴好安全帽,施工操作人員穿戴好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凡患有高血壓及視力不清等癥的人員,不得進行機上作業。
3.施工現場應全面規劃,并有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其現場道路應平坦、堅實、暢通,交叉點及危險地區,應設明顯標志。
4.各種機電設備的操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并具有上崗證書,懂得本機械的構造、性能、操作規程,能維護保養和排除一般故障。
5.駕駛人員及操作者,須領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駕駛證或操作證后方準開車。禁止其他人員擅自開車或開機。
6.粉化石灰、石灰過篩及使用水泥的操作人員,必須配戴口罩、眼鏡、手套等。
7.電氣設備的電源,應按有關規定架設安裝;電氣設備均須有良好的接地接零,接地電阻不大于4Ω,并裝有可靠的觸電保護裝置。
8.使用夯打操作工藝時,嚴禁夯擊電纜線。
9.為減少吊錘機械吊臂在夯錘下落時的晃動及反彈,應專門設置吊臂撐桿系統。每天開機前,必須檢查吊錘機械各部位是否正常及鋼絲繩有無磨損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0.吊錘機械停穩并對好坑位后方可進行強夯作業,起吊夯錘時速度應均勻,夯錘或掛鉤不得碰吊臂,應在適當位置掛廢汽車外胎加以保護。
11.夯錘起吊后,吊臂和夯錘下 15m 內不得站人。非工作人員應遠離夯擊點 30m 以外。
12.干燥天氣作業,可在夯擊點附近灑水降塵。吊錘機械駕駛室前面宜在不影響視線的前提下設置防護罩。駕駛人員應戴防護眼鏡,預防落錘彈起砂石,擊碎駕駛室玻璃傷害駕駛員眼睛。
補充作業指導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