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總工安全責任(制)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支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3)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8)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篇2:房地產公司總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
房地產開發公司總工程師的崗位職責
1、主管房地產項目建設工程業務,全面負責房地產項目開發以及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施工、技術設計等工作;
2、負責提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項目的可行性報告和審定項目開發部提交的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報告;
3、組織研究工程技術及施工工藝操作規程和標準;
4、提出設計要求,委托設計,審查方案,主持圖紙會審工作;
5、確定工程招投標的標底,主持招投標工作;
6、協助設計管理部、工程技術部、項目部處理圖紙中設計施工過程的技術問題,簽發、處理技術問題的修改通知書;
7、及時解決工程質量事故,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8、主持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篇3:房地產公司總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2)
房地產開發公司總工程師的崗位職責(二)
1)總工程師是工程技術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工程質量、工程技術、工程圖紙設計、工程技術安全、工程預算、技術隊伍管理等工作任務,對承擔的任務直接對總經理負責。
2)主持審核投資項目和施工項目的所有設計方案,審定設計單位的所有圖紙及設計變更方案。
3)參與并協助財務部審核、控制工程項目建設成本。
4)組織承建單位的選擇和招、投標工作。
5)主持審批承建單位提出的圖紙設計、施工技術方案。
6)負責審核承建單位提出的材料和設備供應方案及核定使用材料、設備的規格和質量。
7)負責督促、檢查承建單位嚴格按圖紙及技術規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8)負責處理質量、技術安全事故。
9)負責組織設計單位(部門)和承建單位(施工隊)進行工程竣工初步驗收,對開發項目的工程質量及其所使用的材料、構件及設備的質量情況進行嚴格把關,向有關部門提出竣工驗收報告。
10)負責組織、督促、檢查及時整理合同文件和技術檔案資料工作。
11)完成總經理交辦的臨時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