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卸工作的安全技術措施
1、搬運工在搬運前必須認真學習本操作規程中的裝卸要求,并遵照執行,對零星裝卸也要符合安全運輸的有關規定。
2、起重搬運各種大小設備時,必須統一規定口號、統一指揮進行操作。
3、起重搬運工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不符合安全規定的不準使用。
4、搬運機器,必須查明重量、尺寸、裝卸地點后,才能操作。
5、裝運各種材料、物件時嚴禁超載、超高、超寬、超長。
6、車輛未停穩,嚴禁人在車輛上操作或上下扒車,物件堆放要平穩;
車輛行駛時,禁止人坐在欄板上或車頂高處,并不準站在物件的頂頭,防止急剎車物件往前突然移動而軋傷人,裝運構件,必須選好頭木、掛好緊線器,防止物件倒坍造成事故。
7、密切配合駕駛員,車輛進出照顧前后,倒車、轉彎、領車、正常行駛時應注意前后左右馬路上的動態。
8、裝卸乙炔、氧氣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篇2: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危險化學品運輸應遵循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不得運輸危險化學品。進行危險化學品運輸必須具備的條件由國務院交通部門規定。
第二條、用于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由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并經檢測、檢驗合格,方可使用。本部門生產技術部門應當對前款規定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產品質量進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檢查。
第三條、危險化學品運輸部門,應當對其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并經所在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必須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第四條、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只能委托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承運。
第五條、通過公路運輸有毒化學品的,托運部門應當向目的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申請辦理有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辦理有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托運部門應當向公安部門提交有關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運輸始發地和目的地、運輸路線、運輸部門、駕駛人員、押運人員、經營部門和購買部門資質情況的材料。有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式樣和具體申領辦法應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第六條、禁止利用內河以及其他封閉水域等航運渠道運輸有毒化學品以及國務院交通部門規定禁止運輸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利用內河以及其他封閉水域等航運渠道運輸前款規定以外的危險化學品的,只能委托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水運企業承運,并按照國務院交通部門的規定辦理手續,接受有關交通部門(港口部門、海事管理機構,下同)的監督管理。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及其配載的容器必須按照國家關于船舶檢驗的規范進行生產,并經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條、托運危險化學品時,應當向承運人說明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運輸危險化學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的,托運部門交付托運時應當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并告知承運人。托運部門不得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化學品,不得將危險化學品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貨物托運。
第八條、運輸、裝卸危險化學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并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隨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滲(灑)漏。
第九條、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押運人員,并隨時處于押運人員的監管之下,不得超裝、超載,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確需進入禁止通行區域的,應當事先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由公安部門為其指定行車時間和路線,運輸車輛必須遵守公安部門規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區域,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劃定,并設置明顯的標志。運輸危險化學品途中需要停車住宿或者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應當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第十條、有毒化學品在公路運輸途中發生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情況時,承運人及押運人員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公安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其他有關部門通報情況;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條、在進行危險化學品裝卸時,需小心輕放,避免出現摔、托、撞擊、滾動等行為,并應避免遇火,受熱,受潮等情況的出現,以及不同種類的危險化學品進行混裝等易引發事故的行為。
第十二條、應對進行化學危險品進行裝卸的人員進行相關的關于危險化學品性質、危害、安全知識的職業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十三條、應建立危險化學品裝卸事故緊急預防措施,并應對此配備相應安全防護和裝卸器具或設備。
第十四條、進行其他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篇3:物流裝卸工作業規范安全操作規程
物流裝卸工作業規范及安全操作規程
1.必須遵守倉儲部管理要求進行作業,服從安排,遵守勞動紀律,作業現場不準瘋打鬧。
2.裝卸貨物要輕拿輕放、保質保量,在作業過程中聽從倉管員指揮對每件貨物進行分選,按(品名、規格、件重、廠號、等級)等等分選。
3.在托盤上碼放貨物時,要達到垛型整齊,層與層之間交錯碼放、不重底、不夾底。
4.不準私拿客戶的貨品,做文明員工。
5.講究個人衛生,保持環境衛生,做好休息間衛生的管理。
6.工作前要按規定穿戴好勞保護具,進庫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對工作現場進行檢查清理,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進行作業。
7.要熟知公司的危險源,及防范措施。作業時要做到我不傷害別人,我不被別人傷害的原則,加強自身保護意識。
8.當叉車在叉放托盤或貨物時,不得站在叉車前后,裝貨人員不得越過行車線,注意人躲車。
9.裝卸貨物是要輕拿輕放,在使用撬杠撬魚塊時,裝卸人員要暫離魚塊垛,待撬完后方可裝車,不得邊撬邊裝。
10.車輛離站臺20厘米以上或車沒停穩時,不準上車裝卸貨物。
11.在裝卸中,嚴禁倚坐車邊,車輛需往前提車或往后倒車時,裝車人員必須下車到安全地點等候。
12.裝卸人員要服從倉管員的指揮,同時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并對他人的違章行為有權進行勸阻。
13.進入冷庫作業前,要對作業區域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發現歪垛、險垛要及時整理,嚴禁在危險的情況下繼續作業。要細心觀察貨物四周的情況,做好防范,確認安全后方可登垛站穩作業。
14.進出庫作業要注意車輛,要在叉車通道安全黃線外行走,要服從穿堂倉管員的指揮。
15.裝卸人員要在車輛箱體靠近站臺后,按秩序從箱體貼近站臺處上下車。不能直接登上貨物頂層時,如果是大型散貨車必須用托盤搭成的階梯后再上下車,上下車是不允許蹦跳。
16.卸車時,裝卸人員要從箱體靠近站臺處,由外向里,由上到下依次扒卸。貨物高出車廂擋板時,登頂作業的人員要以車廂的中線附近為安全作業區域進行操作。
17.裝車時,裝卸人員要將貨物由里向外,由下至上依次碼貨,不得碼偏。當散貨車貨物高出車廂作業時,裝卸人員要沿車廂的中線部位由里向外依次碼貨。
18.裝卸休息間隙,裝卸人員嚴禁坐在車廂沿上,嚴禁偏離箱體中軸線側坐在貨物上。
19.叉車在升、降每板貨物時,叉車司機要提示裝卸人員,裝卸人員也必須提示叉車司機貨物升降情況。嚴禁叉車升降外包裝不規整的貨物。裝卸人員要站在安全部位,待貨物放穩或叉走后再作業。
20.裝卸貨物時,一輛車上至少要有兩名裝卸人員同時作業,嚴禁單人作業,嚴禁嬉戲打鬧。
21.每項工作完畢必須徹底清掃作業現場。
22.嚴禁私自操作叉車、電梯、升降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