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環保辦公室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并監督實施。
2、確定公司的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協助衛生部門對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進行監測,并對監測結果進行公示;對超標場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監督整改。
3、負責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申報的主要內容有:用人部門的基本情況;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危害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4、負責組織進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5、負責公司員工職業健康檔案的建立及歸檔工作。
6、會同行政人事部聯合開展職業衛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衛生知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7、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以及在崗期間定期的職業健康檢查,并負責對其職業健康檢查的結果告知本人。
8、開展職業病防治衛生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提高勞動者自我防護能力。并按規定發給勞動者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督促、指導其正確使用。
9、負責對在工作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告知員工,員工崗位變動時,及時向員工依照前款規定,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
10、對有害作業場所應采取隔離等防護措施,設置警示標識,配備必要的衛生防護設施。
11、發生職業性中毒事故時,作業部門應立即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職業病防治監測。
12、被診斷為患有職業病的勞動者,積極與行政人事部協調,按規定安排治療或調換工作崗位。職業病患者的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篇2:企業生產處安全環保管理方面安全職責
企業生產處安全環保管理方面安全職責:
1、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協調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2、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生產)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監察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新入廠人員及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督促有關部門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協助有關單位對查出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特殊情況時有權停止有關違章人員的工作,同時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按照“三同時”原則,參加新、改、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消防、環保等方面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試運投產工作;
8、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等的安全監察工作;
9、負責組織、協調安全附件、防雷防靜電接地設施、可燃氣體報警器等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測工作;
10、負責匯總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11、制定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發放標準,并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使用勞保用品情況;
12、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工作,參加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交通、環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工傷鑒定,并建立企業事故檔案;
13、負責審批一級用火,二、三級高處作業等作業的審批;
1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審查基層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檢查演練情況;
15、對安全生產工作中有貢獻者和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16、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工業衛生管理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17、負責組織對職工進行工業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搞好工業衛生工作,實現文明生產;
18、制定“三廢"治理和塵、毒、噪聲防治措施計劃,并檢查執行情況。
篇3:木工崗位安全環保職責
木工崗位安全環保職責
1、遵守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
2、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3、熟練掌握崗位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方法,做好日常檢查,確認所用電氣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立即報告安全負責人。
4、物料分類擺放整齊。注意防火,熟悉并能熟練、正確地使用消防器材。
5、不斷進行危險和環境因素識別,并采取措施使其削減至最低限度。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如實向上級匯報,并采取控制措施,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6、有權拒絕違章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要勸阻和制止。
7、對本崗的安全環保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