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生產及應用過程中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一、管理
1、混凝土到達施工現場應檢查混凝土規格;
2、攪拌站開票員應嚴格培訓并加強出場檢查;
3、混凝土在施工現場不得隨意加水;
4、應建立嚴格的粉狀材料入倉管理規則。
二、材料
5、多聚磷酸鈉等緩凝劑應嚴格掌握用量,不得超量;
6、摻流化劑應有計量容器,不得失控摻用;
7、木鈣作緩凝劑,一般用量不得超過水泥量的0.25%;
8、凡隨打壓光地面,不要采用大摻量粉煤灰混凝土;
9、不得將不同廠家、不同型號水泥混倉儲存;
10、鋼筋混凝土結構冬期施工不應采用氯鹽型防凍劑;
11、預拌混凝土采用泵送劑時,應預先做水泥與外加劑相容性試驗,不宜采用摻硬石膏、磷石膏配制的水泥;
12、預拌混凝土生產廠不得采用立窯水泥;
13、自行復合配方的外加劑必須事先經過試驗,尤其注意象胺類防凍液與硝酸鈣等的交互作用。
三、生產工藝
14、粉煤灰倉頂單配除塵器以防混倉;
15、混凝土泵送劑配方應隨季調整,采用蔗糖更要嚴格控制摻量;
16、水泥倉不可混裝需水量不同的水泥,攪拌站操作工應注意觀察塌落度的變化。
四、施工工藝
17、必須排盡泵管中的水及潤管砂漿;
18、離析混凝土不得使用;
19、布料機在澆筑過程中應合理移動;
20、冬期施工混凝土必須保溫;
21、兩種混凝土型號同時澆筑時,先澆筑高強度等級,再澆筑低強度等級,泵工與施工人員還要密切聯系;
22、預拌混凝土宜采用保濕養護(水膜養護);
23、冬期施工,梁板結構鋼筋綁扎后,須準備塑料布,夜間加以覆蓋;
24、摻膨脹劑混凝土必須盡早進行濕養護;
25、尚未初凝的混凝土應覆蓋防雨。
篇2:商品混凝土驗收方案質量技術指標
商品混凝土驗收方案及質量技術指標
1、預拌混凝土強度的檢驗與統計分析
1.1預拌混凝土強度檢驗分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出廠檢驗的取樣地點在混凝土攪拌站進行;交貨檢驗的取樣地點在施工現場,并有監理、施工和本公司三方取樣人員的共同見證下進行。
1.2預拌混凝土強度檢驗的試樣,其取樣頻率和組批條件,應按下列規定進行:
a、用于出廠檢驗的試樣,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時,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b、用于現場檢驗的試樣,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時,取樣亦不得少于一次。
1.3每個試樣的試件至少留一組,進行標準養護,用于檢驗28d強度(包括3d、7d,特殊情況還應包括14d、60d、90d的齡期),每組混凝土試件應由3個立方體試件組成。
1.4提供檢驗的試件,應按標準規定成型、并進行標準養護。
1.5摻早強型減水劑的混凝土試塊不得在水中養護。
1.6試件脫模時間不得少于40h,脫模編號后送至養護室養護。
1.7混凝土試件的抗壓強度試驗應符合GB/T50080《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的規定要求。
1.8混凝土抗壓強度結果,應按時進行統計分析。
2、數據處理,除應有公司全年、季度、月份所生產的預拌混凝土數據處理外,還應有項目所送混凝土數據分析處理。這些數據供公司改進管理用外,還可供業主和施工隊伍參考。本公司嚴格按照GB14902《預拌混凝土》、DB/T5002《重慶市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規程》和GBJ107《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標準》的規定,根據混凝土配合比的更換和施工進度情況分批次對出廠預拌混凝土進行質量評定,并出具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