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的職業安全規程(5)
1、從事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2、嚴格執行電氣安全工作的組織措施,即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等。工作時,必須按規定著裝上崗。
3、進行停電檢修時,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確認無誤后,方可工作。
4、凡在已停電的變、配電設備和線路上工作時,對己斷開的油開關或隔離開關的操作把手,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在架空線路上工作:,也應在開關及開關把手上掛牌警示。
5、必須學會觸電急救法和電氣防火和救火方法。
6、電氣設備無論帶電與否,供電設備無論有無電壓指示,凡未經驗電、放電者,都應視為有電。
7、裝設臨時防護物時,應考慮到一旦相鄰開關柜發生短路等危險情況,不致妨礙工作人員退出危險區域。
8、電工人員必須懂得電氣運行設備;即全部帶電或部分帶電:或一經操作即可帶電的設備。必須懂得電氣設備的安全技術措施:即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警示牌,裝設遮欄等,執行這些措施時,應有人監護。
9、檢電工作應在掛好警示陴及設好防護物后進行,同時要先驗好使用電壓等級合適的檢電器。
10、裝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且接觸良好,拆除接地線順序與此相反。
11、低壓帶電作業,不允許帶負荷接導線,帶電更換電氣器具時,應先做好旁路線。在自動閉塞的低壓線路上,允許在不受張力的處所接續導線,但必須有可靠的旁路線。
12、低壓線路的停電作業,在工作地點驗明無電后,將各相短路。
13、工作結束后,要清理工作現場,確認一切安全可靠,方可離開。
篇2:學校電工安全工作責任書
學校電工安全工作責任書范本
電工就是學校電線電路安全防范工作的責任人,對電線電路安全運行負有全面責任。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負責全校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用電行為,防止用電事故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安全用電。
二. 嚴禁帶領非專業人員進入配電室,以免影響供電系統及電器安全運行,
三.正確使用電工工具,做好絕緣用具定期試驗。
四.認真做好配電房防火安全工作。非本室人員嚴禁入內,室內不準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每月必須檢查各大樓配電廂、值班室一次,掌握設備運行情況,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狀況。
六.定期檢查全校的電線、臨時用線、樓梯燈、路燈,公共場所的墻壁開關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電工在維護與維修電器設施時必須按相關專業要求規范操作,不得亂接亂拉。
七.負責向全校師生宣傳用電常識和用電安全防護,指導觸電搶救措施。
八.積極配合供電部門對校內配電室的維護。
六.因工作失職,措施不得力,造成用電安全事故的,視情節輕重,處以賠償、解聘,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的處罰。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校長室、保衛科、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定責任書單位
20**年9月~20**年7月
篇3:學校電工安全管理制度(二)
學校電工安全管理制度(二)
1.電工必須負責合理、規范布設校園電源供應系統,任何部門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征得管電人員的同意。
2.電工必須持有上崗證,無證者不得從事接電工作。拉接電源、安裝電器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電工對學校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常檢查,發現損壞、老化應及時修理,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書面報告學校領導,請求盡快解決,嚴防發生觸電事故。
4.電工對師生發現的報修電器,應及時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復,該暫停供電的則暫停供電,不得拖延耽誤,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5.學校放假期間,電工對全校電路狀況應進行一次全面性的檢查,不需用電的部位統一切斷電源,確保假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