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電工安全管理制度(二)
1.電工必須負責合理、規范布設校園電源供應系統,任何部門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征得管電人員的同意。
2.電工必須持有上崗證,無證者不得從事接電工作。拉接電源、安裝電器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電工對學校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常檢查,發現損壞、老化應及時修理,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書面報告學校領導,請求盡快解決,嚴防發生觸電事故。
4.電工對師生發現的報修電器,應及時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復,該暫停供電的則暫停供電,不得拖延耽誤,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5.學校放假期間,電工對全校電路狀況應進行一次全面性的檢查,不需用電的部位統一切斷電源,確保假期安全。
篇2:學校電工安全工作責任書
學校電工安全工作責任書范本
電工就是學校電線電路安全防范工作的責任人,對電線電路安全運行負有全面責任。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負責全校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用電行為,防止用電事故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安全用電。
二. 嚴禁帶領非專業人員進入配電室,以免影響供電系統及電器安全運行,
三.正確使用電工工具,做好絕緣用具定期試驗。
四.認真做好配電房防火安全工作。非本室人員嚴禁入內,室內不準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每月必須檢查各大樓配電廂、值班室一次,掌握設備運行情況,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狀況。
六.定期檢查全校的電線、臨時用線、樓梯燈、路燈,公共場所的墻壁開關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電工在維護與維修電器設施時必須按相關專業要求規范操作,不得亂接亂拉。
七.負責向全校師生宣傳用電常識和用電安全防護,指導觸電搶救措施。
八.積極配合供電部門對校內配電室的維護。
六.因工作失職,措施不得力,造成用電安全事故的,視情節輕重,處以賠償、解聘,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的處罰。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校長室、保衛科、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定責任書單位
20**年9月~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