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人員離、辭職,保職下崗制度
一、離、辭職辦理程序
?。ㄒ唬┎块T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須報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ǘ┤缫騿T工能力不適應該工作,經調整崗位也不能勝任工作,應提前30天下達解聘通知書;
?。ㄈ﹩T工收到解聘通知書日起30天之內完成交接工作;離職員工必須認真做好交接工作,如交接工作提前結束可協商提前予以離職;
?。ㄋ模﹩T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收到解聘通知書當天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1、試用期間;
2、因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ㄎ澹╇x、辭職人員領取《人員離職交接單》,離、辭職人員所屬部門經理填寫業務交接情況和工作截止日期;
?。┴攧詹块T填寫未回款情況,技術部檢查電腦設備情況,由行政部門檢查公共財產、宿舍交接等情況,并注明處理意見;離職交接單交由總經理簽字;
?。ㄆ撸╇x、辭職人員辦完所有手續后,將離職交接單交人事部門審核備檔,由人事部門按實際情況開具離、辭職證明。
二、離、辭人員須知
1、在合同期內的員工若欲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十天向部門經理提交"離職申請書";公司在收到該員工的"離職申請書"后,經人事部及總經理批準并安排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后,可根據該員工及本部門的工作安排情況建議其具體離職日期;
2、在公司集體宿舍居住的離、辭職人員,在辦完所有手續后,必須于三日內搬離宿舍;
3、在公司工作不滿十個工作日(含十天)自動離職者不予發放工資。
三、保職下崗
即公司員工既不能達到公司或部門的要求,又無違反公司規定的重大違紀行為,均可算在保職下崗之列。
?。ㄒ唬﹩T工保職下崗的程序
1、員工經多次培養和教育均無法使該員工有所轉變,可由部門指定該員工填寫自我評估和工作表現;
2、部門經理必須在上面詳細注明部門鑒定及確認該員工保職下崗的充分理由;
3、人事部門必須根據有關資料,與當事人當面充分溝通后在專用表格上簽字;
4、保職下崗員工所屬部門經理必須向總經理當面闡明理由并請其簽字確認;
5、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才能執行保職下崗。
?。ǘ┍B毾聧弳T工再分配
保職下崗員工的再安排由人事部門負責處理,重新安排所涉及的部門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卻、拖延和阻撓公司安排工作。
?。ㄈ┍B毾聧弳T工的待遇及工資標準
1、如新調換的工種為技術工種,則執行該工種的初級工資標準;如下崗員工原有工資標準低于該工種的初級標準,則執行原有工資標準;如保職下崗的員工為轉正的市場員,則執行試用期的市場員工資標準;
2、員工下崗前為正式員工的,仍可享受正式員工關于社會保險等待遇;
3、下崗的有效期限為二個月。
篇2:地產集團員工辭職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公司人員相對穩定、維護正常人才流動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辭職程序
第二條 員工應于辭職前至少1個月向其主管及總經理提出辭職請求。
第三條 員工主管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條 辭職員工填寫辭職申請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
第五條 員工辭職申請獲準,則辦理離職移交手續。公司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第六條 在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辦妥后,到財務部領取工資。
第七條 公司可出具辭職人員在公司的工作履歷和績效證明。
第三章 離職談話
第八條 員工辭職時,該部門經理與辭職人進行談話;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1.審查其勞動合同;
2.審查文件、資料的所有權;
3.審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審查其掌管工作、進度和角色;
5.闡明公司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并分存公司和員工檔案。
第九條 員工辭職時,人事經理應與辭職人進行談話,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員工工作證、識別證、鑰匙、名片等;
2.審查員工的福利狀況;
3.回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
4.征求對公司的評價及建議。
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并分存公司和員工檔案。
第十條 辭職員工因故不能親臨公司會談,應通過電話交談。
第四章 辭職手續
第十一條 辭職員工應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資料、電腦磁片;
2.公司的項目資料;
3.公司價值在4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
4.公司工作證、名片、識別證、鑰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車輛、住房;
6.其他屬于公司的財物。
第十二條 清算財務部門的領借款手續。
第十三條 轉調人事關系、檔案、黨團關系、保險關系。
第十四條 辭職人員若到競爭對手公司就職,應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專有資料。
第十五條 辭職人員不能親自辦理離職手續時,應寄回有關公司物品,或請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 工資福利結算
第十六條 辭職員工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
第十七條 辭職員工結算款項:
1.結算工資。
2.應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時間。
3.應付未付的獎金、傭金。
4.辭職補償金。按國家規定,每年公司工齡補貼1個月、最多不超過24個月的本人工資。
5.公司拖欠員工的其他款項。
須扣除以下項目:
1.員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罰金;
2.員工對公司未交接手續的賠償金、抵押金;
3.原承諾培訓服務期未滿的補償費用。
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予辦理手續。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公司辭職工作以保密方式處理,并保持工作連貫、順利進行。
第十九條 辭職手續辦理完畢后,辭職者即與公司脫離勞動關系,公司亦不受理在3個月內提出的復職要求。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主任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篇3:員工辭職手續辦理工作責任制度
辭職手續辦理工作責任制度
1)、員工辭職手續辦理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0天填寫書面申請,(試用期內必須提前3天書面申請,否則不結算工資),辭職人員必須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及《辭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辭職人員必須簽名加蓋指模。辭職申請表一律要求不得寫"生病,回家治療"等類似理由;
(2)未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擅自離職,不退還未領取的工資;
(3)離職時必須將自己所用的柜子(包括文件柜及辦公推柜)鑰匙、宿舍鑰匙、工作工具、工作證及飯卡全部交回相關主管部門,如《辭職申請表》上無相關部門簽字確認,一律不給予辦理離職手續;
(4)若丟失鑰匙、工作證或飯卡,罰款30元/項,若丟失工具按價賠償;
(5)員工離職后,開據《放行條》后即刻離廠,不得在廠區內逗留,工資將于每月十八號打入賬上.不給予結算現金;
(6)將離職人員的姓名及日期記錄在《離職人員登記表》并將離職人員的保險手續進行停辦;
業務員辭職手續辦理
2)、
(1)、到人事部領取辭職書,辭職書上面要有副總、品牌經理、及車輛使用意見簽名,辭職人員必須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及《辭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辭職人員必須簽名加蓋指模。辭職申請表一律要求不得寫"生病,回家治療"等類似理由;
(2)、到物流部領取《客戶欠款壞帳證明》并到財務部簽字。有出口業績的請到出口部丁小玲處辦理好出口費用及客戶欠款壞帳證明后到人力資源部簽名,業務員必須持有《客戶欠款壞帳證明》,人力資源部方可簽名,若沒有《客戶欠款壞帳證明》簽名,所造成的欠款壞帳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3)、到品牌經理處辦理好《個人業績表》及車的費用;業績表上要有經理,副總的簽名;
(4)辦理好以上三項手續才可以到財務部核對提成,辭職前一天把業績表交到財務部核對,第二天到財務部簽名;
(5)提成發放在跟財務部對好提成的一個星期后打到工行的工資
附件6:《辭職表》、附件7:《辭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