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民醫院職工考勤制度
1、各科以行政編制為一個考勤單位,各科室負責本部門職工日??记诠芾?,設專人負責考勤工作??记趩T必須熟悉醫院有關制度,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如實考勤本部門全體職工的出勤天數,如發現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等情況,應視為考勤員工作失職,并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直至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人事處負責全院在編在崗職工考勤的匯總,審核、督查工作、并將考勤結果與工資、津貼掛鉤等。
2、考勤員按月認真填寫"職工考勤統計表",注明夜值班天數,夜值班人員變動情況及責任護士變動情況。
3、各類假期必須注明,如一個月內有產前假、產假或哺乳假,應注明各為多少天。休假必須事先征得科室主任同意。
4、申請婚假、產假、哺乳假、探親假、事假、喪假必須填寫人事處統一印制的請假條作為考勤依據,為利于本部門的工作安排,要求提前5天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特殊情況例外),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職能科和分管院領導簽字后于次月初(5日之前)報人事處匯總。節假日前2天將科室排班表報院辦。
5、請病假者交考勤表時需附病假證明書,病假證明必須經本院門診部蓋章視為有效。若需轉院,由經管科室出具轉院就診的病歷書寫意見、醫??茖彶?、分管領導簽字,所開病假證明仍需到本院門診部蓋章后生效,否則,病假條不予認可(急診、外出除外)。
6、職工上班時間未辦理任何請假手續或請假未批準而擅離崗位的;請假理由和公出理由,查明不真實者;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末按期到新崗位報到者;未經批準超過請假期限者均作曠工處理。曠工3天以內(含3天)停發當月各種津補貼,并按曠工天數扣發基本工資;累計曠工3天以上的,停發當月工資,取消當年考核獎勵;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1年累計超過30天的作辭退處理。對上班遲到、早退的工作人員,考勤人員將檢查記錄和處罰單報經核科。
7、院內職工調動,原科室考勤員必須在考勤月報表上填寫調出時間,被轉入的科室填寫好入科時間。
8、各科室主任應支持監督考勤員做好考勤統計工作,考勤上報時必須經本科室主任審核簽字,排班表保存2年。
篇2:醫院職工考勤制度
醫院職工考勤制度
出勤率是客觀反映職工勞動紀律的一項重要指標,也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嚴格考勤紀律,加強考勤制度管理是增強職工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項有力措施,為此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對我院考勤制度做如下規定:
一、以科室為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考勤,按人事處制定的考勤表登記全體在編職工的考勤結果(臨時職工考勤另造表)。未經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的,一律由原科室負責人落實出勤情況后考勤上報;
二、考勤要客觀如實地反映職工的實際出勤情況,無論何種原因暫時離開工作崗位都必須填報《蘭大二院干部請假申報表》;
三、無論何種原因離開所在科室但尚未正式辦理離科手續的人員,應視為本科室人員上報考勤;
四、考勤表必須按要求逐項填寫,由科主任及護士長簽名后于次月5日前報送人事科,上報人事科后的考勤表不允許更改;
五、考勤內容:出勤,出國學習、脫產、半脫產學習、遲到、早退、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公差、喪假、教學假、公休假、放射假、輪休、探親假、曠工等項目,均應在考勤表中如實填寫清楚;
六、凡未經批準的缺勤,除特殊情況外(急癥者、病假者必須有醫院證明),均以曠工處理;
七、病休在6月以上的職工,要求恢復工作時,經醫院勞保鑒定專家委員會審定后方有效;
八、病愈恢復工作的職工,有3個月的試工期間舊病復發繼續病休的,累計計算病假;
九、職工不得借病休從事經營性工作,否則給予經濟制裁或行政處分,按曠工處理;
十、各科室要認真考勤,并于每月25日前報人事處,如有扣發事項,由人事處通知財務科執行。全院考勤匯總后列表交財務科核算經濟指標。弄虛作假,知情不報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十一、職工病假期間生活待遇:
1. 工齡不滿10年的,病休時間超過2個月,從第3個月起享受勞保待遇;工齡超過10年(含10年)以上的工資照發。
2. 工齡滿10年,病休超過6個月者第7個月起享受勞保待遇。
十二、獲省、市授予的勞動模范稱號、享受國家及專家津貼者,按省、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篇3:醫院員工考勤請假制度(5)
醫院員工考勤請假制度(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醫院的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院正式職工、聘用合同工和與醫院存在勞動關系的其它人員。
第二章考勤
第三條醫院考勤管理由科室、院辦、人事科和財務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由科主任或科室指定的考勤員承擔。
第四條科室考勤
(一)科室考勤員必須如實考勤本部門全體員工的出勤天數,于次月5日前將本科室考勤統計表上交人事科,人事科審核并建立臺帳后,把各科上報的考勤結果交財務部。
(二)對上班遲到、早退的工作人員,考勤人員應予以登記并報人事科。
(三)考勤不實,視為考勤人員工作失職。
第五條請各類假期必須提前辦理請假審批手續。
第六條元旦、春節、清明、端午、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由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它公眾假期為帶薪假日。
第七條員工有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一)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上班的;
(二)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1.0小時以上(曠工的最小時間單位為半天)。
第八條科室在考勤統計表上報時,必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
第三章請假
第九條假期種類包括: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病假、事假、放射假等。具體假期規定及請假待遇按《蕭山區中醫院職工假期暫行規定》執行。
第十條請假規定:
(一)職工請假:本人申請,5天以內科室負責人審批同意,5天以上報職能科室審批(臨床、醫技、藥劑科室人員到醫務科、護理人員到護理部、其他各類人員到院辦公室審批)。
(二)病假證明開具:3天內臨床常見普通病種的職工病假證明由防??漆t師開具;超過3天的職工病假證明必須由醫院職工保健委員會成員開具;超過1個月由防??茖徍?。
(三)中層干部請假須經院領導批準。若要離開蕭山區的,應向院領導說明。(3天以內向所屬職能科室和分管院長說明,3天以上向院長說明)
(四)科主任及三級醫師離開蕭山區3天以上必須指定委托人,并報院部批準。一般同科室的科主任與三級醫師不同時請假外出。
(五)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事先請假的,應委托別人辦理或電話告假。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人事科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