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店)質量負責人職責
1、目的:保證其職責實施。
2、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制訂本制度。
3、內容:
3.1全面負責本企業的藥品質量管理工作,協助倉庫做好藥品質量檢查和養護工作,定期報送效期,保質期藥品的催銷表,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
3.2保管好本企業的質量、檔案資料,監督各類藥品臺帳按規范要求填寫。
3.3負責質量信息管理工作,經營收集各種藥品質量信息、質量意見及建議,并做好分析上報工作。
3.4負責計量器具的計量工作。
3.5負責首營企業首營品種的審核。
3.6負責有關質量制度的修訂、審核。
3.7負責對人員的培訓、指導、監督,涉及到藥品質量問題,事事監督。
篇2:血站質量負責人職責
血站質量負責人職責
?。?)協助站長建立、完善并改進質量體系,負責向站長報告質量體系的業績和改進的需求,按要求做好內部質量審核和管理評審工作。
?。?)協調各科室的質量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分析質量目標的完成情況,保證血液從采集、檢測、制備、儲存到運輸全過程的質量管理。
?。?)負責與質量體系有關事宜的外部聯絡。
?。?)負責審核質量手冊、程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