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院預約出院、分時段、床邊辦理出院制度
為使患者得到方便、快捷、有效的結算服務,醫院本著為患者服務的原則,推行“預約出院、分時段、床邊辦理出院”的服務。制定制度如下:
一、醫生根據病情及患者需要提前開出院醫囑,護士執行醫囑,做好賬目核對及出院宣教。
二、出院當天,責任護士分時段通知患者到住院收費處辦理出院手續。
三、為無人看護、無人陪同、殘疾人員等特殊患者,提供床邊辦理出院,讓患者不出病房就能辦好出院手續。
1、所在科室經管醫師或責任護士告知患者,醫院已推行床邊結賬的便民服務,醫院的工作人員可以來到患者床邊辦理出院結賬手續。
2、患者治愈出院時,責任護士提前一天向住院收費處預約出院時間。經管醫生開好出院醫囑,護士執行醫囑,并備好出院材料,通知住院收費處人員。
3、住院收費處工作人員按預約時段到患者床邊辦理,工作人員應佩戴胸牌、著工作裝到患者床邊,向患者解釋出院及保險事項,并當面核對金額無誤后由患者簽字確認,取走押金收據等結賬需要的材料,為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4、住院收費處工作人員首先需要核對患者信息和住院費用正確無誤后方可辦理出院手續。辦理完出院手續后,工作人員將需要患者簽字確認和留給患者的資料帶到病房床邊,經患者簽字確認無誤后,將住院花費清單、出院發票、醫?;蜣r保證件一一交到患者手里。
篇2:中心醫院出院制度
> 某中心醫院出院制度1、病人出院由主治醫師以上負責醫師決定,并盡可能提前一天通知住院處。護士應將醫師決定的出院日期預先通知病人及其家屬,整理病歷,取得其同意并做好出院準備。
2、各級醫師在病人辦理結帳手續前應整理完善各種病歷記錄及其它文書(包括門診病歷、診斷證明書等),交代出院后注意事項等。
3、病房護士根據醫囑給病人辦理出院手續。
4、病人辦好出院結帳手續后,病房護理人員應協助其整理物品,并清點收回病人住院期間所用的醫院物品,將門診病歷、診斷證明書及出院后需用藥品的處方等交給病人或家屬。
5、做好衛生宣教及出院指導工作,主動征求病人或家屬對醫療、護理等方面的意見。
6、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或家屬要求出院者,醫師應加以勸阻,如勸說無效,應報上級醫師和科主任批準,并由病人和/或其家屬簽字。
7、護士要及時清潔病人床位物品,傳染病人用物需進行終末消毒,并注銷各種卡片。
篇3:醫院財務管理制度:入出院工作制度
醫院財務管理制度--入出院工作制度
一、病員住院由本院醫師根據病情決定,憑醫師開具之住院通知單,門、急診病歷,醫療保障卡,到住院處辦理手續,住院處再通知病區。危重病員可先住院后補辦手續。
二、病員住院應登記其聯系人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護士要主動、熱情地接待住院病員,介紹住院規則及病房有關制度。
三、病員出院由主治醫師或負責醫師決定,并由護士通知住院處辦理出院手續。病房護士應憑結賬單發給出院證,并清點收回病員住院期間所用醫院的物品。
四、病員出院前,經管醫師應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項,并主動征求其對醫療等各方面的意見。
五、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員或家屬要求出院者,醫師應加以勸阻,如說服無效應報科主任批準,在短期醫囑上注明"自動出院",并由病員或其家屬出具手續。(可在"自動出院"欄處簽名)應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接回或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