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公司站長(副站長)崗位職責
1、熱愛公司,愛崗敬業,自覺維護公司的和諧、團結和穩定,自覺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賴栏衤男泄緧徫宦氊?,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趪澜魏螑阂馄茐墓拘蜗蟮难孕?,如散布謠言、拉幫結派、制造混亂;
?、蹏澜匀魏畏绞綈阂鈱构竟芾?。
2、確保本站場的運營秩序:
?、儇撠熗ㄖ缧莼虺灾酗堮{駛員上崗;
?、谪撠熡^察駕駛員、調度員的言行,發現異常情況馬上制止或上報。
3、確保本站場不發生安全事故:
?、賴澜塑嚮煨?,制止閑人閑車進入站場;
?、谥笓]車輛停放到位,擺放整齊、有序;
?、鄱r檢查一次用電設備。
4、確保本站場的服務質量:
?、賻ь^做好優質服務;
?、诙酱俦菊菊{度、駕駛員文明、禮貌、熱情、周到服務,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罰;
?、奂皶r疏導、化解、處理服務環節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消除游客不滿情緒。
5、管理好本站場配備的各種物品、設施、設備,管控好站場用水用電、防火防盜等工作。
6、站長須遵守調度員崗位職責的全部內容,如有違反,將加重處罰。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篇2:交運集團加油站站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交運集團加油站站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1、安全職責
1.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及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章、制度。
1.2組織并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活動。
1.3杜絕“三違”現象。
1.4落實“四防”工作措施。
1.5組織安全檢查和考核。
1.6履行應急處置預案職責。
1.7接受各級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和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
2、安全標準
2.1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2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2.3與本部門員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2.4組織并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2.5監督員工對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2.6監督員工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2.7每月對安全標準規范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2.8做好對責任場所內安全用電、設備、設施的檢驗、檢查。
2.9消防標志、警示標志、安全疏散標志設置齊全,明確責任人,每天檢查和管理。
2.10熟知應急預案的內容,組織參加培訓和演練,確保員工明確和熟知自身職責,保證啟動應急預案時能迅速就位,并投入相應的救援工作。
2.11落實隱患整改和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通知書》要求抓好問題、隱患整改。
2.12做好安全工作記錄。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記錄不健全,扣10分。
3.2未與員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扣10分。
3.3員工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扣10分。
3.4從業人員違規操作,扣20分。
3.5員工不能正確使用消防設備和器材,扣10分。
3.6加油設備定期審驗合格率達不到100%,扣20分。
3.7未履行“四防”安全職責,扣20分。
3.8不參加應急預案演習或者不參加安全培訓、活動,扣20分。
3.9未按照《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通知書》要求整改問題和隱患,扣50分。
3.10未對本部門進行安全檢查、考核,扣50分。
3.11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規章制度不健全的,扣50分。
3.12由于工作嚴重失職或未盡到管理責任,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圖
見附件四十一
篇3:交運集團磁窯站站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交運集團磁窯站站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1、安全職責
1.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及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章、制度。
1.2落實《車站安全規范》。
1.3落實報班安全檢查制度。
1.4組織并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活動。
1.5履行站務生產過程安全管理責任,保證生產安全。
1.6落實“四防”工作措施。
1.7組織安全檢查和考核。
1.8履行應急處置預案職責。
1.9接受各級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和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
2、安全標準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2.2與本部門員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2.3每月對本部門各崗位安全標準規范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2.4組織站務員對照《營運客車出站登記表》項目逐一審核、把關,并按車輛核載定員組織售、檢票。
2.5組織站務員做好站區經營秩序治理,消除事故隱患。
2.5按照《車站安全規范》規定做好“三品”檢查。
2.6組織站務員向旅客宣傳系好安全帶等安全乘車常識。
2.7組織并參加安全培訓、活動、應急演練。
2.8做好對代辦站安全管理,杜絕超員配客和“三品”上車。
2.9落實隱患整改和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通知書》要求抓好問題、隱患整改。
2.10做好站務安全基礎資料管理。
3、安全考核
3.1站務安全基礎資料管理不健全,扣10分。
3.2未與本部門員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扣10分。
3.3不參加應急預案演習或者不參加安全培訓、活動,扣20分。
3.4未向旅客宣傳系好安全帶等安全乘車常識,扣20分。
3.5未履行“四防”安全職責,扣20分。
3.6未對本部門各崗位進行安全檢查、考核,扣50分。
3.7未組織站區人員、車輛秩序疏導,扣50分。
3.8未按照《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通知書》要求整改問題和隱患,扣50分。
3.9未按規定核查車輛技術狀況、駕駛員證件,或售、檢超員票、“三品”上車,扣100分。
3.10由于工作嚴重失職或未盡到管理責任,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圖
見附件四十二